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的制度本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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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國有企業通過採用先進的技術、運用科學的治理方法等多種途徑大大降低了生產本錢,而同樣對國有企業效率有著重要影響的制度本錢卻久高不下。產權模糊、機制不健全以及過高的代理本錢等,是國有企業制度本錢過高的主要原因。國有企業制度創新勢在必行。

國有企業的制度本錢分析

[關鍵詞]國有企業;制度本錢;制度創新

一、交易本錢、生產本錢與制度本錢

長期以來,大部分經濟學研究都是在“零交易本錢”的假設條件下進行的,以為交易過程不存在交易用度,因此在總本錢中佔很大比重的交易本錢往往被忽視,這與現實的經濟執行不符。新制度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RonaldCoase)在1937年最早提出了交易本錢的概念,他以為“為了進行市場交易,有必要發現誰希看進行交易,有必要告訴人們交易的願看和方式,以及通過討價還價的談判締結契約,督促契約條款的嚴格履行,這些工作經常是花費本錢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本錢都足以使很多在無需本錢的定價制度中可以進行的交易化為泡影”。他通過交易本錢解釋了為什麼會出現企業以及企業規模的邊界題目,並指出各種組織的出現都可以視為在交易本錢約束下的選擇結果。交易本錢是指企業組織結構及其執行所發生的本錢,是投進生產要素以外的本錢,如生產前為了尋找交易物件以及最低價格生產資料的蒐集、傳達和交換資訊的本錢;生產過程中為了使生產要素能夠被有效利用的組織治理本錢;生產後為了銷售產品獲得利潤而付出的合同談判、簽訂合同以及履行的本錢等等。而生產本錢是指直接參加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的耗費,包括勞動力消耗、原材料消耗以及其他的直接消耗。

企業的整個生產過程,是生產本錢和交易本錢的同一。一方面,生產本錢和交易本錢同一於企業的治理目標。企業要在一定條件下獲取最大化的利潤,就必須儘可能地降低本錢,通過採用先進的技術、運用先進的治理方法可以使生產本錢降到最低程度;而通過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可以使交易本錢降到最低,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治理目標。另一方面,生產本錢和交易本錢同一於企業的產出。交易本錢的增大會帶來資訊不對稱狀況的改善,使產出在原有生產本錢的基礎上增加;而在交易本錢不變的的情況下,生產本錢的降低會使產出在同樣條件下有所增加,從而同一決定企業的總產出。

社會進步是人類對經濟增長追求的必然結果,人們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是無止境的,總是在現有的約束條件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失往約束條件,情況就會截然不同。“在沒有任何約束的條件下,個體尋求在任何與所有的邊際上實現最大化”(諾斯,1994)。假如不存在任何制度的約束,人們不斷追求物質利益的行為就會造成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出現經濟資源的無窮制濫用和浪費,終極將導致整個社會經濟的崩潰。因此,制度的產生具有必要性。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法律程式和行為的道德倫理規範。它為人們的經濟活動提供了一種秩序和約束,使人們的行為能符合社會整體的利益,兼顧了本錢利用效率的進步和經濟增長的要求。諾斯以為,制度包括“正規約束”和“非正規約束”以及這些約束的“實施特徵”,即制度主要是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它們的實施方式構成。其中,正式制度是指人們有意識創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則,包括法律、政治規則等;非正式制度是人們在長期交往中無意識形成,並構成歷代相傳的文化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價值信念、倫理規範、風俗習性、意識形態等。制度的本質是人類合作過程中不可沒有的共同資訊,因此,為在人們的意識中形成這一共同資訊所必要的用度以及在合作中這一資訊不足所造成的損失就是制度本錢。

從靜態角度來看,交易本錢是一個大於或即是制度本錢的概念。在沒有形成制度以前,交易也是存在的,但它是非連續的,這時候只存在純粹的交易本錢。當針對某種型別交易的制度產生時,交易本錢就在這種制度的範圍內轉化成了制度本錢,不過這是一個符合完全資訊和完全理性的假設狀態,在現實中交易本錢往往是大於制度本錢的。交易本錢可以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本錢,包括一切不直接發生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的本錢,如資訊本錢、談判本錢、界定和控制產權的本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