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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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淺談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希望大家喜歡!

淺談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

淺談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 篇1

一、存貨計價方法的合理選擇的意義

存貨是企業一項很重要的資產,所佔的比重較大,合理選擇存貨的計價方法對企業的經營成果有著重要的影響。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是制訂企業會計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報告利潤和存貨估價,對企業的稅收負擔、現金流量產生影響,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經營成果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存貨在大多數企業的流動資產總額中佔有較大的比重,而且處於不斷購買、耗用和銷售之中,因而存貨數量及其價值的確認(即存貨計價問題)至關重要。存貨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所以合理選擇存貨的計價方法對企業的經營成果至關重要。

二、發出存貨計價方法

1.按實際成本計價

按實際成本計價進行存貨核算時,存貨收入與發出均按實際成本進行計價,存貨的總帳和明細賬均按實際成本設定與登記。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存貨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銷售或耗用)這一種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後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

(2)移動平均加權法

移動平均加權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的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計算公式:

存貨單位成本= (原有庫存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

(3)月末一次平均加權法

月末一次平均加權法,指以當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上月期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以

當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

存貨單位成本= (月初庫存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這種方法是注重所發出的存貨具體專案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之間的聯絡。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分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即把每一種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髮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對於不能代替使用的存貨、特定專案專門購入或製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採用個別計價法確定。

舉例說明上述計算方法的差異。

企業本年先後進貨兩批,1月份第一批30件,單價10元。6月份第二批70件,單價12元。3月份出售10件,12月份出售90件。100件貨物到年底全部出售。

先進先出法:

3月份出售:10*10=100元;12月份出售:20*10+70*12=1040元

總收入1140元

移動平均加權法:

3月份出售:10*10=100元;

12月份出售,單位成本為(20*10+70*12)/90=11.56元,90*11.56=1040元, 總收入1140元;

月末一次平均加權法:

單位成本為(30*10+70*12)/100=11.4元,100*11.4=1140元

總收入1140元

2.按計劃成本計價。

存貨核算按計劃成本計價時,存貨的總帳和明細帳均按計劃成本進行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則作為存貨的成本差異另行組織核算,並要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將期末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後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日程核算工作量大的企業。如大中型企業中的各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發出按計劃成本法計價分為兩部分實施:

(1) 計劃成本的制定。

按計劃成本進行存貨核算,正確地制定各類存貨的計劃成本是進行存貨核算的前提,存貨計劃成本的制定,應根據存貨實際成本的組成內容,考慮供貨單位,運輸方式和其他方面的因素予以制定,力求與實際成本儘可能相接近,而且應保持相對的穩定,除有特殊情況應隨時調整外,在年度內一般不做變動。

(2)存貨成本差異的計算。

存貨成本的差異是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相比較的差額,一般分為超支差異與節約差異兩種情況。超支差異是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額,節約差異是實際成本少於計劃成本的差額。在實際工作中,應先計算出存貨成本差異率,然後計算出發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並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期末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三、發出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一)存貨計價方法選擇的參考標準

一般來說,企業應該結合自身情況和市場經濟狀況,並考慮以下幾點,選擇適合企業的計價方法的計價方法。

1.客觀性

企業在選擇存貨的計價方法,應注意不同存貨的計價方法對企業會計資訊真實性的影響,應選擇一種能較為客觀的反映企業會計資訊的計價方法

2.實際性

各種計價方法均有有點和不足,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會計工作基礎的水平,從符合企業工作的重要性出發,選擇一種適合企業財務狀況並且對企業的生產利大於弊的存貨計價方法。

3.謹慎性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條件下,為保證企業生產的持續經營的進行,企業應選擇適合企業的較為穩健的存貨計價方法。

4.目標性

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的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應當從企業長期經營目標出發,選擇適合企業的存貨計價方法,而不是以企業的短期行為輕率抉擇。

(二)不同計價方法的優缺點

1.個別計價法

但這種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對發出和結存存貨的批次進行具體認定,以辨別其所屬的收入批次,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

企業中一般不能互換使用的存貨、或為特定的專案專門購入、或製造並單獨存放的存貨,以及購入批次少、容易識別、單位價值較高的貴重物資,一般採用個別計價法。並且這種方法在實地盤存制和永續盤存制下均可使用。

2.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在確定每次發出存貨購入存貨的成本時較為簡單,適合於物價下降的時候 但在月末計算總成本時比較麻煩,物價上升時,因採取先前的價值,會虛增成本。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這種方法只需在月末計算一次,比較方便。但只能在期末確定存貨成本,無法隨時從賬面上提供存貨的結存金額,不利於加強存貨的日常管理。同時無論在上漲還是下跌情況下,計算出的存貨成本與現行成本都有一定的差距,並且這種方法在實地盤存制下才可用。

4.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保證了企業成本費用的事中跟蹤,有利於使企業利潤保持穩定,便於核查賬面庫存數額,將繁瑣工作分流減輕月末負擔。但是仍需大量計算,當發生退貨、接發貨時間不一致時,會產生一定價差,影響企業的成本。

(三)不同計價方法對損益影響

根據存貨期初成本+購入存貨成本=存貨期末成本+發出存貨成本,分析以下各種計價方法。

1.採用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能夠較為精確核算購入、發出存貨的價值,但採用這種方法極易被用作調節利潤的手段。因為如果營業不佳,估計利潤不高,管理人員就可以高價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潤,或以相反的方法調低利潤。

2.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適合於物價下降的時候,能夠合理計價。但在物價上升時因採取先前的價值,會虛增成本。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無論在物價上漲還是下跌情況下,計算出的存貨成本與現行成本都有一定的差距。

4. 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能使企業利潤保持穩定,便於核查賬面庫存數額,但在發生退貨、接發貨時間不一致時,會產生一定價差。

存貨計價採用先進先出法,則:

銷貨收入為:8×(30+50)+10×(40+30)=1340(萬元)

銷貨成本為:5×30+6×(50+40)+7×30=90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為:銷貨收入-銷貨成本=1340-900=440(萬元)

按照目前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企業所得稅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5%=440×25%=110(萬元)

存貨計價採用加權平均法,按年計算加權平均成本(一般按月,為了簡化起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則:

銷貨收入為:8×(30+50)+10×(40+30)=1340(萬元)

存貨平均單位成本為:

(150+540+280+160)/(30+90+40+20)=6.28(萬元)

銷貨成本為:

6.28×(30+50+40+30)=942(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為:

1340-942=398(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為:

398×25%=99.5(萬元)

採用移動平均法,企業所得稅稅率也為25% 。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該企業該年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變為以下情況:

銷貨收入為:

8×(30+50)+10×(40+30)=1340(萬元)

第一次購貨的`平均單位成本為:

(150+540)/(30+90)=5.75(萬元)

第一、二次發貨的存貨成本為:

5.75×(30+50)=460萬元

結存存貨成本為:

5.75×40=230(萬元)

第二次購貨的平均單位成本為:

(230+280)/(40+40)=6.375(萬元)

第三、第四次發貨的存貨成本為:

6.375×(40+30)=446.25(萬元)

銷貨成本為:

460+446.25=906.2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為:

1340-906.25=433.75(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為:433.75×25%=110.9375(萬元)

總結:不同的計價方法,會使結轉當期銷售成本的數額有所不同。期末存貨的大小與銷貨成本的高低成反比,從而會影響到企業當期應納稅利潤數額的確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期末存貨如果計價過低,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2)期末存貨計價過高,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3)期初存貨計價過低,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4)期初存貨如果計價過高,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

(四)不同時期對存貨方法選擇的影響

在通貨膨脹時期,可選擇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通貨緊縮時,可選擇先進先出法法。 通貨膨脹時期,因為物價上漲,發出存貨價格會被提升從而虛增利潤,所以採用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最能反應存貨的真實成本。而在通貨緊縮時,物價下降,出於謹慎性原則,在這種情況下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出來的期末存貨價值低,當期領用的存貨價值高,從而增加當期成本,減少當期應稅所得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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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慶娟 朱永慧 淺議移動加權平均法核算發出存貨的優缺點【J】科技資訊,2010

淺談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 篇2

一、選擇存貸計價方法的標準

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是由於存貨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不一致和同質的存貨實際取得的成本不同而產生的。存貨流轉包括實物流轉和成本流轉兩方面。在通常情況下,外購或自制的存貨與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轉是不一致的,因此產生了存貨成本在庫存與銷售之間的分配問題。為了恰當反映存貨流轉,在確定存貸計價的方法時,要堅持以下標準:①以歷史成本為基礎;②堅持客觀性原則,如實反映銷售成本與期末存貨價值;③堅持謹慎性原則,保證企業所有者和潛在投資者作出決策時,儘可能規避風險,使風險收益最大化。同時,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還受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科學決策。

二、各種存貨計價方法對經營成果的影響

存貨主要用於對外銷售,構成銷售成本。同時,還有可能自用,構成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但是所佔比重很小。存貨計價方法造成存貨價值的差異對經營成果的影響主要通過銷售成本發生作用。

採用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使得本期銷貨成本介於早期購貨成本與當期購貨成本之間。這兩種方法計算得到的銷售成本不被易操縱,因而被廣泛採用。但採用這兩種方法會使當期銷售利潤大於與當期實際進貨成本配比得到的銷售利潤。計算得到的銷售成本既不能與當期銷售利潤配比,又不能完全消除通貨膨脹的影響,損害了前後兩個會計期間會計資訊的真實性。

個別計價法由於在實際操作中工作繁重,成本較高,對大多數存貨品種來說都不實用。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先發出這樣一種存貨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先進先出法下,存貨較接近於最近購貨成本。因此,在通貨膨脹條件下,銷售成本偏低,使得利潤虛計。

後進先出法假設後收進的存貨先發出,發出的存貨按最後收進的單價進行計價。銷售成本較接近當前的市價。在通貨膨脹條件下,銷售利潤較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計價低,但是,當期銷售收入能與當期銷售成本相配比,能夠反映出當期經營者的經營績效。

三、後進先出法是當前我國存貸計價較為理想的方法

儘管後進先出法有其不足,但在目前我國國情下,仍不失為一種較理想的方法。

首先,通貨膨脹的經濟大環境為後進先出法的採用創造了客觀條件。儘管為了削弱通貨膨脹的影響,有關方面已經提出了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但是,這一方法在我國尚未得到廣泛應用。其次,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利益差別和國家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考核方法使國有企業傾向於採用有利於提高當期會計利潤的會計方法。筆者認為,近年來,國有企業普遍不景氣與存貸計價方法的選擇不無關係。再次,後進先出法不僅能夠謹慎地反映當期會計利潤,避免企業利潤的過度分配,維護投資者、債權人的長遠利益,還能夠客觀地反映當期銷售成本,與當期銷售收入配比,滿足會計資訊的客觀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