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高校招生多元化與個性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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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高校招生多元化與個性化教育


  [論文摘要]在高等大眾化的過程中,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賦予學生多次選擇的權利,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有利於選拔高素質人才。高校要想培養創新型人才,就必須注重教育的個性化,發展個性化教育。個性化教育不僅僅是針對學生個體的教育,還應從高校特色、教師自身素質等方面入手實施個性化教育。

  [論文關鍵詞] 高校招生 個性化教育 
  
  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程序中,高校肩負著為我國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人才的重要使命。高素質創新人才的培養必須注重個性化教育。而現行的高校招生錄取制度已不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以及高等教育大眾化的要求,成為制約高等教育發展和中學素質教育改革的體制性障礙。因此,發展個性化教育,建立健全有利於選拔專門人才和創新人才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
  所謂個性化教育,就是注重發揮學生的潛能、承認差異、重視個性、發展個性、促進學生個性全面和諧發展的教育。個性化教育的主要特徵是認同個體生理基礎的差異,重視學生的個性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意識、自信心、主動性、創造性和權威挑戰的精神,強調家庭、學校和都要努力創造條件,讓個體充分地展示自己的個性,造就有活力、有創造性的個體。個性化教育的實質是以個性充分發展、人格健全為目標,以受教育者的個性差異為重要依據,讓每一個學生都找到自身才能發展的獨特領域的教育。

  一、現行高校招生錄取制度的弊端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作為大學聯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著中學的教學。我國現行的大學聯考招生制度以單一標準衡量學生的學習能力,不利於學生的興趣培養和個性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高校的特色化發展。
  1.現行招生錄取制度強化應試教育,忽視個性教育。“一考定終身”的高校招生制度無法改變以考試為手段,以片面追求升學率為唯一目的應試教育。為了應對考試,高中長期沿用教師單向授課的方法,學生一直被當做被動接受知識的客體,而沒有被當成主動探索知識的主體,這種不以學生為本的教育模式使受教育者喪失了個性和創造性,也無法激發他們的創造潛力和發展潛力。每個學生都是一個獨特的個體,由於他們在遺傳基因、成長背景和人格特徵等方面的差別,因此他們在諸多方面各有所長、各有所短。教師地將課本內容“轉交”給學生的做法,不利於鼓勵學生髮展自己的興趣和愛好,造成了“千人一面”的現象。同時,由於在課堂上缺乏思維訓練,以及對學生在課堂學習過程中思維探索的忽視,就會導致學生判斷、分析、歸納、解決問題的能力低下,思維僵化。
  2.現行招生錄取制度不利於高校的特色化發展。我國的高等教育雖然已經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但是招生考試仍然沿用精英教育時代的一元化考試模式,強制性地為學生的發展劃定方向,而高校為了確保優質生源,無法彰顯各自的特色,呈現出“千校一面”的局面,這其實就是高校的“去個性化”。統一考試和按分數錄取的政策在剝奪了高校生源選擇權的同時,也擯棄了高校的特色。無論是重點高校還是普通院校,無論是綜合院校還是專科院校,無論是學術性院校還是職業性院校都用同一把標尺(分數)去測評並選拔學生,導致高校無法彰顯各自的特色並選擇符合其特色的生源,這對高校走特色化發展之路極為不利。

  二、構建高校多元化招生體系的措施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了五種招生錄取形式,即擇優、自主、推薦、定向、破格。但這僅僅是錄取形式的多元化,而不是對大學聯考制度的實質性突破,大學聯考招生制度的改革更應該強調評價指標的多元而不是錄取形式的多元。真正意義上的多元錄取,應當是建立多元的考試評價體系。
  1.統一考試與多元化考試相結合。儘管統一考試有其弊端,但統一的入學考試減少了各高校單獨命題和施測的繁重工作,能確保考試的質量和權威性,同時也減輕了學生備考的負擔。統一考試應傾向於對學生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評價,增加個性成分;增加題目設計的靈活性,加強學科間的綜合性;增加綜合性思考題、分析題和應用題的比例;增加附加題的比重,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同的附加題,應用能力強的考生可以選擇操作性內容的題目,學術能力強的考生可選擇論述性內容的題目。統一考試應當成為一種基本能力考核,而不應是高校招生的唯一依據。中學會考應該實行社會化,成立專門的社會考試機構,每年可舉行若干次,學生可以多次,或以最高成績為準,或取幾次考試的平均值。會考合格才能報考大學。高校每年可針對不同專業的特點舉行若干次入學測試,對報考學生進行個性化的考核,讓每個考生充分展示自身潛力和興趣特長,從而有效地考查學生的個性特質。
  2.評價多元化。實施“多元化評價”,首先要做到評價指標多元化。大學聯考分數不能作為選拔錄取的唯一標準,高校可降低大學聯考成績的比重,根據自身的辦學特色和專業特點,為學生高中階段所學的課程和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班級排名、面試情況、社會實踐、個性特長、論文、推薦信、身體狀況等不同因素賦予不同的權重,制訂評價方案,全面評價學生的學習潛力。其次要做到評價主體多元化。高校、中學、學生都可以成為評價主體。高校在評價過程中起著核心及決定性作用。中學評價則注重對學生綜合情況和長期學習情況的考查,動態反映學生的素質狀況。而考生主體的.參與可以變單向選擇為雙向選擇,通過對評價方案的選擇,考生可以自主申請、自主擇校、自主選擇專業,自己決定申請學校的數量,最終選擇自己最為滿意的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