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高校學生評教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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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通過理論分析、文獻資料分析、比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藉助對S大學近10年來學生評教制度的梳理和考察,研討學生評教制度對大學教師教學效能改進的實際影響,並在分析學生評教制度現實存在問題和原因的基礎上,借鑑域外大學的成功經驗,從幾個方面提出改進高等學校學生評教制度設計理念和實施模式的思路,從而充分發揮學生評教制度在提高高等學校教學質量中的作用。

關於我國高校學生評教制度探析

論文關鍵詞:高校;學生評教制度;大學教學質量

學生作為教學過程的物件,是教學活動中最直接的、自始自終的參與者,對於所參與的教學工作有著最直接的感受,所以學生對於教師的教學工作是最有發言權的。故學生理應成為評級主體之一,且應占較大的權重。因此積極開展學生評教工作對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學生評教自產生以來產生了許多的問題,本文通過以S大學為例探討學生評教制度對教學效能的影響。

一、學生評教的歷史及S大學學生評教的歷史、現狀

1.學生評教的歷史

所謂“學生評教”就是學生參與對教師教學的評價,一般是指學校組織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行為及其態度、水平、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在客觀分析評價結果和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向教師反饋意見並提出改進要求。第一次學生評教出現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普度大學,該大學於1927年第一次使用“教學評定量表”,讓學生評價教授的教學。自70年代以來學生評教越來越受到世界許多國家的重視,並把它作為教師評價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我國的學生評教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到了90年代初期,我國的學生評教制度才逐步完善並進入正規化,日益受到重視並得以廣泛開展。目前,幾乎所有的高校都將評教制度作為一項常規的評估工作進行,可見學生評教的重要性。隨著技術的發展,網上評教系統開展起來,許多學校引進了網上評教系統,讓學生評教變得更方便快捷。

2.S大學學生評教簡介

(1)S大學學生評教現狀。經調查,該校於1999年開展了學生評教工作,2004年本科學生評教的紙質評教改為了網上評教這一評教系統模式,但由於學生評教開展的時間還不長,學生評教實踐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影響了學生評教的有效性。經調查發現,該校的學生評教權重比過去變小了,現有的評教方式有日常資訊反饋和學期選課前的網上評教。

日常資訊反饋(見圖1)是由管理教學的教務處的教學質量評估中心負責,教務處長下設有一名學生助理,每個班設有一名學生教學資訊員(該資訊員是祕密的),學生助理帶動資訊員,資訊員每週向學生助理彙報一次反饋情況,再由學生助理彙報給教務處長。由教學質量評估中心進行資訊彙總,再進行分類,最後反饋給各學院。每週各專業各院會有一次例行會議,教學院長會把反饋上來的教師教學上出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來,以示注意。反饋的資訊分為四項:存在問題、希望與建議、表揚和裝置問題。都是建設性的提出問題,但是不會針對教師具體點名。網上評教是每個學期開始前在學生選課前進行,只有學生先完成網上的評教程式方可進入選課程式。網上評教的結果是教師個人的滿意率,反饋結果由教學質量評估中心統計,結果反饋給各學院的教學院長,如果個別教師出現較嚴重教學問題,教學院長會與其進行一對一個別談話。每學期伊始,每個教師都會得到一個沒有文字說明的反饋資訊,該資訊只是一個分數。

網上的學生評教是在學生的每學期開學時的選課前進行的。也就是說,學生評教與選課是相結合的。學生對本學期所學課程授課教師及授課質量進行評價後方可進行下學期選課。網上評價的內容分別有:師德、教學內容、教學方法以及考核這四項(詳細內容及標準見下文)。

(2)S大學學生具體評教辦法。為貫徹“學生為本、關懷發展”的教育理念,使學生參與教學評價,以評價結果促進教師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學校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評教辦法。

1)評教內容。評價的內容分別有師德、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考核四項。其中師德包括愛國愛生,誨人不倦;品行端莊,言傳身教;處事公正,一視同仁。教學內容包括內容充實,知識準確;新知較多,確有所學。教學方法包括變“灌”為“導”,答疑解惑;啟發思維,注重創新;手段先進,聯絡實際。考核包括作業論文,認真閱評;注重運用,考查能力。

2)評教的實施程式。學生的評教與選課相結合。學生對本學期所學課程授課教師及授課質量進行評價後方可進行下學期選課。學生評教資料經計算機系統處理後將於每學期開學四周後予以公佈。

3)評教的原則。參加評價的單位和個人都要本著認真負責的原則,做好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被評教師的教學工作。對評價過程中不遵守規定、徇私作弊、弄虛作假的有關人員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參加評教的領導應按學校有關聽課的規定隨堂聽課,並對所評教師的教學工作情況細緻瞭解。參加評教的教師必須聽所評教師4學時以上(隨機)的課,聽課人員應認真做好聽課記錄以備考核、抽查時使用。參加評教的學生必須具有評教資格。

4)評教結果的管理及使用。對於學生評價中不滿意率達到25%的教師給予一次黃牌警告,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受到黃牌警告的教師給予解聘。對於學生評價不滿意率達到40%或教學工作綜合評價不合格的教師給予解聘。如果學生評價、教師評價、領導評價及綜合評價的結果差異較大或參評人員及被評教師提出異議,由學校組織專家組仲裁。學生評價結果由教務處負責統計,並通過適當渠道和形式反饋給教師所在單位或教師本人;領導、教師教學工作考核的綜合評價結果由教師所在單位統計公佈。評價結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憑證,是評職、晉級、評優的重要依據,是評價各教學單位的重要指標之一。

5)S大學學生評教資格認定辦法。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具備評教資格:曠課累計三次的學生(曠課是指無故缺課,累計上課遲到兩次按一次曠課處理);缺課(包括曠課、事假和病假等)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總時數四分之一的學生;完成作業不認真、敷衍了事、抄襲他人作業等情況嚴重的學生;缺交作業達到全學期佈置作業總量四分之一的學生;不能認真對待教師的批評教育,以評教名義威脅指導教師的學生。

以上各條款由任課教師依據測評記錄,認定學生評教資格。凡不具備評教資格的學生不能參加每學期的第一輪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