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應解決的基本問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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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制度改革是當前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務,是解決當前司法資源匱乏和提高法院權威性的改革舉措。然而如何提高司法改革的成效並解決當前法院面臨的緊迫性矛盾,才是全國上下關注的重點課題,也是本文試圖發表基本拙見的重點取向。

淺談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應解決的基本問題論文

一、當前法院面臨的緊迫性矛盾

縱觀法院發展的基本軌跡和當前法院工作遇到的相關問題,法院司法改革是一個必然性的問題。隨著社會分工的日趨具體化和社會發展程序的複雜化,法院面臨的案件基數越來越大。在司法資源受限和法院案件數量激增的緊張性矛盾之下,表現的最為明顯的矛盾是法院法官工作時間的延長和案件質量的下降。另一方面也導致法院審判質量的下降。如此龐大的案件數量必須在有限的人力和時間的配合下得到解決就必然驅使辦案速度的加快,這造就了法院公正性的兩難處境。案件審理速度快,體現為法院在實效性方面的公正性得到了提高。案件審理速度快又導致個案審理質量下降,又可能導致法院審理案件質量下降。近年來,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也難免存在行政性干預,在中國幾千年封建文化的意識形態的文化傳承下,這樣的影響不能忽視,也是制約司法改革取得成效的關鍵因素。

二、法院司法改革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

為了切實提高法院司法改革的成效,著眼為兩個方面,其一為如何緩解司法資源有限和案件數量增長之間的基本矛盾:其二體現為如何提高法院權威性和使得這種權威性深入人心。

(一)法院行政化和職業化分離是司法改革的基本前提

法院職業特點不同於其他職業,法律專屬性和工作高強度是基本特點。專屬性決定法院審判的專業判斷,不同的法官對於同一法律也許存在不同的理解,這取決於案件的不同情形,這要求法院職業化和行政化的分離。同時,法院行政化和職業化分離才能確保法院裁判避免來在法院外部和內部的`干擾,以致於司法審判的公正性得到保證和法律既有的威懾性措施能夠得到徹底落實。

(二)是非判斷是司法改革的人文環境基礎。

司法改革現在面臨的一個社會問題,來在於社會是非判斷的基本缺失。牢固樹立和強化公民的是非意識,是提高司法裁判文書接受性和緩解公民司法牴觸的重要方面。同時,法院裁判也是明確是非意識和強化是非意識的重要方面,但這仍需要社會大環境的有效配合。

(三)強化使用法院威懾手段是提高法院權威性的重要措施。

釐清法院有限的強制性措施並強化司法強制性措施的採取,有利於發揮法律的權威性,也有助於強化法院的是非態度,更有助於樹立法院的權威性。違法法律義務就應當受到法律懲罰。不是法律義務人凌駕於法律之上,而是人人都應當遵守法律和敬畏法律。

(四)區分法院職業性的特點,強化法院保障體制的建立。

法院的權威性取決於案件審理的質量和速度,這取決於在以下三個方面取得突破:其一,緩解案件審理壓力,保障辦案人員身體健康。其二提高法院物質保障和職業保障。其三,強化法律手段威懾性,提高法院審理工作的社會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