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審計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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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研究綜述

上市公司審計研究論文

(一)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動因研究

國內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動因研究可分為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兩種。理論分析的研究數量很少,目前較有代表性的周莉(2010)對國際上主流的審計需求理論進行了闡述,並結合我國的制度背景進行了理論分析。她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的自願審計動機與審計需求的訊號假說相符,但也提出自願審計需求並不一定是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上市公司傳遞虛假訊號的動機可能導致對低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我國對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實證研究大多基於審計需求假說,從公司內部因素展開分析。杜興強等(2007)一方面基於審計需求動因認為資產負債率和資產收益率顯著影響是否自願接受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另一方面基於持股角度則發現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資產負債率同自願接受中期審計顯著正相關,管理當局持股比例同自願接受中期審計顯著負相關,獨立董事的作用則並未得到充分的發揮。劉斌等(2008)的研究證實了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代理衝突假說和訊號傳遞假說,其研究顯示債務代理成本越高、盈利越好的公司越願意進行自願中報審計。簡建輝等(2012)的研究發現公司中期財務報表自願審計與公司的成長性和公司規模顯著相關,且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股權性質對公司的自願審計有一定影響。周莉(2010)和杜興強等(2007)均認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沒有來自於中期報告保險需求的自願審計動機。

(二)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經濟後果

研究我國學者一般從巨集觀和微觀這兩個層次展開資自願審計經濟後果的實證研究。張天舒等(2010)認為上市公司自願審計行為降低了盈餘管理水平,有助於提高其盈利反應係數。梁麗珍等(2012)發現進行中報自願審計的上市公司平均績效高於其他組合,且這些上市公司當年的績效較前一年有明顯增長,但在未來有下降的趨勢。上述研究均表明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提供了更高質量的會計資訊,有積極的經濟後果。然而,更多研究對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經濟後果不持樂觀態度。汪曉林(2013)以滬市A股市場上2001年、2005年、2007年、2009年為樣本,分析發現證券市場對中報審計公司的反應並不明顯,這可能是許多公司不願進行中報審計的原因之一。劉斌等(2008)認為由於審計合謀的存在,自願審計公司的會計資訊質量低於未審計公司,且由於無法識別自願審計後會計資訊質量的高低,投資者只能根據公司管理層傳遞的訊號做出積極的市場反應。陳欣等(2008)的結論表明自願中報審計的公司有比未審計公司更低的非正常性應計利潤,並非因為自願審計降低了公司中報的盈餘管理水平,而是因為高盈餘質量公司更傾向於進行中報審計。吳水澎等(2009)的研究也表明,在考慮了上市公司自選擇因素之後,自願審計並沒有降低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程度;簡建輝等(2012)發現市場對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行為有一定的正面反應,但這種反應效力不足,且持續力較低。綜上所述,現有的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研究結論顯示其經濟後果大多數為不太顯著。

二、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研究總結與展望

國內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目前的研究成果可從以下幾方面總結:從發表刊物上看,發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較少,能稱之為嚴謹可靠的學術成果還屈指可數;從成果數量上看,相對於其他領域還比較少;從研究方式來看,規範研究很少而實證研究較多,這其中事件研究法又佔了多數。未來相關研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展開。

(一)拓展理論基礎

現有研究基於有效市場理論和現代企業理論視角下的審計需求理論展開。從檢驗結果看,一些公司治理因素被證明是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動因,這支援了代理成本衝突假說和訊號傳遞這兩個假說。鑑於我國的保險市場和相關法律訴訟制度還不完善,現有研究並未對保險假說進行檢驗。隨著我國審計制度的健全,完善審計需求理論的驗證可成為一個研究方向。另外,可以考慮將新興的行為經濟學理論引入現有研究,因為基於行為學視角的非理性因素也會影響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的自願審計行為。通過考慮上市公司中期報告審計的行為傾向,排除中報審計的內生性因素再分析其經濟後果,也可以成為一個研究課題。

(二)擴充套件研究方法

目前對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研究多為實證研究。在動因研究中多數學者採用了迴歸分析法,少數學者還考慮了上市公司的自選擇因素,採用二階段迴歸分析法;在經濟後果研究中,多數學者參照經典會計資訊經濟後果的事件研究法,分析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市場反應。但目前國內以統計模型為基礎進行的有關實證研究成果存在不少問題。譬如,有關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等問題的實證研究成果較為陳舊,形成實證成果的資料來源可能不足並缺乏可靠度。總之,現階段對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規範研究還相當缺乏,但實證研究成果也能對規範研究的起步提供一定參考價值。

(三)探索研究背景

目前我國中期財務報告應用領域還不夠廣泛,中期財務報告的資本市場反應還不夠顯著,這使大部分上市公司對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失去了興趣。許多公司在自願審計一次以後就不再審計,還有公司一旦不需要強制性審計後就不再審計;另有一些內部控制管理嚴格的公司如許多銀行選擇了費用相對低的審閱,這都導致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審計數量越來越少。考慮我國的特殊背景,可以結合制度理論加入制度因素作為中介變數,以探究我國審計制度變化的政策效果。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完善,公司財務資訊披露的要求會越來越高,中期財務報告的註冊會計師參與制度也會得到改善,未來我國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願審計的動因及經濟後果仍值得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