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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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非自願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注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自失業人員被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計發,月發放標準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準發放;

2、累計繳費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準發放;

3、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十年以上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標準發放;

4、單位繳費、本人未繳費的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標準發放。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個人醫療保險全部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繼續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福州市將醫療保險費隨同失業金一起轉給失業人員,由其自行到醫保中心辦理參保繳費)

發放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繳費年限核定:

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如果是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未繳納失業保險費,則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補助期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但農民合同制工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部分的,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第十九條之標準)。

領取材料

領取失業金《告知單》;

福州市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明原件、影印件;

海峽銀行儲蓄卡影印件。

領取流程

可現場或網上辦理

1、攜帶福州市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明原件、影印件及海峽銀行儲蓄卡影印件前往任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視窗辦理申領手續。

2、手機下載“榕e社保卡”APP,網路申領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