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報表合併方法及發展趨勢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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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報表合併方法及發展趨勢淺談
報表合併是財務會計四大難題之一,有業主觀、主體觀、母公司觀三種處理方法。長期以來,母公司觀一直佔上風。但是從1995年以來,FASB(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由原來的支援母公司觀轉向支援主體觀,因此在未來的合併方法中主體觀將成為趨勢。
  一、三種觀點的基礎
  業主觀的理論基礎是業主理論,即會計主體與其終極所有者是個完整、不可分割的整體。它注重的是終極所有權,即強調的是實際擁有,認為母子公司之間是擁有與被擁有的關係。
  主體觀的理論基礎是主體理論。即會計主體與其終極所有者是相互分離,獨立存在的個體。它注重的是法人財產權,而不是終極財產權。它強調的是控制,認為母子公司之間是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即母公司依靠控制權,有權支配子公司的全部而非僅由母公司實際擁有的那部分資產。
  母公司觀沒有獨立的理論基礎。它既有業主觀的成分,也有主體觀的成分,是對二者的一種折衷。
  二、三種觀點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業主觀的會計處理
  業主觀認為合併報表的編制目的是為了滿足母公司股東的需要,是向母公司股東報告其實際擁有的資源。因此,業主觀主張比例合併法。具體的處理方法如下:1、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按照母公司的實際持股比例合併。2、子公司淨資產升(貶)值及合併商譽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確認和攤銷。3、母子公司間的交易和未實現損益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抵銷。4、合併報表上無“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專案。
  (二)主體觀的會計處理
  主體觀認為合併報表的編制目的是為了滿足合併主體所有股東的需要,提供整個集團的資訊。它主張完全合併法,即:1、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全部予以合併。2、子公司淨資產升(貶)值及合併商譽全部予以確認和攤銷。3、母子公司間的交易和未實現損益全部抵銷。4、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之中(作為一個專案單獨列示)。少數股東損益計入合併利潤表的合併淨收益之中,並通過合併利潤分配表反映為對少數股東應享有損益的分配。
  (三)母公司觀的會計處理
  母公司觀也認為合併報表的編制是為母公司的股東服務的。它綜合運用了完全合併法和比例合併法。其處理方法如下:
  1、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全部予以合併。
  2、子公司淨資產升(貶)值及合併商譽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確認和攤銷。
  3、集團內公司間交易及順流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全部予以抵銷,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抵銷。
  4、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上,少數股東權益作為一個單獨專案列示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少數股東損益在合併利潤表上作為一項費用,即作為合併淨收益的一個減項。
  三、對三種理論的評價
  業主觀的比例合併法雖然謹慎,但是存在明顯的缺點。第一,它強調實際擁有,違背了控制的實質,忽視了財務槓桿作用。第二,子公司的經營活動是全部資產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資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而所有者觀將會計要素人為的割裂成兩個部分,與實際不符。
  主體觀的優點是符合控制的實質。另外,由於對子公司的淨資產升(貶)值和商譽全部合併,也就是採用公允價值對子公司的淨資產計價,克服了比例合併法的雙重計價缺陷。但是,它的一個明顯的缺點是對商譽的推算缺乏可驗證性。控制權所帶來的財務槓桿作用使得母公司願意支付比子公司淨資產公允價值高的購買成本,而少數股東沒有控制權,不會願意支付和母公司股東一樣高的價格來取得股權。此外,它所提出的報表編制目的也受到懷疑。因為少數股東無法利用財務槓桿從中獲利,所以從主體觀出發編制的.合併報表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
  母公司觀在實務上的可操作較強,因而被很多國家採用。但是母公司觀有不可克服的缺陷。第一,它缺乏獨立的理論基礎。第二,它無法克服比例合併法的雙重計價。第三,將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使得少數股東權益的性質模糊不清,破壞了報表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