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內部審計的風險分析與防範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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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由於受到一些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的影響,存在較多的問題,對電力企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加強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工作成為電力企業急需研究與解決的重要課題之一。

電力行業內部審計的風險分析與防範的論文

1 內部審計風險的種類

隨著內部審計逐步從財務審計發展到更加關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的階段,原來側重於財務報表審計的重要性,審計風險等概念及運用已經發生了變化,新準則將“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的內容分散在基本準則以及相關具體準則中予以反映。審計風險在實踐中更加重要,也更加具體。按照其形成原因的不同,分成外部因素導致的以及內部因素導致的兩種審計風險。

2 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2.1 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尚未配套和完善。

從巨集觀上來說,市場經濟是一種法治經濟,它的一切經濟行為都必須有法可依。但是,目前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很難適應所出現的各種新情況與新問題。法律法規建設進度相對滯事,而那些具體涉及到電力行業內部審計方面的法律就更是少之又少。在電力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內部審計人員必然會依靠大量的職業經驗去確定某一個審計過程。這種主觀的職業判斷的準確度往往取決於電力行業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經驗與業務能力。

2.2 審計物件的成分複雜化。

電力企業經濟日益加深的多樣化與多元化的業務內容也給內部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更容易導致產生電力行業的內部審計風險。

2.3 現代審計方法本身的不足。

審計方法本身缺陷也是產生審計風險的原因之一。由於目前所採用的現代審計方法都是強調審計成本和審計風險的均衡。在審計程式上,審計方法的選取上也允許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比如:為了降低審計的成本,在進行審計時採用抽樣審計和分析複核結合的方法,這就必然會導致審計結果中存在一定的審計誤差,從而形成電力行業的內部審計風險。

3 形成綜合的原因

3.1 外部構成的因素。

所導致的審計風險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1)審計物件較為繁雜,而且多樣化,多元化的經濟業務內容,經常會使在電力行業的內部進行審計的難度加大,給審計帶來風險。

(2)在當今市場經濟的'前提下,企業是屬於法治經濟的,所有的經濟活動都要做到有法可依,然而國家在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和協調,不配套,導致審計風險的發生。

(3)當前審計工作的範圍越來越廣,一些誠信度較差的企業或部門為了能夠逃避嚴格的審計,於是弄虛作假,偽造財務資料或者不提供完整的資訊資料,使審計風險隨之發生。

(4)電力行業內部的審計工作人員在對某些單位或小集團進行審查時會受到保護主義的阻礙,不能夠獨立地行使審計的權利,對於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不誠信上報導致不能順利處理,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5)單位安排的審計工作量大,任務重,情況繁雜,形成的要求高難度大而不能細緻地進行資料的採集,導致審計質量差,加上審計時間較短,容易導致審計風險的發生。

(6)以往內部審計的理念,目標和定位侷限於“查錯糾弊”,過去普遍使用的審計方法其本身就有缺陷的存在,這也是審計風險形成的一個原因。

3.2 主觀方面構成的因素。

(1)內部審計方法較為落後。雖然電力企業的規模和業務在不斷地擴大,但是其內部審計方法卻仍沿用了傳統的審計方法,沒有對其進行創新和發展,從而使得審計的質量得不到保障。進而出現了內部審計風險。目前的電力企業內部審計中,使用的帳項審計方法的形式仍以手工查帳為主。在審計工作中,僅僅起到了差錯防弊的作用,從而使得審計工作缺乏科學性。

(2)內部審計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在電力企業中,內部審計人員不僅僅是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主體,同時也是實施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客體,他們一方面地電力企業的利益進行維護,另一方面還要對國家的利益進行監督和維護。而當電力企業的利益與國家利益相沖突時,內部審計人員就有可能會為了維護電力企業的利益而違反審計的原則。由此,就使得審計風險增加。

(3)審計人員素質能力較差難以滿足審計工作要求。由於管理層對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導致企業對審計人員培訓力度不夠,許多企業審計人員缺乏相應的審計知識和審計工作經驗,有的電力企業乾脆從財務等其他部門抽調幾個人過來充當審計人員,有的電力企業則直接讓財務人員兼職審計工作。一些審計人員自身業務素質較低,缺乏敏銳的觀察力和準確的分析判斷能力,在審計過程中難以查詢和發現管理問題和漏洞,對問題放行,一路綠燈,導致問題越拖越大,釀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4 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風險防範措施

4.1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管理體制。

電力企業應該建立起獨立的審計機構。並將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體制進行理順,同時還要具有明確的崗位許可權和職責。電力企業要在內部建立審計委員會,加強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使得審計部門具有相應的實權。一方面,電力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應該在人事,工作以及資金等方面獨立出來。從而為日後行使獨立的審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並將審計的公平性與客觀性更好地體現出來。

4.2 採用先進和更為靈活的審計工作方式。

在現代審計學中,內部審計要運用專業理論,專業方法和職業判斷,並在保持一定正當懷疑的基礎上來進行工作,電力企業應從碩士,審計師,從事審計,紀檢監察工作,博士,工程師從事會計工作更為理想。內部審計應對傳統的審計方法進行創新和發展,應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大力開展審計調查,特別是對組織中所的財務和經營風險進行調查,分析,評估和預測,同時要採用動態的審計方式,將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及其未來發展方向進行明確,並向企業管理層提出解決或者是防範問題再次發生的相關建議,從而傳送風險管理,提高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

4.3 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總體素質進行提高。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具備可持續學習的能力,從而更好地適應不斷變化的審計環境,同時,還應該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進取精神以及良好的溝通能力。電力企業應當通過各種渠道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並吸引具有複合知識結構的精英到審計部門中,內部審計人員自身應該熟練掌握分析推理的方法,並具備管理和資訊處理的能力。

4.4 加強電力行業內部審計風險的管控能力。

(1)結合企業特點,提高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2)健全企業內部審計的相關制度,對資金審計進行強化。(3)加大工程投資管理方面的審計工作,減少對電網投資所產生的風險。(4)積極開展電力營銷審計,降低電費管理的風險。(5)開展熱點難點審計工作,向管理審計方向延伸。(6)對審計得出的決定要嚴格執行,提高企業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從以上幾個方面來降低審計風險的產生。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電力行業也得到了極為迅速的發展。其經營管理活動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部門只有對其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的瞭解,並及時地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各種內外部風險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才能更好地促進電力企業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