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難熬 職場新人“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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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不少新入職的應屆畢業生開始試用期,有人或許可能幸運熬過,與企業牽手;有的或許充當起了超期廉價勞動力;還有的在貼錢熬日子。近日,前程無憂就職場人士的試用期生存狀態展開了一項調查,共收到有效問卷1607份,男性、女性受訪者各佔50%,大家紛紛表示了對這個話題的關注。

試用期難熬 職場新人“傷不起”

試用期延續了八個月?

老闆不提 新人只能裝傻

今年元旦開始,23歲的應屆生劉銘(化名)順利地應聘進武昌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因為處在試用期,薪水只有正式員工的三分之一,每個月1200元的工資,更多隻是在“意思意思”。

當然,相比還在四處奔波找工作的同學,劉銘覺得自己是幸運的,所以對工作格外珍惜,做事非常賣力,加上腦子靈活,做事又很主動,他多次得到公司前輩的'表揚。

不過,令他鬱悶的是,雖然公司規定的試用期為三個月,但他的試用期已經過去了八個月多了,卻遲遲沒有結束。他開始還自我安慰:“也許是沒拿到畢業證吧。”可事實證明,雖然他現在已經拿到畢業證了,公司也沒有任何人和他談轉正的事情。

而畢業離校之後,自己不能再住在學校寢室,租房對他而言是筆不小的支出,劉銘的經濟已經陷入困境。可是現在,老闆不提轉正,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去開口。擔心轉正不成,還被開除。

出於對就業的渴望,不少求職者對試用期也只好接受。網友“早起的小鳥”說:“我馬上就要大四了,聽過很多師哥師姐說找工作難,如果只是試用期長一些,我可以接受,畢竟試用期也是有工資的,總比做無業遊民好。”

說好做會議主持,實際做銷售

貼錢熬日子等待轉崗

“我看到你們招聘會議主持人,我有在校廣播臺工作的經歷,希望能應聘該職位。”今年3月,武漢一所高校的畢業生小媚(化名),在一場招聘會上,被武漢一家保健品公司“相中”。

不過,公司的HR表示,為了鍛鍊她的能力,需要她在入職後的半年試用期內,做銷售員。想著前期的鍛鍊是必須的,小媚也答應嘗試著從銷售做起。不過,除了500元的底薪外,她只能靠提成吃飯。對此,HR安慰她:我們很多業務員收入過萬,這些都是依靠個人能力。

雖然小媚對自己的能力很自信,但實際上,對於沒有任何社會經驗的她而言,很難真正地做好銷售,每天都在很努力地拜訪客戶,但最終效果不理想。如今,公司絲毫沒有給她轉崗的意思,但每個月500元的薪水,也顯得非常尷尬:連吃飯都成問題,如何在武漢生存?

好幾次,小媚都想提醒HR,自己應聘的是主持人的崗位,希望能轉崗到會議主持人崗位上試用。但考慮自己是新人,怕提這樣的要求會引起HR的反感,只有繼續被動等著轉崗,“再等等看,如果實在不行,只有再另外找工作了。”

該自己享有的權利,一定要爭取

專家:別一味委曲求全

此次調查結果顯示,一些應屆畢業生與企業簽訂了一年以下的勞動合同,而實際試用期竟長達6個月,更有甚者在6個月以上。

僅有26.2%受訪者表示其試用期薪資和轉正後薪資一樣,也就是說對於絕大多數職場人而言,“超長”試用期意味著直接的經濟損失。至於試用期薪資低於法律規定下限,帶給個人的損失就更不必言說了。

對此,無憂專家提醒:在福利問題上,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本應該沒有區別,所以職場人士大可不必覺得自己處在試用期就低人一等。當然,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總會看到試用期和正式員工的福利差別,但是這僅限於非法定福利(如培訓、補貼等)和《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可以安排的法定福利(如帶薪年休假)。所以需要特別提醒求職者:在入職以前,你一定要向HR瞭解清楚福利方面的細節問題,別等到工作以後方才發現自己被蒙了。

專家還提醒:如果是你應該享有的權利,你不去爭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你在縱容企業違法;俗語說“人善被人欺”,說不定過了試用期,有的老闆或許還會得寸進尺地繼續“欺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