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採用標準“國際化”―――鑄就知識經營通行證,對接WTO法律體系
加入WTO,企業國際經貿活動在世貿組織的遊戲規則下進行,保證了公平、公正競爭。但是,WTO的有關“技術壁壘”協議並不否認各國技術壁壘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特點如地理及消費習慣等制定與別國不同的技術標準等。這就為各國運用“技術壁壘”干預國際貿易提供了國際法律依據和實際可能。因此,對接WTO法律體系,需要企業採用標準“國際化”,鑄就國際知識經營通行證,打破國際非關稅貿易“技術壁壘”,爭得跨國經營的主動權。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貿易中的關稅壁壘作用不斷削弱,而“技術壁壘”正以超常力量阻擋弱勢企業進入國際市場。所謂“技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一類,它以技術為支撐條件,由商品進口國在實施貿易進口管制時,通過頒佈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論證制度,衛生檢驗檢疫制度、檢驗程式以及包裝、規格和標籤標準等,提高對進口產品的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以達到保障國家安全、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國際收支平衡的目的。目前已開發國家的技術壁壘不斷強化,美、英、德等已開發國家利用國際標準已達80%以上,日本有25種論證體系,歐共體內部已有9種統一論證體系。在國際貿易中,因技術壁壘引起的國際貿易磨擦越來越多。應對“技術壁壘”,亟待加大企業的國際技術與標準化法制意識,適應國際貿易對技術和標準方面的特殊要求。我國廈華公司較早地高度重視鑄就國際標準通行證,提出“用美國方式進入美國市場”,先後取得了美國UL、加拿大CSA、澳大利亞SAA、法國NF、沙烏地阿拉伯SSA等國際(國外)標準論證,獲得了產品順利出口這些國家的質量通行證,創出了國際品牌,攻克了美國、中東、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市場。十幾年來,廈華彩電出口保持全國第一品牌,佔全國同期出口量的30%以上。
企業實施國際技術標準和論證體系,是跨國知識經營的重要保證,是避開“技術壁全”的唯一方法。我們的企業要儘快通過國際標準與質量論證,在企業技術和標準的硬體上強化,鑄就企業國際標準體系,廣泛採用不同國家的不同標準,更好地對接WTO對標準化的要求。
二、專利資訊“國際化”―――超前創新技術,擴大知識經營法律收益
實施專利資訊“國際化”,造就科技優勢,是企業擴大知識經營國際法律收益的重要路徑。我國小天鵝公司在國際化經營與競爭中積極實施專利資訊“國際化”戰略,超前創新技術,成效明顯。為使小天鵝電器產品成為出口國外的'世界領先產品,他們在全國首家建立了企業“國際專利資訊庫”。企業依據洗衣機制造、控制、材料和洗滌技術,通過專利技術專家對國際洗衣機專利資訊進行檢索、篩選,製成了由1214件中國專利、527件歐洲專利、398件日本專利和428件美國專利等3600多件專利資訊組成的“國際化”專利技術資訊光碟,有針對性地運用專利技術進行超前技術創新,廣泛運用國際科技資訊成果,為出口經營服務。專利資訊“國際化”,使小天鵝公司成長為跨國經營企業,新品層出不窮,專項技術生產線出口東南亞、南美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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