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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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洛陽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洛陽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前置條件:

1、經市人社局認定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階人才和青年人才;

2、已與我市城市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範圍內營業執照;

3、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資訊和房屋交易記錄;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5、已經過用人單位初審通過並進行公示後無異議。

申請材料

申請人才住房補貼應向用人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一)《洛陽市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二)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認定材料(原件1份,影印件1份);

(三)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1份,影印件1份);

(四)結婚證或婚姻證明(原件1份,影印件1份);

(五)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聘用)合同,屬創業人員的提供營業執照(原件1份,影印件1份)。

用人單位應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提供以下資料:

(一)《洛陽市人才住房補貼申報表》(原件1份);

(二)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原件1份,影印件一份);

(三)法人身份證(原件1份,影印件1份);

(四)委託辦理人身份證明(原件1份,影印件1份);

(五)補貼發放的開戶銀行資訊(原件1份,影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