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問題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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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問題的探討

 

  一、森林生態資產的內涵、特徵

 

  (一)森林生態資產的內涵

 

  人們對森林生態資產的認識首先取決於人們對森林資源認識的不斷加深和擴充套件。狹義的森林資源僅指森林本身;廣義的森林資源是指圍繞森林所形成的從地上到空中的資源整體,包括在這一範圍內所形成的所有有形物、無形物質都屬於森林資源。因此,森林資源資產的範圍也隨之擴大,包括林木資產、林地資產、森林景觀資產和森林生態資產。

 

  目前,森林生態資產尚無明確定義,存在著不同的解釋。一般認為,森林生態資產是指森林生態效益所形成的資產。從會計學專業可以解釋為森林生態資產是林業企業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可以與森林生態資源使用者進行交易的,預期可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森林生態資源。

 

  (二)森林生態資產的特徵

 

  1、多樣性。森林生態資產是森林生態效益形成的,它具有多樣性,包括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製氧、淨化環境、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遊憇、積累營養物質、森林防護等。

 

  2、外部性。森林生態建設單位、生態保護單位的活動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這種影響表現為正負兩個方面:在森林資源得到保護和建設,能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稱之為正外部性效果。反之,破壞森林,破壞植被,導致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環境惡化,這是森林生態資產負外部性表現的結果。

 

  3、公共物品性。森林生態資產不同於一般的普通商品,具有公共物品性,是指森林所提供的生態效益被社會無償利用,不用為此支付費用。如涵養水源、淨化空氣、固碳製氧、淨化環境等。它不隨森林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使森林生態資產更象是一個“公共物品”。

 

  4、計量的複雜性和特殊性

 

  由於森林本身的組成、結構、功能以及它與周圍環境的相互作用的複雜性、多樣性使得森林生態資產這一特殊資產,在會計計量上有較大的難度。它的定性、定量是林學、生態學、經濟學、會計學等多學科的綜合研究和運用,在許多領域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這為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帶來許多困難,成為世界性難題。但這並不是意味森林生態資產將來永遠不可能進行會計計量、核算,相信隨著科技的進步,計量方法的改進和提高,人們對森林生態資產認識的不斷深入、完善,對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一定能夠實現。

 

  二、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的意義

 

  森林不僅為人類提供木材、竹林、林副產品,而且還具有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製氧、淨化環境、森林遊憇、積累營養物質、森林防護等多種生態效益,是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關鍵。隨著森林資源的破壞,尤其是全球環境狀況的進一步惡化,人們對森林的”無形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認識越來越深刻,對森林潛在的社會價值進行核算成了一個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但在現行林業會計核算體系中未將森林生態資產納入會計核算體系,不能很好地體現林業經營組織會計核算的全面性和特殊性。所以,對森林生態效益進行合理核算,修正傳統林業會計核算,合理反映森林生態資產價值及森林經營單位生態效益,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提供可靠資料支援,對於緩解森林生態產品供給不足,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需要具有深遠重大的意義。

 

  三、森林生態資產會計計量模式

 

  我國現行的生物資產準則、林業會計制度僅對林業企業、國有林場的林木類生物資產的會計核算進行規範,沒有包含森林生態資產。而森林生態資產具有的多樣性、外部性、公共物品性等特性決定了森林生態資產是一項特殊的資產,一般不存在傳統的商品流通市場,是從未入賬的資產,沒有用市場價值(價格)確定其價值的條件。因此,對森林生態資產的會計計量應該考慮非市場價值的計價方法。新《會計準則》的頒佈實施,引入了公允價值理念,公允價值將成為合理計量森林生態資產價值的有效模式,愈來愈引起會計學術界的重視,是森林生態資產會計核算的發展趨勢。

 

  ()公允價值的含義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公允價值的應用有三個級次,即:第一,資產或負債等存在活躍市場的,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於確定其公允價值。第二,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參考熟悉情況並自願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或參照實質上相同或相近的其他資產或負債等的市場價格確定其公允價值。第三,不存在活躍市場,且不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等確定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計量的一般方法,通常包括市價法、類似專案法和估價技術法。由於大多數的森林生態資產無法進入交易市場,要將森林生態資產納入林業會計核算體系,在計量中就應採用公允價值的第二、第三級次的估價技術

 

  (二)森林生態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

 

  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國對森林生態資產的計量評價還沒有統一的方法。歸納起來,在森林生態計量中常用的主要有兩種技術方法:一是替代市場技術,它是以“影子價格”和消費者剩餘來計量森林生態經濟價值,其中主要方法有市場價值法、直接成本法、替代效益法、替代成本法、邊際效益法;二是利用假想市場技術,它以人們的支付意願來表達森林生態效益的經濟價值。顯然它的評價結果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但對於像森林生物多樣性的 “存在價值”、“遺產價值”等潛在的使用價值的計量核算,該技術方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常用的方法。

 

  我國開始森林生態資產計量較晚,大多數研究是借鑑國外的一些方法。儘管如此,我國從“六五”以來,隨著防護林體系的營造和建設,便開始了森林生態資產的計量與評價工作產,得出了一系列指標、引數和模型,為森林生態資產的計量評價提供了科學的理論與實踐依據。20084月,國家林業局釋出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規範》(LY/T1721-2008)標準,該標準規範了中國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的資料來源、指標體系、評估辦法等工作流程,建立了我國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評估技術體系。會計學借鑑《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規範》提供的評估指標,探索森林生態資產公允價值的獲取途徑,是對森林生態資產進行會計計量的科學方法。儘管這項工作難度非常大,但隨著科技的發展,相關理論實踐研究的不斷深入和完善,未來森林生態資產必將能夠實現相對合理準確加以計量,可以入賬反映,為林業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總之,隨著我國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完善、誠信機制的建立,林業會計從業人員素質的提高,以公允價值模式對森林生態資產進行計量將成為發展趨勢, 這對於林業經濟可持續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應用價值,也是與國際會計趨同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