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語言美學角度看商務英語翻譯中的功能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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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美是指人類運用語言進行社會交際活動時語言所產生的審美價值,以下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商務英語翻譯中的功能對等的論文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從語言美學角度看商務英語翻譯中的功能對等

 摘要:與藝術作品的翻譯一樣,商務英語的翻譯也存在審美問題。而正視語言美的基本規律的運用,則有助於通過審美功能的對等實現功能對等,從而可以更好地幫助譯文讀者理解和欣賞譯文,並達到理想的商業目的。

關鍵詞:語言美學 翻譯 商務英語 功能 對等

語言美是指人類運用語言進行社會交際活動時語言所產生的審美價值。(楊習良,1988:9)美國著名的翻譯等值理論研究者尤金奈達認為:“對等(equivalence)不能按其數學意義的特性去理解,而應該按照接近程度,即接近功能特性的程度。”(Nida,1993:117)理想的功能對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應該是:“譯文的讀者應該能夠像原文的讀者理解和欣賞原文一樣理解和欣賞譯文。”(Nida,1993:118)但是沒有審美價值的譯文很難實現這種最大限度的對等。

語言美學並不單單研究藝術語言,其範圍涵蓋與人類語言相關的各個方面。商務英語是在國際商務背景下進行跨文化交際的一種共通語言,涵蓋了相關不同領域的專業英語,如財經英語、會計英語、金融英語、法律英語、外貿英語、廣告英語等等。國際商務的豐富內容和繁雜活動決定了商務英語翻譯的複雜性、特殊性和多樣性,它不僅涉及國際商務理論知識、國際商務各個領域的專業語言以及各種國際商務文體的行文和專門表達法,還涉及到與歷史、地理、民族、風俗等相關文化的轉換。因此,商務英語的翻譯還要特別注意文化資訊的傳遞,重視兩種語言的文化差異,同時要考慮讀者的方便、讀者的愉悅感和讀者最終的接受,在翻譯中做出適當的調整,最終實現功能對等的目的。

在翻譯活動中,譯者除了要準確把握源語言(source language),較好地再現原文的面貌,從而達到功能對等的目的之外,還要遵循目標語言(target language)的規律。楊習良先生在《語言美學》把語言美的`基本規律概括為:規範性規律、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的規律、適應語境的恰當性規律和創造性規律。本文將從語言美學的角度出發,運用語言美的基本規律多方位地探討商務英語翻譯中的功能對等問題。

一 規範性規律與功能對等

所謂規範性規律是指使用語言時必須遵守民族標準語的規範,包括詞彙規範和語法規範。只有規範的語言才能充分發揮語言的交際功能、滿足需要、實現語言交際的目的性,因而才是美的。

1 詞彙規範與對等

在商務英語的翻譯過程中,符合目標語規範的措辭就不會讓讀者產生不便,不會影響讀者的理解,從而能夠傳達原文的資訊,並有助於譯文達到對等效果。翻譯中的一個大忌是根據原文的字面意思生硬拼湊詞彙而引起概念模糊,語義不明。例如,我國不少國家二級企業在進行對外宣傳時將“國家二級企業”譯成“State Second-class Enterprise”。殊不知在英語中“Second-class”含有“below a standard;inferior”(低於標準的;劣質的)、有“差的”含義,與中文原意大相徑庭,因而譯成“State Secondary Enterprise”更為貼切一些。

2 語法規範與對等

語法規範對於商務英語翻譯的對等程度起著很大的作用,甚至有時語法運用正確,但譯文卻是錯誤或是令讀者疑惑的。語法不規範會造成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影響理解;二是影響美感。例如:“請儘快開立信用證以便裝運貨物。”譯成:“Please expedit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C so as to ship the goods.”按照語法規則,這句話的譯文是正確的,因為so as to後面接的是動詞不定式,表示目的。但譯者要注意的是,這句話中兩個動詞的主語是不同的。根據商務知識,開立信用證是買方的義務(如簽訂的合同是信用證付款方式的話),而裝運則是賣方的義務,因此,開立信用證是“對方(買方)”要做的,裝運是“我方(賣方)”的動作,expedite的主語是you,而ship的主語是we。在英語語法規則中,動詞不定式的一個用法是做目的狀語,表示前後兩個動作的相繼發生,但前提條件是主語必須一致。所以為了避免交際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應將這句話應翻譯為:“Please expedit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C so as to enable us to ship the goods.”

在商務英語談判中,交際雙方往往會為了謀求理想的交際效果而創造一種適當的語言表達形式,從而減少語言表達上的敏感性和刺激性,使談話雙方均達到最佳的交際效果。因此,在交際雙方提出請求時通常會採用過去時態,而不是現在時。常用“Could you…”、 “Would you…”、“I was wondering…”、“I wanted…”代替“Can you…”、“Will you…”、“I am wondering…”、“I want…”,以增強言語的美感,顯得更加委婉、客氣。

二 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的規律與功能對等

語言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的規律也叫語言的統一性規律。它的基本要求是語言表達的內容必須以準確而適當的語言形式去體現,做到語言內容與語言形式和諧一致、高度統一。語言內容與形式的統一性規律是美的一般規律在語言這一特定物件上的具體體現。Martin Joos(1961)按照語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了英語的五種變體,即莊重文體(frozen style)、正式文體(formal style)、商議文體(consultative style)、隨便文體(casual style)和親密文體(intimate style)。商務英語翻譯涉及範圍極廣,相應的文字具有不同的文體特徵――或平直、或莊重、或活潑,都是根據其內容而變化的。因此譯者在翻譯時應遵循這一規律,目的是為了滿足功能對等的需要。

以商務合同英語為例,它屬於莊重文體,即各文體英語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種。商務合同英語既具有商務英語的特點,同時也具有法律英語的特點。商務合同英語所追求的目標不是語言的藝術美,而是邏輯的精確性與嚴謹性、表述的專業性與規範性以及思維的清晰和條理性。

例如:“茲經買賣雙方同意,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譯文:“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goods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below.”

句中若單獨使用by,則僅表明合同是由誰達成的,單用between也只對合同簽約當事人的範圍進行了限定,而並列結構by and between的含義則比單獨使用的by或between更加明確、更加豐富,表明了參與合同談判全過程並最終簽約的都是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並無其他當事人。同時,句中的terms或conditions單獨使用時含義較多,在不同的語境中可以表示不同的含義。但並列結構terms and conditions表示“(合同、協議、談判等的)條款”,其詞義具有唯一性,毫無任何語義歧義;同時,terms and conditions屬於合同用語的固定模式,體現了商務合同英語的古體性與正式性。表明商務合同英語文體對詞義準確、文意確切的刻意追求,正說明了商務合同英語絲毫不允許因語義的模稜兩可而發生誤解和歧義,說明了商務合同英語為保證文意的確鑿性寧可犧牲文字的流暢性。

三 適應語境的恰當性規律與功能對等

適應語境的恰當性規律來自語言交際的目的性,它要求語言表達者為了實現特定的交際目的,必須根據交際的特定物件、內容、方式、時間、地點、場合、背景等語境因素,恰當地選詞、造句、謀篇,使語言運用切合語境需要,實現最佳交際效果,順利地完成交際任務。

商務英語翻譯中,有時會遇到某些詞語,在詞典中找不到適當的詞義,如果照搬詞典解釋就使譯文生硬晦澀,不能確切表達原意。這時譯者不能僅從文字著手,而應放在商務語境裡分析。根據語境,從該詞的基本含義出發,進一步引申詞義,選擇比較恰當的詞語表達。

例如:“However,you must remember that they are tools only,not‘holy grails.’”

“grail”一詞的原意是:“根據中世紀傳奇,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使用的杯子或盤子,後來成為很多武士追尋的物件”。如翻譯成:“然而,你必須記住,它們僅僅是工具而已,不是‘聖盃’”。雖然忠實於原文,但是讀者卻很難體會其中隱含的意義。如果我們知道具體的商務語境:“Now,don't get me wrong;there are some good technical science tools on the market ver,you must remember that they are tools only,not‘holy grails’.”便可將此句譯成:

“現在請不要誤解我的意思,現今市場上確實有一些不錯的高科技工具。然而你必須記住,它們僅僅是工具而已,不是使你百戰百勝的‘寶物’。”

由於宗教信仰、歷史文化的差異,中國人很難理解“聖盃”的意思,翻譯成“寶物”往往更符合漢語的表達方式,並且根據具體的語境,翻譯時加上“使你百戰百勝”,能更好地把一些字面意義沒有表達出來的隱含意義正確地翻譯出來。因此在翻譯過程中,譯者要善於利用適應語境的恰當性規律處理譯文,使譯文和原文一樣達到應有的交際效果。

四 創造性規律與功能對等

語言美的創造性,主要表現在語言內容與語言形式兩大方面。語言內容的創造性是語言美的決定因素,因為對於作為交際工具的語言來說,所傳遞的資訊內容是主要的、是人們最為關注的,然後才是形式的問題。語言內容的創造性具體又體現在思想、感情、形象、趣味等各種要素上。這種創造性規律在商務英語翻譯中也經常發揮作用,尤其體現在商業廣告和商標的翻譯中。

美國廣告大師ES路易斯提出了AIDA(Attention,Interest,Desire,Action)廣告的成功原則,即:吸引眼球、產生興趣、心動加行動。一個成功的商業廣告翻譯或商標譯名應該是能吸引目標語言消費者,激發美好想象與購買慾望的。因此,商業廣告與商標的翻譯應本著不拘泥於原文的表現形式,靈活處理,目的是使廣告譯文與商標譯名能夠產生與原商業廣告和商標對等的宣傳效果,譯者應選擇符合目標語言文化的表現形式來進行翻譯。

以商標翻譯為例,彩虹集團的英語名稱為“IRICO”,由“Irix”和“Corporation”拼綴而成。IRIX是古希臘神話中專門傳播美好訊息的彩虹女神,正好與該集團的宗旨“人類美好生活的創造者”相吻合。既具創見性,又具強烈的藝術性和文學性。電腦品牌“聯想”的英譯商標詞為“Legend”意為“傳奇”,表明公司像一個傳奇一樣,能取得巨大成功。“Hisense”(海信電視機)來源於“High Sense”,意指“高靈敏度、效能卓越”。由此可見,語言美的創造性規律賦予譯者適時進行創造的權力,使譯文和原文同樣富於魅力、同樣親近讀者。所以,一種好的商品,加上一個動聽的名字,無異於錦上添花、魅力無窮,既揣摩到了消費者的心理,準確地傳遞了商品資訊,又達到了樹立名牌信譽、傳遞文化的目的。

譯文的讀者應該能夠像原文的讀者理解和欣賞原文一樣理解和欣賞譯文。這是理想的功能對等。和藝術作品的翻譯一樣,商務英語的翻譯也存在著審美問題,從語言美的角度審視商務英語翻譯中的功能對等是必要的。正視語言美的基本規律的運用有助於通過審美功能的對等實現功能對等,譯者可以更好地再現商務英語翻譯文字的美學功能,從而更好地達到譯文與原文的功能對等、提高翻譯的質量、實現理想的商業目的。規範、內容與形式相統一、恰當地適應語境以及富有創造性的翻譯,毫無疑問,可以增加商務活動的聲色。一篇吸引人的公司簡介,一封得體的商務信函,一篇優秀的專案報告,一句膾炙人口的廣告詞,一個深入人心的品牌名稱……雖然它們不是語言藝術品,卻能夠吸引著目標讀者,這就是語言美的魅力。

參考文獻:

[1] Eugene :《語言、文化與翻譯》,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 褚東偉:《商業翻譯導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 莫再樹:《商務合同英語的文體特徵》,《湖南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4] 楊習良:《語言美學》,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