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過程中的有效應用的教育理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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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傳播,即社會資訊的傳遞或社會資訊系統的執行。由於教育本身也是一種資訊的傳遞過程,教師是知識文化的傳播者,學生是傳播物件,因此,教師可以運用傳播學理論開展教育活動。那麼,怎樣才能在教育過程中有效應用傳播學理論呢?這首先涉及到一個傳播效果問題。在傳播學研究領域,傳播效果這個概念有雙重含義:第一,是指帶有說服動機的傳播行為在受傳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態度和行為的變化,通常意味著傳播活動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傳播者的意圖或目的;第二,是指傳播活動對受傳者和社會所產生的一切影響和結果的總體,不管這些影響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顯在的還是潛在的。根據傳播學理論,為了求得更好的傳播效果,教師應該塑造一個良好的形象,樹立自身的“品牌”,同時遵循傳播規律,運用一定的傳播技巧,針對學生的個性進行教育。

在教育過程中的有效應用的教育理論論文

一、樹立威信,形成“品牌”

傳播者在傳播的過程中居於最優越的地位,傳播者決定著資訊的內容,但即便是同一內容的資訊,如果出於不同的傳播者,人們對它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人們首先要根據傳播者本身的可信性對資訊的真偽和價值作出判斷。可信性包含兩個要素,第一是傳播者的信譽,包括是否誠實、客觀、公正等品格條件;第二是專業權威性,即傳播者對特定問題是否具有發言權和發言資格。這兩者構成了可信性的基礎。一般來說,信源的可信度越高,其說服效果越大;可信度越低,說服效果越小。對傳播者來說,樹立良好的形象爭取受眾的`信任是改進傳播效果的前提。

教師作為一個傳播者,首先應樹立的就是自己的威信。“人無信而不立”,能獲得學生的信任,是一個教師應該具有的最基本的素質。教師要讓學生真正信任自己,最重要的是應該從人品上獲得學生的尊重和愛戴,樹立信譽。“身正為範”、“行為世範”,說的都是教師要具備高尚的人格,樹立個人信譽,成為學生做人的“模範”。這包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教師應該誠實守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說到做到,行動果斷。另外,教師要做到客觀公正,對學生一視同仁,獎懲分明。正確的就表揚,錯誤的就批評,絕不心存偏袒,在班裡樹立正風正氣。這樣,教師的信譽樹立了,學生也才會按照教師的各項要求去做。

另外,要想成為一個好的傳播者,教師一定要在專業上多學習、多思考,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塑造一個專業權威者的形象。學生只有在知識上信任教師的權威,才能尊重教師,認真學習。而一個知識文化水平不高的教師,在教學中則往往容易出現一些失誤,或者有時甚至無法應對學生提出的突發性問題,這樣就會大大降低學生對教師信任,從而有損教師的自身形象,影響教學效果。因此,教師必須塑造好自己的專業權威者形象。

二、運用一定的傳播技巧

傳播技巧指的是在說服性傳播活動中為有效地達到預期目的而採用的策略方法。傳播技巧包括內容提示法、說理法和訴求法等。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應運用一定的傳播技巧以取得良好的傳播效果。

1.“一面提示”與“兩面提示”因人而異

對某些存在對立因素的問題進行說服或宣傳之際,通常會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僅向說服物件提示自己一方觀點或於己有利的判斷材料,稱為“一面提示”;另一種是在提示己方觀點或有利材料的同時,也以某種方式提示對立一方的觀點或不利於自己的材料,稱為“兩面提示”。兩種方法各有利弊。一般來說,“一面提示”能夠對己方觀點做集中闡述,論旨明快,簡潔易懂,但同時也會給人一種“咄咄逼人”的印象,使說服物件產生心理抵抗。另一方面,“兩面提示”由於給對立觀點以發言機會,給人一種“公平”感,可以消除說服物件的心理反感,但由於同時提示雙方的觀點,論旨變得比較複雜,理解的難度增加。

兩種方法的有效性依傳播物件的屬性不同而有明顯區別,“一面提示”對文化水平低者說服效果較佳,而“兩面提示”對文化水平較高者效果較佳,因此在教育過程中,教師應針對不同文化水平的學生群體採用不同的傳播方法。

2.“明示結論”與“寓觀點於材料之中”相結合

一方面,“明示結論”可使觀點鮮明,讓物件易於把握傳播者的立場,但同時也使顯得過於強硬;另一方面,不示以明確結論,寓結論於判斷材料之中的“啟發引導”式做法則給人以“結論得自於自己”的感覺,使物件在不知不覺中接受說服者的影響,但容易使主旨變得隱晦,有時不易貫徹傳播者的意圖。關於是否明確提示結論,可以肯定的是:在論題和論旨比較複雜的場合,明示結論比不下結論效果要好;在說服物件的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較低的場合,應該明示結論;讓說服物件自己得出結論的方法,用於論題簡單,論旨明確或物件文化水平較高、有能力充分理解論旨的場合,因為在這種場合,如果再明確提示結論則會有畫蛇添足之嫌,容易引起物件的煩躁或反感而對說服物件效果產生負面影響。

教育過程中應將“明示結論”與“寓觀點於材料之中”相結合。一方面,教師在教育過程中要“明示結論”,講清道理,但不是強加,而應循循善誘,潛移默化。現在的學生已經不是過去那種教師說什麼就聽什麼的“聽話機器”了,教師要想讓學生接受教育,就必須以理服人,通過一定的方式方法,真正讓學生心服口服。大聲地“佈道”或呵斥,只會招來學生的逆反。教師可以平心靜氣地先提出一個問題,啟發學生自己思考,聽聽學生的心聲,然後用共同討論的方式進行隱性引導,最終讓學生自己得出結論。另一方面,在教育過程中也可提供一篇引導性的判斷材料,“寓觀點於材料之中”,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影響。

3.“訴諸理性”與“訴諸感性”相結合

在開展說服性傳播活動之際,以什麼方式“打動”物件也是影響傳播效果的重要因素。人們通常有兩種做法:一種是通過冷靜地擺事實、講道理,運用理性或邏輯的力量來達到說服的目的;另一種是主要通過營造某種氣氛或使用感情色彩強烈的言辭來感染對方,以謀求特定的效果。

教育應該將“訴諸理性”與“訴諸感性”相結合,有時用理性去分析、說服,有時則用感情去感染學生。因為,兩種方法的有效因人、因事、因時而異,有些問題只能靠“訴諸理性”的方法來解決,有些問題採取靠“訴諸感性”方法更有效,而將二者結合起來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方法則更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4.採用“警鐘效果”

“敲警鐘”具有雙重功效:它對事物利害關係的強調可最大化地喚起說服物件的注意,促進他們對有關資訊的接觸;同時,它所造成的緊迫感可促使人們迅速採取行動。

教育中可以運用“敲警鐘”的方法喚起學生的危機意識和緊張心理,促成他們的態度和行為向一定方向發生變化。比如,教師可以強調學生的考試成績對於他們學業的重要性,從而最大限度地喚起他們對學習的注意,並促使他們迅速採取對應的學習行動。當然,因為“敲警鐘”基本上是通過刺激學生的恐懼心來追求特定效果,會給學生帶來一定的心理不適,所以教師應注意把握好分寸,避免產生負面影響。

三、注意學生的個性

作為傳播物件,每個學生都有不同的個性。有的學生比較容易接受教師的意見或勸說,有的學生則固執己見,我行我素。這種“容易”或“難以”接受他人勸說的個性傾向,稱為個人的“可說服性”,它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與特定主題相關的可說服性——說服的主題是多種多樣的,一個學生在某些話題上可能容易接受教師的意見,而在另一些話題上則可能容易產生拒絕或排斥態度;(2)與特定議論或訴求形式相關的可說服性——如有的學生容易接受道理說服,而有的學生則容易接受場面或氛圍的感染,有的學生對“強加式”說服表現出自發反感,而對“誘導式”說服則很容易接受等等;(3)一般可說服性——與主題或說服形式無直接關係,受個人性格和個性所規定的、對他人意見容易接受或排斥的傾向。

自信心的強弱和可說服性的高低之間存在著密切關係,自信心越強,可說服性越低;自信心越弱,可說服性越高。另外,與可說服性相關的因素還有個人資訊行為的特性。資訊行為指的是個人尋求、接觸和處理資訊的各種行為。

由於每個學生個人的自信心、求知慾、性格、習慣、家庭等的不同,他們的資訊行為也各具特點,這些特點也對教育的傳播效果直接或間接地發生影響。因此,教師就應當深入瞭解學生,針對學生的不同特點“因材施教”,以期產生最佳傳播效果。

總之,在教育這種傳播過程中,教師作為一個傳播者,要想更好、更有效地傳播知識、教育學生,就應該結合教育實際,自覺運用傳播學理論,遵循一定的傳播規律。

參考文獻:

[1]郭慶光著.傳播學教程[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2]方漢奇主編.中國新聞傳播史[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