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沉溺的生成機制及社會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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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沉溺的生成機制及社會對策
計算機及網路技術的發展,促進了社會資訊化水平的提高。電腦和網際網路絡日益廣泛的應用,已經在很大程度上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一些根本性的改變。今天,人們使用電腦和上網,可以說是司空見慣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當我們學會並習慣於享用電腦和網際網路絡的便捷之處時,我們對電腦和網際網路絡所產生的依賴感,正一步步地變得強烈起來。可以預見,一旦這樣的依賴感增強到一定的程度,對人們自身而言,電腦和網際網路絡,可能就會“蛻變”成一種“異己”的存在物。在這種情況下,它們的社會功能當中,可能就包含了某些消極的、負面的成分。
  網路沉溺,作為伴隨資訊網路時代的到來而新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已經顯現出了社會問題的“症候”。而隨著電腦和網際網路絡的進一步普及,網路沉溺也必將會加深其對社會生活的影響程度,從而更明確地凸現為一種值得引起廣泛關注的社會問題。
    一、“網路沉溺”的判定
  網路沉溺,指的是上網者由於長時間地和習慣性地沉浸在網路時空當中,對電腦、網際網路絡以及整個網路世界的一切都產生了強烈的依賴,甚至達到痴迷的程度而難以自我擺脫的行為狀態和心理狀態。網路沉溺的實質,就在於作為網路行為活動主體的人,喪失了行為活動的自主性,而蛻變成為網際網路絡的“奴僕”。
  很多研究者注意到,網路沉溺者最典型的行為特徵,則是他們對電腦和網際網路絡形成了深度的.依賴。他們在操作電腦和上網時,會長時間地持續下去而樂此不疲;可是一旦離開,他們就會感到失魂落魄、煩躁不安和無所適從。
  對於網路沉溺的判定,需要採用比較明確的標準,並且應當聯絡其所特有的表現形態以及所引發的社會後果,進行綜合的分析。對於網路沉溺的具體判定,應當著重分析四個方面的情況:
  其一,行為上和心理上的依賴感。對網路行為主體的當事者,即平時人們所稱的“網民”、“網友”或“網迷”來說,他們不僅會在行為上對電腦和網際網路絡產生強烈的依賴,比如每天都必定要花費相當多的時間來操作電腦和到網上去“走走看看”;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在心理上,也對電腦和網際網路絡產生了很強的依賴性,正如同其他型別的成癮性一樣,人們有時也會沉陷於電腦和網際網路絡之中,難以自拔。一旦離開,則會感到悵然若失、百無聊賴。
  其二,自我約束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基本喪失。由對電腦和網際網路絡深深的依賴所決定,沉溺於電腦網路的人,僅僅憑藉自身的理性,很難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其自控能力可以說是完全喪失了。在電腦網路面前,儘管人仍然作為行為活動的主體而存在,但其主體性卻已經被消解,從而很難再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對自身行為活動的自主把握。他們所能做到的,也無非就是“跟著感覺走”,被電腦和網際網路絡裡的各類資訊“牽引著”往前走,而至於究竟要走向何處、走下去有什麼意義,卻都難得有心思去考慮。情況嚴重到一定的程度,人們甚至會對做出“下網”和“關閉電腦”的決定都感到“力不從心”。
  其三,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出現紊亂。電腦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電腦和網際網路絡正以其獨特的優勢,愈來愈緊密地融入普通大眾的工作和生活,它們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也一天天地加大,這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但對於那些不能妥當地處理自己與電腦和網際網路絡這一“常用工具”之間關係的人而言,他們的痴迷,勢必會將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打亂。這時,電腦和網際網路絡,就不僅不能成為提升工作和生活質量的手段,反而會起到干擾和破壞作用。
  其四,身心健康受到較嚴重的損害。人們一旦痴迷於電腦和網際網路絡,那麼,對他們為說,社會生活中的其他的一切,就都失去了價值,就都不再有什麼吸引力了。他們做出的唯一選擇,就是每天花費相當長的時間,端坐在電腦前、徜徉於網路中。而長此以往,不僅他們的身體機能會發生某種障礙或變異,而且,他們的心理健康也會受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