珠海職工養老保險死亡待遇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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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珠海職工養老保險死亡待遇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珠海職工養老保險死亡待遇申請條件

辦理條件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法定繼承人或供養親屬可以提出申請:

1、珠海市離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保險金期間死亡的。

2、依法在我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但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參保人。

珠海職工養老保險死亡待遇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前臺辦事視窗收到申請材料後稽核並即時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3、獲取辦理結果:經稽核通過後,申請人簽收《珠海市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核定單》或《珠海市委託銀行支付養老待遇憑證》,待遇於10個工作日後到賬。

拓展內容

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是如何計發的?

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其撫卹金、喪葬補助金,如有被供養親屬的,還支付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和生活困難補助費。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為被保險人死亡時參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和生活困難補助費按照被保險人死亡時參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