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道德權利與義務關係之認識

才智咖 人氣:9.14K

[論文摘要]克服對於道德權利的傳統看法,將道德權利與義務有機結臺起來,作為道德的基本屬性看待。以道德的屬性規定,實踐“以德治國”的理論。

淺論道德權利與義務關係之認識

[論文關鍵詞】道德屬性道德權利道德義務

在“以德治國”的實踐活動中,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道德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是不可忽視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必須清醒地看到,在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中,所出現的各種道德理論上困惑和道德實踐中矛盾,不少正是由於對道德的權利與義務關係認識不清,處理不當而造成的。本文試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對道德權利與義務關係進行探討。

一、正確認識“權利”與“義務”是道德兩大基本屬性

所謂道德義務,是指個人對社會和他人承擔的責任,也是社會和他人對個人行為的要求。例如,古訓日:“子不教,父之過。”說的是做父親的要承擔教育孩子的義務,不然,會受到他人和社會的輿論及譴責;商貿交往的道德義務則講求買賣公平、誠實守信,保證市場秩序正常運轉。正是有“道德義務”的存在和規範,使得不同行為主體的各種活動受到相應約束和限制,避免產生無序及混亂。所謂道德權利,涵蓋兩層意義:一是指人們有權學習和掌握道德理論及觀念,培養和實踐道德隋操及品質。二是指人們學習和實踐道德所獲得的道德地位、道德信譽及道德權威。例如,做父親的要承擔教育孩子的義務,就必須學習道德及行為規範,樹立應有道德地位.才能履行好教育孩子的義務;商貿活動的主體執行道德義務,也必須掌握相應的道德權利。瞭解商業道德規範及要求,努力培養優良的道德信譽和形象,才能使得利益和道義“雙贏”。掌握道德權利才能履行道德義務,而履行道德義務又是道德權利的體現。道德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絡。只講道德權利不講義務,道德權利所指的“學習道德思想和獲取道德地位”則是空中樓閣,虛無縹緲。而只講道德義務不講權利,道德義務所要求的“承擔對社會和他人道德責任”只能流於形式.無法從“他律”轉向“自律”。其次,道德權和與義務之間相互作用,不斷推動道德成立、豐富和發展。現實生活裡,若要使某種道德秩序和規範的確立.就必須使人們自覺自願地認識它和擁護它,才有可能立足於社會,併成為大家共同認可的道德價值標準和約束。那麼,這種道德才會富有生命力和現實指導意義例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而建立的新型道德觀念及思想,就需要人們行使權利和義務去了解它、掌握它和履行它。

人們在學習過程中.認識社會主義市場道德觀念和思想的基本內容、特徵和規範,認識它給個人及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無窮魅力,親近它喜歡它.而不是拒絕它和排斥它。在社會主義市場道德觀念和思想影響之下形成積極、健康個體或群體的道德情感和意識,形成共同認可和遵守的道德價值標準以及道德行為。在現實活動中,自覺地根據社會要求調整和處理善與惡、榮與辱、正義與不義、自尊與自卑以及憐憫與嫉妒等關係。道德觀念和思想不僅需要通過權利與義務的用,由抽象變具體、由概念變行為。道德觀念和思想還需要進一步通過權利與義務的相互作用,不斷地促進自身發展。例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觀念形成之初,並非成熟之時。它需要在具體的道德權利和義務的實踐活動中,不斷地補充、完善和提高。人們只有通過行使道德權利和義務,瞭解新型道德觀念和思想,發現其不足和缺陷。人們也只有通過行使道德權利和義務,克服新型道德觀念和思想存在的不足及缺陷,並及時糾正、補充和完善。將道德權利與義務同等看待,並同視為道德的兩大基本範疇,共同作用於道德體系,這是社會主義道德理論建設的飛躍。首先,是社會主義道德觀區別於一切舊道德觀的顯著標志。歷史上反動統治階級出於其統治的需要,總是千方百計剝奪人民群眾應有的道德權利,或者詆譭道德權利作用和地位。其惡毒用意就在於不讓人民群眾掌握科學道德思想武器,反對腐朽落後道德觀念。反動階級總是通過各種手段把“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等維護剝削制度的倫理觀念強加於人,成為道道精神枷鎖,禁錮人們的頭腦及行為,為反動統治服務。在剝削制度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道德權利”可言。即使講“道德義務”也是在反動強權壓制下進行的為剝削制度服務的“義務”,強制執行反科學、反社會進步、反人民群眾意志的道德義務。在階級社會,道德權利和道德義務經常發生互相背離、矛盾和衝突,嚴重地阻礙社會各種關係協調運作,阻礙社會道德進步,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只有社會主義制度,使人民群眾真正擁有屬於自己的道德權利和義務。擁有對科學道德權利的嚮往和追求,擁有履行科學道德的義務與責任,成為“道德王國”的'主人。尊重和鼓勵人們擁有道德權利,自主地行使道德義務,是社會主義道德的本質特徵,並且完全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願望及要求。正是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道德建設,從根本上協調道德權利與義務之關係,有效地發揮了道德的作用。其次,道德權利與義務科學地結合起來.可以有效地防止片面強調道德義務而淡化和削弱權利的錯誤,防止片面強調道德權利而忽視和放棄義務的錯誤。回顧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歷程,這兩種錯誤都曾有過表現。相當一段時間裡,只注重研究道德義務,不講道德的權利問題。原因固然很多,其中最為關鍵的“禁區”乃是以為一講道德權利,就會走向“功利”,就會褻瀆道德的“純潔性”、“崇高性”。其實,這只是一種錯覺,它混淆了道德權利和經濟利益的本質區別。道德權利是建立在利益基礎之上,為調整利益和其他社會關係而作用。但是,道德權利並不簡單地等同於經濟利益,道德權利強調的是學習道德規範而調整利益等關係,強調的是鑄造道德形象而調整利益等關係。道德權利與經濟功利相似,也講“回報”,但是,不是金錢和物質利益的回報,也不是沽名釣譽的回報。而是追求為調整好利益和其他社會關係的回報,追求推動社會道德進步的回報。道德的純潔性和崇高性正是表現在源於利益等關係,體現於利益等關係,引導於利益等關係。運用社會道德時,由於只講道德義務,人為地割裂其與權利的聯絡,使得人們缺乏對道德權利的透徹瞭解,缺乏對道德規範及道德地位的高度重視,缺乏對道德權利與義務之關係的足夠認識,因而常常引發輕視、否定或拋棄道德義務的現象。由於不懂得珍惜自己的道德權利,所以任意踐踏道德義務。例如,有的人缺乏公共道德素質,破壞生態環境、危害公共利益、損人利己、違紀違法等;有的人職業道德觀念淡薄,工作失職或瀆職、用權力謀私己、為官主義嚴重等;有的人以極不負責的態度對待婚姻家庭問題,生活腐化墮落、婚情、家庭暴力、鄰里糾紛不斷等等。這些不道德的現象於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十分不利,於“兩個文明”建設十分不利。在道德建設中,同樣不能只講道德權利而遺棄義務,無論人們擁有的道德權利多或少,它最終要靠道德義務的落實來體現。道德義務是道德與現實社會生活聯絡的重要紐帶,與人們各種行為聯絡的主要途徑。講道德義務,就是要講獻、講大局、講負責、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