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制度解讀

才智咖 人氣:7.74K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此次養老金調整,預計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

中國養老制度解讀

2017年養老金上調方案:養老制度需要系統性調整

這已是養老金連續“13漲”,不過此次漲幅較以往有所回落,主要是由財政收入決定的,近年來財政收入有所下降,因此養老金漲幅隨之回落。

我國經濟發展已由改革開放後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期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放緩。

財政收入情況與養老金漲幅之間取得平衡是必要的,相關專家也指出,今年5.5%的增幅既能夠保障退休人員的實際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符合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要求,又能夠適應當前經濟增速下降、社保基金可持續承受能力的需要,這種增速的安排是合理可行的。

其次,老齡化程度繼續增強,養老壓力也較之以往更大一些。相關資料顯示,目前老年人口約有2.22億人,35%是60-65歲,將近60%是60-70歲,80歲及以上的佔比11%。養老金支付壓力加大,缺口自然也加大,限制了增幅。

此次調整的通知相對比較詳細,規定了調整方式、範圍、資金來源,以及要求各地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甚至還明確指出了落實不力的地方需要被問責。

坦白說,連續13年的漲勢還是令人欣慰的,基本養老金制度除了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來加大投入,目前亟需解決的還包括各種具體環節,比如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繳、完善省級統籌。

擴大養老覆蓋面自不必說,近年來在政府的努力之下覆蓋面一直在擴大;基金徵繳儘管有進步,但是仍待加強,為什麼?因為現實中仍有一些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基本養老金制度原本是帶有一定強制性的,

它是一種政府為社會供給的最低限度的`養老公共品,但是一些人尤其是企業職工並不想繳納,當然箇中原因也並不是因為主觀不想得到養老保障,而是因為種種配套制度還不完善,導致繳納起來“不划算”。

首先是因為統籌的不完善導致一些人積極性不高,養老金的領取並不是只和職工的工資收入高低掛鉤,還與當地職工的平均工資掛鉤,如果一個人在大城市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選擇在鄉鎮或是小城市,

那麼按當地的水平領取較低的養老金,顯然不划算。因此,目前想要加強基金徵繳就必須先儘快實現統籌,相比於跨地區統籌,省級統籌在各種統籌裡的排序應該是最靠前的,也是最有可能首先實現的。

此外,目前一直備受社會關注的延遲退休遲遲未定,儘管考慮到這項政策一旦正式出臺會影響巨大,決策者們可能考慮到社會需要一個接受的心理過程與時間緩衝,但是作為一種可能勢在必行的改革應該儘快論證與確立。

因為它也是基本養老金制度中較為基礎的一個因素,許多其他的執行方面(比如加強基金徵繳、進一步測算養老金缺口、確定每年的養老金漲幅等)都需要在此基礎上進行。

第三,現在缺乏的是養老金制度的動態調整機制,因此這也是一部分人不願意繳納的原因,畢竟即時現金流比較實在,缺乏動態調整機制意味著缺乏根據消費價格來進行支付調整,那麼多年以後拿到手的養老金的購買力還是個未知數。

基本養老金的改革最終以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支付能力為終極依歸,這不僅取決於中央較好的政策設計,同時也將取決於地方的落實,但是現實中各地執行力度也是千差萬別的,政策設計應該儘快制定比較統一的標準,比如明確延遲退休的時間表,建立基本養老金動態調整機制,等等。

另外,養老制度不僅包括了基本養老金改革,商業養老保險市場也應不斷完善,同時探索多種養老形式比如居家養老、社群養老等模式,比如對於失能老人來說,僅有養老金是不夠的,還需要養老服務。

根據國家老齡辦釋出的2015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的統計結果,中國失能老人約為4063萬人,佔老年人口的18.3%。因此,養老制度除了基本養老金支付能力提高之外,養老服務也將是一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