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現狀及策略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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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音樂舞蹈作為校園文化藝術主要的表現形式,尤其適用於殘疾大學生,其可以避免語言溝通等生理缺陷造成的不便,直接進行思想、心靈的交流。文章以音樂舞蹈教育為切入點,結合殘疾大學生的特殊性,調查分析殘疾大學生的音樂舞蹈教育現狀,探究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現狀存在的原因,從而提出有效實施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的策略。

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現狀及策略研究論文

【關鍵詞】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現狀策略

音樂舞蹈教育對殘疾大學生的德育功能、審美和創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心理健康的維護髮揮著其他教育無法替代的作用,有助於校園文化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是培養殘疾大學生樹立自尊、自信、自立精神,矯正或補償殘疾人身心缺陷,增強體質、促進健康的有效途徑;還是特殊人群不可缺少的德育、美育課程。筆者以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為例,對殘疾大學生的音樂舞蹈教育現狀進行了實際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一、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的現狀調查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法,個別訪談法。

(二)研究物件:隨機選取了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11-2013級的在校殘疾大學生(聽障、視障、肢殘),問卷採用匿名的方式,題型包括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和問答等。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200份,有效問卷190份,有效率為95%,調查物件結構比例如表1所示。

(三)殘疾大學生學習音樂舞蹈的現狀調查

調查表明,近七成的殘疾大學生會主動關注藝術類資訊,而去劇場觀看文藝演出或者通過網路、電視收看文藝節目的殘疾大學生均超過80%。由此可以推斷,殘疾大學生對音樂舞蹈文化有所追求,對接受音樂舞蹈教育的意願還是較為強烈的。而依據殘疾大學生喜愛的音樂型別這一項,我們可以欣喜地看到,有28%的學生選擇了民族美聲,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殘疾大學生具有較強的民族音樂文化意識和藝術理解力。此外,調查結果還顯示,近半數殘疾大學生表示音樂舞蹈使他們感到愉快、收穫自信,並有一成人在情緒低落的時候會選擇用音樂舞蹈來舒緩自己的情緒。但談到參加藝術技能類培訓時,卻有約40%的殘疾大學生表示家庭並不支援他們參加,而這一群體中有約3/4的人均生活費低於600元。可見家庭的經濟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學生的藝術能力的培養。

從調查中我們瞭解到,浙江省內特殊教育高等院校雖然擁有舞蹈社、合唱社等藝術及其他類別的學生社團,且配備了相應的專業教師擔任社團導師,但專業教師日常的教學壓力不小,因此很難將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實質的社團活動指導中,因而學生社團特別是音樂舞蹈類藝術社團的實際效力不足,學生對社團的認知度和認同度還較低。尤其是殘疾大學生,半數以上的人表示不清楚學校有音樂舞蹈類社團,更有近四成的學生表示不想參加學校的任何社團。但儘管如此,仍有12%的人希望社團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我們發現,有16%的殘疾大學生表示自己不願意在健全人面前表演,而20%的人表示自己不會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與此同時,又有28%的學生認為學校沒有給他們創設機會登上舞臺。而上述群體中,超過半數的學生系肢體殘疾,約二成的人系單親家庭出身。

調查中,我們還看到,尚有40%的殘疾大學生認為自己不能在朋友面前大方地展示自己,並且十分介懷自身的殘疾狀態,將注意力過分集中在自身的生理缺陷上,過度自卑,甚至看不到自己的閃光點。

在訪談的過程中,我們也瞭解到,視力殘疾的大學生強烈希望自己能在音樂方面具備才藝,聽力、言語殘疾的大學生則想讓自己在舞蹈上有所建樹,認為這既能讓自己學到專業知識,又能夠提升自己的氣質。但他們均表示不知該向誰請教學習,不清楚學校是否有相應的平臺可以幫助他們實現夢想。而肢體殘疾的大學生則迫切地想要掌握一種樂器的演奏方法,提到較多的有吉他、貝斯等彈撥樂器。但他們也瞭解學校目前尚未採購多種樂器,條件有限;而自身經濟條件又不允許自購,於是他們對於音樂的夢想只能壓在心底。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當前殘疾大學生在學習音樂舞蹈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兩點:第一,缺乏專業平臺及導師指導,主要表現為浙江省內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未開設相應課程、與專業教師接觸的機會較少。第二,主動性差、覺悟低,主要表現為殘疾大學生群體未能很好地主動地去關注校園內的藝術類社團及文化活動,不能積極勇敢地去爭取同健全人一起上臺表演的機會,而常常抱怨學校不給機會或條件太差等。

二、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現狀存在的原因探究

(一)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殘疾大學生存在特殊的心理特點

殘疾大學生自身的身體缺陷,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他們形成了與健全大學生相比較為特殊的心理特點。且單就該群體的心理特徵而言,也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1.殘疾大學生的普遍心理特徵

(1)現實造就的自卑心

這是殘疾大學生普遍具有的心理特點。由於身體上的缺陷,致使殘疾大學生可能在學習、生活、工作、交際等各個方面遇到比健全大學生更多的困難與障礙,很多時候他們不能得到及時的幫助和足夠的支援,甚至有時候還會遭到歧視。在這種大氛圍下,殘疾大學生往往會產生較為明顯、強烈的自卑感。

(2)慢慢滋生的孤獨感

殘疾大學生自身存在的生理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他們活動的廣度和深度受到限制,例如肢殘大學生行動不便、聾啞大學生與健全大學生溝通困難等。因而殘疾大學生的生活圈子越來越小,他們常常會感到自己缺乏知心好友、心中的喜怒哀樂無處傾訴。隨著時光的流逝,他們內心的孤獨感便慢慢滋生而成。

(3)薄弱的情緒掌控力

殘疾大學生往往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例如他們愛憎分明的表達方式。當他們覺得自己被誤解、被不合理地對待時,首先會認為是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而不是具體分析事情的起因、經過。他們往往會立即表現出憤怒的情緒,甚至可能會採取報復的手段。但究其根源,可能很多時候僅僅是由於他們自身的敏感,而並非出於他人的惡意。

2.殘疾大學生的特殊心理特徵

(1)視力殘疾大學生:以靜制動、動靜結合

同本文中提到的其他三類殘疾大學生相比,視力殘疾大學生的性格相對內斂,愛思考、愛深究,內心世界往往更為豐富,有時甚至超過健全大學生。由於視覺能力的缺失,在功能代償的'作用下,使得他們的聽覺能力更為靈敏,言語表達能力更為發達,邏輯思維更加縝密。

(2)聽力、言語殘疾大學生:體驗強烈、活在當下

聽力、言語殘疾大學生雖然生活在無聲的世界中,但他們通常性格外向,具有強烈的情感體驗。他們的動手能力較強,往往依據自己的興趣喜好參加生活實踐,較少考慮長遠利益。

(3)肢體殘疾大學生:自我封閉、悲觀壓抑

肢體殘疾大學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相對最為薄弱,參加社會集體活動的難度相對更大。因此,在這一群體的人生經歷中,往往具有更多內心失敗的體驗。與此同時,他們又無力補足自己的生理缺陷。在此過程中,他們往往只能壓抑自己,不願與人交往,漸漸自我封閉、悲觀度日。

(二)教學條件及裝置配置的不合理

實施音樂舞蹈教育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學條件與裝置,在對殘疾大學生實施教學的過程中,教學場地及裝置更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調查中我們發現,特殊教育高等院校雖然配備了一定數量的聲樂教室、電鋼教室、鋼琴房、舞蹈房,且內含多媒體輸出裝置,但此類教學場地是全校學生通用,並非專為聽力、言語、視力、肢體殘疾大學生設計,針對性較弱。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是特殊教育高等院校辦學經驗有限,對殘疾大學生的課程設定和教學資源的優化配置不夠合理;其二,是整個教育系統對於音樂舞蹈等通識課程的重視度不足,導致對高等院校相關教育經費的投入不足,不利於改善相關課程的教學條件及裝置配置。

(三)師資力量的薄弱

在調查中發現,目前特殊教育高等院校並未針對殘疾大學生開設專門的音樂舞蹈課程或公選課,僅有極少場次的專題講座。且在職(不含外聘)的音樂舞蹈專業教師缺乏。雖然現有專職專業教師大多擁有較為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指導經歷,但在不夠重視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未統一開設素質教育課程的大背景下,他們在音樂舞蹈專業上的特殊教育層面恐怕也很難有所建樹。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現狀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從客觀上講,目前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對於殘疾大學生的培養模式尚處在摸索過程中,很多資源正處在優化配置階段,尚不能很好地做到大局的顧全,例如素質教育課程的設定及硬體設施的改善。其二,從主觀上講,殘疾大學生自身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心理特徵,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學習難度,影響了他們接受音樂舞蹈教育的實際效果。

三、有效實施殘疾大學生音樂舞蹈教育的策略研究

(一)轉變教育模式

社會的轉型和教學體制的轉軌,使得高職教育所要培養的不僅是職業類的人才,更要培養出大批有想象力、創造力和發展潛力的新型人才。因此,浙江省內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應當推行素質教育與應試教育並行的教育模式,在各個院校開設音樂舞蹈通識課及公選課,並打破傳統的教學模式,爭取把藝術的教學做成一門教學的藝術,讓學生特別是殘疾大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發現藝術的美、感受藝術的美、運用藝術的美。

(二)增強師資力量

由於浙江省內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尚處在轉型升級期,人力、物力大多用於校園建設和教學體系建設。音樂舞蹈素質教育跟不上高等院校的發展程序,音樂舞蹈教師比例基本上處於嚴重不足狀態。因此,當下省內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應該合理擴大音樂舞蹈教師隊伍。或者引進音樂舞蹈人才、或者校外聘請、或者校內培養,為殘疾大學生提供數量充足的藝術指導教師。同時,專業教師除應具備廣博的音樂舞蹈專業知識外,還應根據殘疾大學生的生、心理特點因材施教,通過教學對殘疾大學生進行啟發和引導。

(三)加強教學管理

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應從殘疾大學生的身心特點出發,發現、解決和預防殘疾大學生存在或潛在的心理問題,加強對其的心理指導,幫助殘疾大學生逐步改善自身存在的自卑和焦慮,引導其學會自我調適,幫助其形成追求藝術之美的勇氣和信心。在此基礎之上,可以考慮在校園內增建大學生藝術活動中心,並劃定一定的區域專用於殘疾大學生,舉辦形式多樣的音樂舞蹈課內外藝術實踐活動,籌建音樂舞蹈藝術教研室,進一步研究殘疾大學生的藝術教育,並將研究成果運用到實際的教學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