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直覺思維的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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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直覺思維的培養
中學數學教學大綱(試驗修訂本)將培養學生的三大能力之一"邏輯思維能力"改為"思維能力",雖然只是去掉兩個字,概念的內涵卻更加豐富,人們在教育的實踐中實現了認識上的轉變。在注重邏輯思維能力培養的同時,還應該注重觀察力、直覺力、想象力的培養。特別是直覺思維能力的培養由於長期得不到重視,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對數學的本質容易造成誤解,認為數學是枯燥乏味的;同時對數學的學習也缺乏取得成功的必要的信心,從而喪失數學學習的興趣。過多的注重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不利於思維能力的整體發展。培養直覺思維能力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適應新時期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一、數學直覺概念的界定
  
  簡單的說,數學直覺是具有意識的人腦對數學物件(結構及其關係)的某種直接的領悟和洞察。
  
  對於直覺作以下說明:
  
  (1)直覺與直觀、直感的區別
  
  直觀與直感都是以真實的事物為物件,通過各種感覺器官直接獲得的感覺或感知。例如等腰三角形的兩個底角相等,兩個角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等概念、性質的界定並沒有一個嚴格的證明,只是一種直觀形象的感知。而直覺的研究物件則是抽象的數學結構及其關係。龐加萊說:"直覺不必建立在感覺明白之上.感覺不久便會變的無能為力。例如,我們仍無法想象千角形,但我們能夠通過直覺一般地思考多角形,多角形把千角形作為一個特例包括進來。"由此可見直覺是一種深層次的心理活動,沒有具體的直觀形象和可操作的邏輯順序作思考的背景。正如迪瓦多內所說:"這些富有創造性的科學家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們對研究的物件有一個活全生的構想和深刻的瞭解,這些構想和了解結合起來,就是所謂'直覺'……,因為它適用的物件,一般說來,在我們的感官世界中是看不見的。"
  
  (2)直覺與邏輯的關係
  
  從思維方式上來看,思維可以分為邏輯思維和直覺思維。長期以來人們刻意的把兩者分離開來,其實這是一種誤解,邏輯思維與直覺思維從來就不是割離的。有一種觀點認為邏輯重於演繹,而直觀重於分析,從側重角度來看,此話不無道理,但側重並不等於完全,數學邏輯中是否會有直覺成分?數學直覺是否具有邏輯性?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人們對各種事件作出判斷與猜想離不開直覺,甚至可以說直覺無時無刻不在起作用。數學也是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它是人們對生活現象與世界執行的秩序直覺的體現,再以數學的形式將思考的理性過程格式化。數學最初的概念都是基於直覺,數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在問題解決中得到發展的,問題解決也離不開直覺,下面我們就以數學問題的證明為例,來考察直覺在證明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一個數學證明可以分解為許多基本運算或許多"演繹推理元素",一個成功的數學證明是這些基本運算或"演繹推理元素"的一個成功的組合,彷彿是一條從出發點到目的地的通道,一個個基本運算和"演繹推理元素"就是這條通道的一個個路段,當一個成功的證明擺在我們面前開始,邏輯可以幫助我們確信沿著這條路必定能順利的到達目的地,但是邏輯卻不能告訴我們,為什麼這些路徑的選取與這樣的組合可以構成一條通道。事實上,出發不久就會遇上叉路口,也就是遇上了正確選擇構成通道的路段的問題。龐加萊認為,即使能複寫出一個成功的數學證明,但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造成了證明的一致性,……,這些元素安置的順序比元素本身更加重要。笛卡爾認為在數學推理中的每一步,直覺力都是不可缺少的。就好似我們平時打籃球,要靠球感一樣,在快速運動中來不及去作邏輯判斷,動作只是下意識的,而下意識的動作正是在平時訓練產生的一種直覺。
  
  在教育過程中,老師由於把證明過程過分的嚴格化、程式化。學生只是見到一具僵硬的邏輯外殼,直覺的光環被掩蓋住了,而把成功往往歸功於邏輯的功勞,對自己的直覺反而不覺得。學生的內在潛能沒有被激發出來,學習的興趣沒有被調動起來,得不到思維的真正樂趣。《中國青年報》曾報道,"約30%的國中生學習了平面幾何推理之後,喪失了對數學學習的興趣",這種現象應該引起數學教育者的重視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