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勞動者撐起維權“保護傘” 綜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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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勞動者撐起維權“保護傘”_綜合指導

如何為勞動者撐起維權“保護傘” 綜合指導

“公司給我們投了社會養老保險,幫我們解決了後顧之憂,現在工作起來更安心了。”近日,閩東巨集宇冶金備件有限公司的財務人員第5次來到區社保中心,為該公司的77名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業務。他告訴筆者,自今年4月以來,公司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次性補繳了員工社保金120多萬元,為員工們做了社會養老保險,現在工作起來更安心、更有勁了。

閩東巨集宇冶金備件有限公司主動為員工人生保險“埋單”的做法,在當地正成為佳話,這主要得益於寧德市蕉城區人大常委會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

群眾:合法權益喚保障

蕉城區是福建省寧德市中心城區,屬經濟欠發達地區,以發展第一、第三產業為主,工業企業比重較小。轄區內共有各類大小企業近1500家,個體工商戶6139戶,還有幾百家的市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法律的不斷完善,勞動關係日趨複雜,勞動者維權意識也不斷加強,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2008年5月26日,寧德市蕉城區人大信訪室接待了一批原寧德賓館的職工,據來訪者介紹,寧德賓館原屬寧德市蕉城區政府下屬事業單位,2007年停業以來,職工相繼失業,生活失去保障,希望政府能按月為職工補發生活保障費、社保金和醫保金。信訪事件在區人大常委會領導的幫助協調下,事情很快就有了解決的辦法。蕉城區政府及時召開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將給每個職工發放月最低生活保障金200元,一次性為原在崗職工補繳社保、醫保,解決了職工的後顧之憂。

這起事業單位職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來訪事件雖得到了妥善解決,但事件處理後的問題卻引起了人大常委會領導的深思。《勞動合同法》雖於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這樣一部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弱勢群體的法律,是否給蕉城區的企業員工、事業單位職工帶來了“福音”?企業主、用人單位在實施《勞動合同法》過程中,是否存在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

代表:關注熱點解民憂

為了全面掌握《勞動合同法》在蕉城區的具體實施情況,2008年10月,蕉城區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分3個小組,歷時25天,深入金涵、漳灣、蕉南、蕉北等企事業單位分佈較多的'鄉鎮及機關和部分企業,召開業主、勞動者代表座談會4場,就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條款、勞動合同履行及勞動紀律、福利待遇、醫療保險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檢查。

執法檢查過程中,勞動用工不規範、集體合同履約率低、養老保險參保率不高、參保險種不全、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等問題普遍存在,部分企業員工權益受損現象令人揪心。如某酒店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必備條款缺失;某冶金公司與農民工簽訂的合同裡擅自規定“如果由於任務不足時只付給勞動者生活費300元”,嚴重侵犯了《勞動合同法》“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而據省政府規定,2007年蕉城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已達到570元/月。

檢查過程存在的種種問題,使執法檢查組每一位成員都感到無比沉重。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勞動者撐起維權“保護傘”!區人大常委會當即作出決定。

委員:積極建議為民權

2008年10月29日,在蕉城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一份長達1萬多字的《關於對蕉城區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擺到常委會委員們的案頭。報告認為,《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區政府通過開展宣傳培訓、加強諮詢、指導和監察檢查,一定程度上規範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保障了勞動者權益,是一部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法律。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宣傳面不夠普及,向企業主宣傳的多,向員工宣傳的少,不利於勞動者依法維權;部分企業合同不規範、合同必備條款缺失;配套措施不順暢等問題一定程度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蕉城區人大常委會專題要求區政府作了專題報告,結合前期調研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委員們提出的建議,從“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法制觀念”、“積極穩妥推進法律的實施”、“進一步理順貫徹勞動合同法的關係”、“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合法用工工作,切實解決歷史遺留的用工不規範問題”等方面提出建議,督促政府認真抓好落實。

政府:狠抓整改得民心

蕉城區政府根據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立即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由勞動、工會、經貿、企聯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整改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逐項進行了整改。

針對法律宣傳面不夠普及等情況,區勞動保障局舉辦了法律法規諮詢、送法進企、送法入重點工程專案宣傳活動14場,發放宣傳資料10000多份,並在“蕉城勞動網”上公開相關法律知識,提高了勞動法的宣傳面和知曉率。

針對《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存在新舊合同銜接不夠、部門協作不夠、關係不順等問題,區政府先後召開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全區農民工聯席會議,加強了“三方五部門”的配合;制定了《蕉城區解決拖欠剋扣勞動者工資等勞動保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妥善處置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建立反應迅速、處置有力、依法規範的應急處置機制,較為穩妥的推進了法律的實施。 ——針對“應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和“要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合法用工工作”的建議,區政府在全區用人單位開展《勞動合同法》自查自糾檢查,舉辦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專題講座,督促補籤勞動合同636份,改簽勞動合同200多份,提高了事業單位負責人依法執政的理念和勞動合同簽訂率。

人大:跟蹤監督保民生

2009年3月6日,區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辦理《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的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3月7日-11日,蕉城區人大常委會對區政府辦理《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工作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這次檢查,仍有部分事業單位因歷史形成的勞動用工沒有依法消化和處理,如農業局獸醫站、植保站等5個單位,共有臨時用工人員38人,有的已經工作了二十多年,沒有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和辦理社保,每月只領取50元的生活補助。檢查組成員認為這些問題如不從速處理,不僅積累和激化社會內部穩定因素,而且將增加行政成本和政府部門的負擔。

蕉城區人大常委會針對跟蹤檢查存在的問題,召開人大代表、檢查組成員會議,代表們對政府在辦理事業單位合法用工方面的舉措表示不夠滿意。3月12日,蕉城區人大常委會給區政府下發了“對《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辦理區人大常委會對區政府實施<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工作審議情況的報告》的反饋意見”,從“應合理解決事業單位編內、編外用工情況,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依法繳納事業單位社會保險金,增強用人單位社會責任意識”等方面提出建議。

建議再次在區政府引起強烈反響。蕉城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意識到,如果說在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前,維護弱勢群體利益時一種道義和良知,那麼在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保護勞動者權益,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則成為政府應盡的責任。

日前,蕉城區政府和勞動保障局制定了處理事業單位用工情況的相關方案,及時作出對全區78家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分清型別,依法處置的決定,努力構建起和諧的勞動關係,為勞動者合法權益撐起“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