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的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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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給付保險金的健康保險產品。設立重大疾病保險的根本目的是為病情嚴重、花費巨大的疾病治療提供經濟支援,以解決被保險人面臨的經濟困境,近年來得到了較快發展。

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的研究論文

【關鍵詞】重大疾病保險

一、前言

據國家衛生部2013年的資料,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高達72. 18%,另據醫學專家介紹,癌症疾病的保守治療費用少則幾萬,多則超過10萬元,如果希望採取更先進的治療手段,往往要超過30萬元以上,考慮CPI持續上漲的現實,今後治療費用金額還會提升更多。

二、重大疾病保險相關概述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並達到約定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的一種健康保險產品。該類保險中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災難性、複雜性、費用高的特點。重大疾病保險設計的'原理是保障被保險人身染重病之後所需要的鉅額費用: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和後續長期康復治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提供經濟保障,補償其收入損失,儘可能減少或避免被保險人家庭經濟困難,以維持其家庭或企業正常運轉。

三、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現狀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開展重疾定義的制定工作,對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範,同時其保障範圍必須包括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惡性腫瘤等6種疾病。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沒有自己的疾病發生率表,重疾產品的定價和法定準備金評估主要依靠再保險公司提供的國外發生率資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重疾險的發展。2013年11月,保監會發布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以_F簡稱重疾表),其成功編制對於夯實行業發展基礎,促進重疾產品創新具有深遠影響。2013年重疾險保費收入572億元,同比增長21.1%,佔健康保險總保費的50. 9%,我國已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重大疾病保險市場。

四、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人們認為有了城鄉大病保險,不用再買重大疾病保險,且對重大疾病保險認識存在嚴重誤區。城鄉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但是並不是有了城鄉大病保險就不需要購買重大疾病保險。首先,城鄉大病保險是對超出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且不能全部報銷,但是重大疾病保險是根據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在被保險人罹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時,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賠付;其次,重大疾病保險不需要先支出,只要一經確診所患疾病符合保險合同中關於重大疾病保險的規定,就給予賠付,不需要被保險人行墊付醫藥費。但也要認識到一張重疾險保單並非保所有大病,重大疾病所保險種也不是越多越好

(2)代理人對投保人銷售誤導,合同條款解釋說明不清晰。我國保險代理人素質參差不齊,不乏一些代理人為了獲取佣金,對投保人含糊解釋保險條款或故意忽視免責條款內容,導致投保人對保險期望值過高,理賠不成功,就對保險業加以詬病。

(3)投保人未盡如實告知義務,引發道德風險。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雙方當事人都應該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就投保人而言,應對保險標的的對保險人如實告知,否則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五、對我國繼續發展重大疾病保險的建議

(1)提高國民保險意識。在保險保障市場中,被保險人即保險消費者是市場的主體之一,每個社會成員實際上都可能成為保險保障消費者,保險消費者所具的風險保障意識、保險消費等觀念和行為,都將直接表現為消費行為的理性化程度,影響將來整個社會的保險保障水平和普及程度。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國民保險意識的培育,與政策引導相結合進行宣傳教育,切實有效地提高國民保險意識,使全體國民都重視自我保障,真正瞭解保險的職能和作用。2013年,國務院頒佈了《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將保險教育納入中國小課程,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全民風險和保險意識,這一舉措對於及早認識保險和保險意識的宣傳和提高起到助力作用。

(2)加強保險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的培養。保險是否被大眾接受,甚至保險業的健康發展與保險從業人員業務水平、思想素質休慼相關,由此及彼加強保險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培養已是當務之急。各大保險公司首先要嚴格招聘制度吸收高素質人才,其次要著重培養從業人員對保險業強烈的認同感和責任感,同時,要結合市場需求,建立持續的教育培訓制度,不斷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綜合的專業技能,以專業贏得客戶認同。

(3)提升產品的多樣化和服務質量,為重疾險客戶提供健康諮詢。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收入的不斷增長,人們對保險產品的豐富性和多樣性有了更高的需求,同時對於保險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也在不斷提高。《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的機制,為參保人提供健康風險評估、健康風險干預等服務,這給重大疾病保險的發展提供了指導方向,除了為客戶提供保險保障外,還提供健康體檢、重疾諮詢、養生計劃、二次診療意見等服務,降低疾病發生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商業保險公司,必須對保險產品進行創新,提高保險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不斷豐富保險產品和服務,滿足客戶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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