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比較廣告的法律規制現狀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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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比較廣告的法律規制現狀及思考
摘要:比較廣告是廣告中的一種特殊現象,其以直觀明確的特點越來越受到廣告設計者和廣告主的青睞,但是由於比較廣告具有攀附性、攻擊性和進步自身的`傾向性,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權益易受到侵害。我國關於比較廣告的法律規定層級不高、法條也過於簡單,因此應鑑戒外國經驗,儘快完善相關立法。關鍵詞:比較廣告;不正當競爭;法律規制中圖分類號:DF41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3933( 2010) 03 -0196-04比較廣告又稱挑戰性廣告或競爭性廣告,最早起源於美國,發展至今,盡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均予以認可,並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範。我國對比較廣告的熟悉尚未同一,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嚴重缺失,導致實踐中有些比較廣告的正當性難以判定,因此亟待解決。一、我國立法對比較廣告的規制現狀(一)含有規制比較廣告的法律1. 1993年頒佈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與比較J一告有關的規定有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