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養老保險待遇終止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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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養老保險待遇終止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上海養老保險待遇終止辦理條件

上海養老保險待遇終止辦理條件:

養老人員因死亡終止社會保險關係。

終止條件

1、按照規定享受上海養老保險待遇;

2、養老人員死亡,終止社會保險關係。

終止資料

1、死亡證明/戶籍登出證明/宣告死亡判決書;

2、《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

3、工傷鑑定結論書(因工傷致殘1-4級而死亡的養老人員);

4、勞保登記卡、供養直系親屬有效身份證(養老人員生前有供養直系親屬);

5、有效身份證、反映民族資訊頁面的戶口簿(屬於回、維吾爾、哈薩克、烏茲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柯爾克孜、撒拉、東鄉、保安等十個土葬民族的養老人員);

6、申領人有效身份證;

7、能夠證明其與終止人員關係的證明材料(申領人系配偶、父母、子女);

8、能夠確定其繼承權的法律文書、公證文書(申領人非配偶、父母、子女);

9、申領人本人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

10、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委託他人辦理);

11、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人戶分離人員)。

辦理地點:

參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上海部分割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寧區:長寧路599號7樓021—22050708

黃浦區:延安東路300號021—33134800

靜安區:大統路480號021—52710326

閔行區:莘北路168號021—3388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