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保險市場的發展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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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寧波市私家車保險市場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私家車保險市場的發展研究論文

以寧波地區為例,在我國的保險市場特別是財產保險市場,機動車輛保險佔據了極其重要的位置;同時,在汽車保險市場中,由於私家車保險業務數量眾多、保費豐厚、效益可觀且銷售渠道眾多,使之成為汽車保險市場的“香餑餑”,成為眾多財產保險公司搶佔的主要目標市場。隨著私家車保有量的不斷提高,私家車保險市場的搶奪戰也將是愈演愈烈,當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也逐步顯露出來。

(一)目前私家車保險業務的競爭仍處於以“價格戰”為主的低水平競爭階段

無論是私家車車主還是保險公司,對於車險價格都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警覺性。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競爭始終圍繞“價格”做文章,各種“拼價”方式層出不窮,行業自律雖已執行多年且效果顯著,但是各種暗地的惡性降費、貼費等問題仍時有發生。價格大戰,不僅降低了保費充足率,增加了私家車保險的銷售成本,而且削弱了行業整體的盈利能力,與此同時也使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忽略或喪失了提升保險理賠服務與其他相關服務質量的重要性和能力。

(二)對私家車保險業務銷售渠道管理欠缺力度,交易成本不斷增加

私家車業務,特別是新車業務,約半數以上保費來源於車商兼業代理機構。車商渠道銷售保險這一銷售模式在初期對於挖掘汽車保險市場潛力、滿足保險消費者服務需求、促進保險業與汽車銷售行業深化合作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一直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也不容忽視:一是車行和代理人掌握了絕大多數的客戶資源,部分車行和代理人“擁客自重”,向保險公司索要較高的手續費或代理佣金。除了以高額手續費進行同業競爭外,保險公司也常常束手無策。二是車商兼業代理機構業務管理不嚴,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誠信觀念缺失,存在較多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

(三)私家車電(網)銷業務迅速發展,但仍存在瓶頸制約

一方面,由於電(網)銷與傳統渠道銷售的車險價格存在15%的“剪刀差”,給傳統業務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從長期而言,不利於整個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電(網)銷車險只為私家車車主提供了一個新的購買渠道,它的理賠、服務依然依賴整個保險公司的服務保障體系。電(網)銷渠道單一的價格優勢,是難以支撐保費實現長期快速增長。此外,車險電(網)銷市場是新建立的車險市場,仍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譬如成本逐步走高;車均保費低,保費充足率不高;承保車輛多以舊車和傳統渠道業務為主,業務增速存在泡沫;變相貼費、宣傳內容不實、存在消費陷阱以電話擾民等等。

(四)私家車保險創新意識不強,競爭領域集中化

一方面,雖然各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種類繁多,但在整個私家車保險市場主要還是承保較為傳統領域的車險產品,品種比較單一,產品同質化問題嚴重,不能滿足客戶的特殊需求。另一方面,各家公司私家車保險產品條款的存有差異,容易存在消費誤區,並影響車險的業務結構。統一條款、細化責任也已成為私家車保險業務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促進私家車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建議與舉措

(一)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應該繼續完善私家車保險領域的相關制度,積極促進私家車保險領域的合法合規化程序

1.對於電(網)銷業務的監管。一是按照“同質同價”的原則,監管部門應逐步放鬆對電(網)銷產品的價格監管,允許各公司根據電(網)銷業務將承保質量、保費充足率等因素作為車險費率調節因子,自主定價,使之與傳統渠道、兼業代理渠道的私家車保費業務齊頭並進,共同發展。二是嚴格落實現有各項電銷法規制度,尤其是對客戶資訊來源的合法性、電銷業務真實性等問題,加大查處力度。三是加強對擾民問題的監管,重點規範“撥出”業務,對於投訴中反映的擾民、誤導問題,嘗試實施公司舉證責任倒置,強化公司的管控責任。2013年1月,保監會下發《關於規範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對多次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停止對新客戶的撥出業務。

2.對於以車商渠道業務為代表的兼業代理業務的監管。首先,要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車商兼業代理機構加大查處清理力度,同時強化保險公司管理責任,提高保險公司高管人員守法合規意識。其次,要完善相關監管法律法規,對車商專業中介模式提供政策支援。前期保監會起草了《關於支援汽車銷售和維修企業設立專業機構從事汽車保險代理(經紀)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建議儘快修訂完善後正式公佈,並在此基礎上著手製定兼業代理專業化改制指導意見。最後,要限制並探討逐步取消車商兼業代理,為車商代理專業化改革掃清障礙。鑑於兼業代理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的問題,應當提高車商渠道代理模式的專業性要求,限制並逐步取消現存的車商兼業代理模式。2012年以來,保監會暫停金融機構以外兼業代理機構設立的許可,這一舉措無疑也是為車商代理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打好基礎。

(二)各家保險公司應轉變經營模式,建立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私家車保險市場

1.在私家車保險市場競爭白熱化和客戶保險服務意識逐步增強的外部環境下,傳統的“價格+手續費”的競爭方式已經無法在市場上獲取競爭優勢,競爭已經升級為“品牌+價格+手續費+渠道+服務+資源整合”的綜合能力競爭,提高行業內私家車保險服務的整體素質,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標準。根據國際著名諮詢機構羅蘭貝格對車險客戶消費者調查顯示,車險作為一個持續服務性產品,客戶對服務質量的關注始終高於對價格的關注,無論選擇渠道還是選擇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消費者對於車險的需求不僅僅是車險價格便宜,得到保障和服務,更重要的是基於客戶價值鏈環節能夠創造更多的價值,從買保險到體驗保險風險保障服務。國內保險公司可以探索和嘗試國外保險公司的方法,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將消費者對於家庭用車、家庭財產和人身等風險需要進行整體規劃和專業安排,為客戶提供一攬子的風險解決方案。

2.私家車保險業務發展中要續穩定鞏固車商業務的發展,並在此基礎上尋求新的發展模式。建立資源共享機制,與車商建立共同的服務平臺,依託互補的服務資源,推動客戶主動選擇在保險公司投保,提升新車業務續保率。組建保險服務顧問隊伍,優化客戶服務介面,逐步建立客戶價值管理體系。要繼續推進廠商深度合作,不斷提高響應效率,密切合作關係,積極擴充套件業務合作範圍。統一車商業務的手續費標準,實現過程化管理,充分合理利用送修資源,達到保險公司與車商雙贏的經營效果。

3.私家車保險業務發展中要加強與銀行的合作關係,深度介入汽車金融領域,積極拓展汽車金融保險市場。制定實施汽車金融保險戰略規劃,開發完善汽車金融保險產品,與車險產品緊密融合,從簡單滿足客戶車險需求逐步轉向為不同層次客戶提供一站式的“終身用車解決方案”,延長保險續航能力,提升保險服務價值鏈,建立差異化競爭優勢。

4.私家車保險業務發展中要完善電(網)銷業務發展方式,實現電(網)銷產品從目前單一車險銷售為主的業務經營模式,向多險種產品組合營銷的聯合推動模式轉變。當前,電(網)銷已成為80、90後年輕消費群體購買車險的主要渠道,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細分客戶消費型別,不僅要在車險產品中體現差異化產品組合,如險種組合、保險金額、配套服務等方面,而且還要注重對個人或家庭其他潛在保險需求挖掘,實現家財險、意外健康險等保險產品的交叉銷售,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電網(銷)保險銷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