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與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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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與交易成本
.上海理工大學商學院 楊堅爭

1. 因特網促進交易成本降低使用Internet來進行電子商務,最大的好處就是能降低交易成本。

 Internet上有充足的資訊,而你只要坐在計算機前,便可以到世界各地的網站搜尋資訊,因此Internet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中的搜尋成本;由於Internet可以讓生產者直接面對消費者,省掉常規多層次的經銷體系,因此交易過程中的協商成本和契約成本可以大幅降低。   由於消費者在網際網路上獲得資訊的成本很低,它可以很容易比較各家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因此Internet 可以降低交易過程中,需求方和供應方資訊不對稱的程度,甚至它可以扭轉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在傳統的常規商業環境中,相對消費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商家擁有較多的資訊,因此它可以利用消費者的無知,對他們索取較高的費用,獲取超額的報酬,這就是所謂的生產者剩餘(supplier’s surplus)。

  而在網際網路上,消費者獲取資訊非常容易,經與其他供給者比較,他可以知道有關產品和服務的詳細資訊,這時候商家就不再具有資訊上的優勢,也就無法任意提高價格,交易過程中的價格決定力量由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享有的是對他有利的價格,這種情況就是所謂的消費者剩餘(supplier’s surplus)。

  要注意的是上面所討論的資訊不對稱都是針對一致化的產品或服務,如果網站是針對不同消費者的需要提供個人化的'產品或服務,則上面的討論就需要修正了。如果公司利用Internet一對一個性化服務的能力,提供消費者完全顧客化的服務或資訊組合,這時公司需要知道個別消費者的偏好,而消費者也無法將你所提供的服務或資訊和別家網站作比較,因此消費者對網站或網站對消費者,同時存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由此可見,因特網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換個角度看,凡是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行為就具有附加價值,也就能在網際網路的商業環境中佔有一席之地。如網上資訊過於氾濫,而搜尋引擎的存在正好可以降低搜尋成本;網路上的商店太多了,素質參差不齊,這時網路商店就可以擔任中介者的角色,提高質量的保證,降低資訊不對稱的情況;而為了降低契約成本、監督成本和違約成本,電子認證中心(CA)就有存在的必要。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去思考,就會發現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律。

  同大多數技術革命一樣,網際網路的最大受益者是消費者,而不是生產者。因為隨著利潤率的減少,經濟的快速增長並不必然意味著生產者利潤的大幅度增加。

  網際網路使世界經濟更加透明、更加開放。買方和賣方更易於進行價格比較;企業和消費者之間不必再有中間環節;交易成本和市場準入的門檻大大降低。總之,隨著成本不斷降低,競爭日益激烈和價格機制漸趨完善,市場越來越接近於新古典經濟學的完全競爭模式,即充足的資訊、零交易成本、市場準入自由。這一在新古典經濟學中才有的理想經濟模型在網際網路時代並非那麼遙不可及。藉助於網際網路,買方和賣方之間的資訊交流的以更好的實現,市場效率得以提高,從而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實際上,"新"經濟最重要的作用也許是使"舊"經濟更加富有效率。

  同時,我們還應看到,現實距離這種完全競爭的市場模式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在某些行業中,較低的邊際成本(例如,在網上銷售軟體的附加成本接近於零)和網路效應(例如,作業系統使用的越廣泛,願意用它的人越多)會帶來巨大的收益,從而導致壟斷的出現。儘管如此,由於網際網路降低了市場準入的門檻,鼓勵市場競爭,它也就可以從總體上提高經濟效率和競爭水平。

  雖然我們很難在實踐中對上述觀點進行檢驗,但也的確有一些研究成果得出了相似的結論。一些商品, 如書籍和光碟,從網上購買要比在傳統商店裡購買的價格(包括稅和運送成本)平均低10%左右,雖然很多網上電子零售商根本無法取得利潤這一事實無疑也使其欠缺說服力;來自網路公司的競爭也會促使傳統零售商降低產品的價格;對銀行等服務業來說,網際網路帶來的收益更加明顯。據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投資銀行的計算,銀行人工轉賬的成本是1.27美元,機器轉賬的成本是27美分,而如果通過網際網路轉賬,其成本則只有1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