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方案設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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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激勵的功能分析與高技能人才薪酬改革的現實性

企業高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方案設計論文

(一)薪酬的內涵與特徵

從狹義上來講,薪酬則僅指員工從企業僱主那裡得到自己勞動所應獲得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從廣義上講,薪酬概念以全面薪酬為代表,薪酬含外在薪酬和內在薪酬兩個方面,外在薪酬又包括貨幣薪酬和非貨幣薪酬。薪酬具有形式多樣化的特點,除了貨幣形式,還包括較良好的工作環境、個人晉升機會、較寬裕的就餐時間、較有興趣的工作、較多地參與決策等。

薪酬具有十分直接明顯的激勵效應:薪酬激勵是物質激勵的最直接體現。目前,激發人力資本的動力源泉包括薪酬福利、業務成就、工作保障、工作認可、個體成長等。而薪酬激勵作為物質激勵,符合人類的物質需要。因為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於物質。對釋放高技能人才的工作能量最直接,因而成為人們從事一切社會活動的基本動因。薪酬激勵機制不但是目前國內企業使用得非常普遍的一種主要激勵模式,薪酬的高低還代表了企業對員工所貢獻的價值的基本認定。高技能人力資本的價值回報是通過薪酬來體現的。薪酬的高低不僅代表了高技能員工的物質滿足度,更代表了企業組織對高技能員工工作成績與能力的認可,代表了社會對該類員工的人力資本價值的承認。

(二)高技能人才薪酬改革的現實性

企業對高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機制設計上的缺陷表現。目前,高技能人才所創造的價值並沒有得到相應回報的體現。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高技能人才提升技術等級緩慢,需要時間較長,企業付的工資起點相對較低;二是高技能人才和普通員工的收入水平相差甚微,以致於高技能人才工作積極性不高;三是企業現存的晉升體系,始終是建立在官本位的等級體系基礎上,對技能員工職業生涯缺乏積極向上的正確引導,導致高技能人才極不願意在技術工人的崗位上不斷成長,一心希望躋身於管理幹部行列。

薪酬改革勢在必行。對企業高技能員工的薪酬激勵模式進行調查時發現,大部分企業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在工資構成上,主要分為技術等級工資和崗位津貼兩部分。技術等級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是按照高階工、中級工、初級工三個技術等級設定的,每個技術等級分別設立若,主要體現技能型員工的技術水平高低和工作能力的大小。技術等級工資標準,幹工資檔次。這樣的工資標準單一,工資發放簡單,並且沒有對高技能員工的職業選擇風險和人力資本投資的長期風險給予一定的收入貼現與補償。為此,建立一種體現公平的以技能為基礎的內部薪酬制度就顯得非常迫切緊要。

二、薪酬激勵機制設計科學人文性

薪酬激勵機制的設計具有科學性,要逐步建立並實行按勞分配與市場勞動力價位接軌的分配激勵機制,逐步建立職工憑技能和職業資格得到使用和提升,憑業績貢獻確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機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並逐步實現技師、高階技師與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在工資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技能人才實行高薪酬計劃。對企業所需的緊缺人才,試行協商工資制度,給予特殊薪酬待遇,也可以參照經營者收入確定其收入水平,實行股權和期權激勵,建立特殊津貼;企業在為高技能人才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時,要對高技能人才給予一定程度地傾斜。

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是尋求效益最大化。許多企業在“開源”有限的情況下,“節流”會成為首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低成本”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競爭優勢。而在眾多成本因素中,人力成本的彈性應當是最大的。企業對待高技能人才要堅持一定的人文性,這種行動不會造成企業員工的大量流失,為以後經濟效益的增益做好人才儲備。

三、薪酬激勵機制設計完整性

首先,要明確適合的薪酬導向:薪酬設計時,必須要考慮到公司所處產業特性與所處產業的生命期,每一家企業在成熟期的薪酬導向與成長期的薪酬導向有著很大不同。倘若是薪酬導向與公司長短期策略無法相連結將很難獲得所想要達到的效果,並且這對於公司後續的發展將會帶來很嚴重的傷害;

其次,激勵因素的加強,相對於保健型因素,激勵因素才是真正能調動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熱情。要是一個企業中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熱情不高,很懶散,因而要增加激勵力度,可以採取高彈性的薪酬模式;

再次,加強福利政策的傾斜:吸引和保留高技能人才需要一個十分完善的福利體系,這也是一個公司人力資源系統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的標誌。福利專案設計得完整,不但給高技能人才帶來方便,而且解除了其後患之憂,增加對公司的忠誠,同時可以節省在個人所得稅上的支付,同時提高了公司的聲望;

然後,激勵措施的層次化:人的需求是分不同層次的,不但要滿足了低層次的需求之後,更要充分考慮高層次的需求。對較低層次的員工應重視其對於薪酬需求的保障條件,因為對於此類員工絕大多數人來說,薪酬仍是考量轉職與否的主要因素。不過,對於高技能人才,則因其薪酬通常較高所以應著重於非現金與福利規劃相關的因素,企業應當充分考慮高層次的需求。

同時要縮短激勵的時間間隔:常規獎勵的時間間隔要適當減少,並且保持激勵的及時性,有利於取得最佳的激勵效果。高頻率的小規模的獎勵顯然比大規模的激勵更為有效。減少常規定期的獎勵次數,增加不定期的獎勵次數,讓高技能人才在工作中有更多意外的驚喜,與此同時也能增加到良好的激勵效果;

必須應用長期獎勵形式:很多員工特別是內部的高技能人才,普遍都認為薪酬的高低對他們來講,並不是主要的吸引力,最重要的是企業是否能實行長期激勵措施。上市公司紛紛採用股票期權的方法,連非上市公司,也在探索怎樣傾斜高技能人才持股的適宜辦法;

最後,要特別重視高技能人才:大多數的.業績是由小部分的高技能人才來完成的,少數的高技能人才決定了公司的發展。在薪酬有限的情況下,企業為了發展,必須重點地保留住中高層員工和高技能人才,因此對於中高層員工和高技能人才的激勵應當強化。比如在北京等10多個省市中,許多企業在特殊崗位(工種)上積極推行“首席技師”、“首席員工”等制度,充分發揮出高技能人才在技術工藝、傳授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江蘇、湖南等地將企業的高技能人才集中到一起,組成科研小組,在資金上給予保證,讓其進行技術攻關和技術創新等活動。還有一些國有大型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實行新的收入分配製度,包括崗位績效工資和技能津貼,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還給予重獎,採用分配股權的方法,進行長效激勵。

四、薪酬激勵機制設計發展性

對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激勵機制的設計必須具有發展性,對薪酬激勵機制的設計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要以市場經濟為主導進行設計。市場經濟變化發展快,高技能人才在這樣的經濟社會大洪流中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企業要想留住高技能人才,促進本企業的發展,就必須用發展的眼光去設計薪酬激勵機制,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企業的發展。

薪酬是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上採用的最有效的內容和手段,本身就已形成一套比較周密完善的體系。但在實際履行中,面對不同層次的員工,這套體系卻出現一定的滯後性,薪酬的勉勵效果跟預期相比較也未達到滿意的程度。企業在薪酬結構上具有結構單一和含混兩大特點。結構單一的薪酬特點很容易讓員工失去豪情,覺得不是為自己幹,變成了為企業幹,這種薪酬結構的缺陷就在於了淡化責任。薪酬含混主要體現在給予員工不公平的嘉獎和加薪。發展性是說薪酬制度建立後不是一成不變的,處於成熟期的企業還在照搬成立之初的薪酬制度顯然是不合時宜的,輕則毫無勉勵作用可言,重則導致牴觸叢生,有礙企業發展。

與此同時,在社會保險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在上海、重慶等省市,企業在調整內部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時,對高技能人才增加一部分養老金。這些薪酬激勵政策從不同的角度激發著高技能人才展示智慧與技能。

五、結語

總之,企業要可持續發展,關鍵是核心力量的推動,高技能人才作為企業的核心力量,處於中堅地位,只有最大限度地激勵高技能人才,才能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企業必須對高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機制設計進行進一步的完善,調動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的發展。隨著企業的飛速發展,更多的企業將會對高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機制的設計更趨科學性、完整性、發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