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卡與吉登斯思想的相似性比較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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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伊·巴斯卡,英國著名科學哲學家,批判實在論哲學的創始人;安東尼·吉登斯,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和社會理論家,以結構化理論而聞名。我們發現,同為英國當代著名的思想家,二者的思想理論有許多相似之處。當然,他們思想的相似性己經被一些學者提到,如伊恩·克雷布、艾拉·科恩。因此,對巴斯卡與吉登斯思想的相似點進行比較研究,無疑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

巴斯卡與吉登斯思想的相似性比較分析論文

一、重視本體論

本體論是哲學的基礎。科學哲學家奎因指出,科學研究不能沒有任何本體論觀點的指導,科學理論研究都是在一定的世界觀或本體論的指導下進行的。然而,社會科學為了確保與自然科學的同質性,於是採取了功利主義和物質主義的立場來淡化社會本體的複雜性,從而導致慣例上缺乏一種對於本體論的思考。事實上,關於社會現實性質的認識確實影響到我們在試圖解決社會現象時所運用的推理方式和方法。因此,在本體論上的稍事努力,是我們亟需要做的。

關注本體論,是巴斯卡與吉登斯所共同呼籲的。巴斯卡強調,社會科學研究的重心應由認識論轉移到本體論上。在他看來,實證主義與後實證主義哲學的主要缺陷就在於缺乏一種適當的本體論,這兩種哲學傳統分別從經驗和話語界定真實,從而把本體論和認識論混淆在了一起,導致本體論維度的消失。巴斯卡把視角重新定位在本體論上,追問世界本身應當是什麼,因為這才是主要的。巴斯卡的批判實在論認為,世界的實在是不及物的,即它獨立於我們的社會知識之外,獨立於我們認識主體之外。實在可以被劃分為三個不同層面:真實層(指結構、機制、力量、趨勢)、實際層(指事件和事物狀態)和經驗層(指經歷與印象)。其中,真實層面的事件(機制)雖然無法觀察到,但是它們構成了我們經驗到的事件的基礎,創造出並統治著現實中的世界。真實層面是科學研究的關鍵。無論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都可以通過分層本體論的觀點加以研究。特別是對於社會科學而言,因果機制存在於真實的層次中,並不一定能被感官經驗所體察到,不可及的真實必須通過科學知識的哲學,也就是對經驗知識的二階探討才能逼近真實。比如我們看到火柴燃燒,導致它燃燒的因果機制在於其不穩定的化學結構;馬克思追究貧富差距的原因,最終發現資本主義財產私有制是導致異化與勞動剝削的根本因果機制。並且,巴斯卡承襲馬克思的思想,認為本體論不僅是分層的,而且是轉換的,社會的本質是由結構和能動性之間相互影響的方式所構成的。

同樣,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亦十分強調本體論的重要性。在他所處的時代,存在著各種流行的社會理論,如理解論、符號論、結構論和心理分析等,它們共同的特點就是反本體論。而吉登斯的理論則更多地受到馬克思主義的影響,他認為,如果不像馬克思那樣從本體論出發來闡釋當代社會所面臨的重大問題,顯然無法抓住問題的根本。因而,人類生存境況、社會再生產與社會結構轉型等問題,立足於日常生活,是基礎的本體性研究,在當代社會生活中顯得越來越重要。吉登斯就說道:“社會理論中所謂的‘語言學轉向’和後經驗主義科學哲學的興起所激起的絕大多數爭論都突出地表現出認識論方面的特徵,都十分關注相對主義,證實、證偽之類的問題。誠然,對認識論的關注或許的確有它的重大意義,但這會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忽略社會理論更為‘本體性’的關懷,而後者正是結構化理論的主要關注點。我認為,社會理論的探求者們首先應該關注的,是重新構造有關人的存在與行為、社會再生產與社會轉型的概念,而不是愈益沉溺於認識論爭論,在究竟是否能系統的闡述歷來被視作認識論的東西這種問題上糾纏不清。也就是說,社會科學家們花了許多的時間去爭論我們所獲得的知識是否是真正的知識,以及這樣的知識能否用來描述、解釋、預測社會現象,卻忽視了在本體論的層次上,作為社會主體的結構和行動者是如何彼此影響的。結構與能動性(包括社會與個人、整體與個體、客觀與主觀等)關係的問題,一直以來就是社會科學理論中最為棘手的老問題。社會與個人的對立問題可追溯到文藝復興時期兩大哲學派別—唯名論和唯實論,而它們所追問的,正是社會與個人何者具有實在性。唯名論傾向於個人是具有實在性的唯一實體,而唯實論主張社會本身就是具有實在性的實體。吉登斯則指出,結構與能動性的對立是社會理論的本體論問題,而不僅僅是認識論的問題。他試圖調和結構與能動性的二元對立結構與能動性並非是二元對立的,它們之間的自然的互動構成了社會實在。這樣,吉登斯就立足於社會生活實踐,在結構、能動、意識等多個層面開展一種對社會生活的總體性研究。

吉登斯提出的社會理論本體論觀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在西方社會理論中,許多的社會理論家也曾經提出過一些調和二元對立的觀點;但是,由於他們都沒有把這一問題提升到本體論高度,當然也都沒有取得突出的進展和重大成就。而吉登斯從本體論上追問二元對立,無疑是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新方向。正如他所言,這將“創立”一種科學研究的嶄新思路,以開拓與社會思想既有傳統又有實質性差異的“新路徑”。

總之,巴斯卡與吉登斯首要的哲學主旨都指向了本體論,正是因為社會現象的本質指導了研究者適合採取什麼樣的認識論觀點。比如,他們都認為社會世界本質上是不同於自然世界的,社會科學是複雜的,結構與能動性的互構與互動構成了社會實在。然而,兩位學者所秉持的本體論哲學立場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巴斯卡的批判實在論相信世界是分層本體論的,並且本體實在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它是社會結構還是行星運轉,即使我們沒有感覺到地球公轉,這一事實依然是真實存在的。同理,即使是社會科學不適合用自然科學的方法來研究,但社會結構依然是不可否認的具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存在。巴斯卡本體論哲學的不足之處在於,太多的概念搭建與過度強調本體論的意義,拉高了其研究的抽象高度,忽略了本體論可能存在的經驗研究意義。而吉登斯的本體論哲學立場受到詮釋學的較大影響,他認為結構——能動性關係整合理論建構的正是社會生活的本體,並且這一本體與自然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性質。此外,吉登斯將主體能力高估,過於強調了“有認知能力的行動者”,忽視了結構的重要性,難以在平衡的位置上解決結構和能動性之間的關係,使整個研究顯得不如他所聲稱的那樣具有本體論的深度。

二、整合結構與能動性

結構與能動性的關係問題是社會科學理論中的一個長期的熱點問題。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不同的社會學家往往從自身理論角度出發得出了非此即彼或者兩極對立的觀點。因而,西方社會理論陷入了方法論的二元紛爭之中,迫使當代西方理論家努力重構一個新的社會理論分析框架,從而出現了一股“新的綜合復興努力的跡象”。從洛克伍德的社會整合與系統整合,到阿徹的結構生成說,莫澤利斯的社會層級說,再到布迪厄的關係主義理論,無不體現出社會科學家們為走出這種二元對立的困境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巴斯卡與吉登斯則共同從本體論的立場出發,探討了結構與能動之間的互構與互動的關係。

在分層本體論的基礎上,巴斯卡統一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之後,他又構建了把本體論從對社會的本質探究到進行轉換的可能性,即社會與個人是如何相互影響的。巴斯卡在《自然主義的可能性》中處理了社會與個人關係的問題,提出了著名的社會行為轉換模型,把結構和行為結合起來。根據這一模型,社會結構通過社會化過程影響個人,而個體通過其行為轉變,再造新的社會。具體來說,社會結構預先存在,然後形成和決定了人類行為。與此同時,這些結構的繼續存在要依靠人們能動的行為,但是,社會結構不能還原為個體的行動、目的或意識。人們通過無意識的再生產複製與轉變社會結構—個體的能動是有目的的行動,但集體的行動會產生更廣泛而非目的性的後果。比如,當一個人出賣他的勞動力,其目的是獲取工資,而數百萬工人做這同一件事情的非目的性結果是資本主義剝削結構的再生產。總的來說,巴斯卡認為,社會與個人間的互動關係構成了社會實在。結構與能動性並非是二元對立的,它們是無法分割的,雙方既是彼此的前提,也是彼此的結果,兩者是相互構成的關係。結構和能動性是不同的實體,是非對稱非線性存在的,雖然他們相互依賴,但它們是不同的、有差異的,它們是同一事物或過程的不同方面,是有時序性的,社會結構先於個體而存在,結構具有時間上的優先性。社會結構只可能有相對的穩定性,它會受到人類的實踐影響而不斷變遷。

20世紀80年代,結構與能動性關係問題的研究得到極大促進,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安東尼.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的激發。結構化理論把結構與能動關係問題定位在本體論層面上,試圖調和結構與能動性等各種形式的二元關係。結構化理論的核心是結構的二重性概念,以結構的二重性超越二元論。不能簡單地認為結構是對人類能動性的限制,它實際上也是對人類能動性的促進。這就是我所說的結構的二重性。也就是說,社會結構不僅對人的行動具有制約作用,而且也是行動得以進行的前提和中介,它使行動成為可能;而行動者的行動既維持著結構,又改變著結構。結構與行動之間這種相互依持,互為辯證的關係反映在處於時空之中的社會實踐中,結構就是不斷地捲入到社會系統的再生產過程之中的規則和資源。而社會實踐便是調和結構與行動者、社會與個體之間的'二元主義矛盾的媒介。社會制度和個人行為是通過迴圈的實踐活動而連線地構成的,在本體論的分析意義上,沒有哪一個要素能超過另一個。結構與行為者更像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就如同一枚硬幣的兩個面。通過對於實踐的考察,我們能夠看到行為者和行動,如果我們以另一種方式看它們,我們就能看到結構。結構和行動互為構成、對稱構成。吉登斯指出,相對於個人而言,結構並不是什麼“外在之物”:從某種特定意義上來說,結構作為記憶的痕跡,具體體現在各種社會實踐之中,“內在於”人的活動,而不像涂爾干所說的是“外在”的,或者說,社會結構並非是外在於個人行動,它們存在於社會行為者的頭腦中。因而,結構化理論所強調的是一種內在於行動者的結構,反映的是有意圖的行為者無意識的實踐結構的邏輯(有意圖的社會行為產生的非意圖性後果)。

不難看出,巴斯卡與吉登斯的理論同樣都試圖調和結構與能動性之間的關係,他們把結構與能動性之間的互構與互動視為本體論,並在這個基礎之上解釋社會現象:結構與行為者是互相構成的,結構是行為者的前提,又是其再生產實踐的結果,結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實體,是經由人類的能動作用不斷變遷的,人類總是在實踐中無意識的傳承和改變著社會結構。如此一來,新的人類行為帶來新的社會結構生成的可能性,結構不斷在社會中產生新的規則與形貌,以至於現實是永遠不完整的、複雜的和在本質上是不可能完全把握得到的。

當然,儘管巴斯卡與吉登斯調和結構——能動性關係的思想極為相近,但仍然有一些細緻的區別。巴斯卡區分了結構和個人是不同的實體,指出社會是預先存在的,結構和個體是有時序性的,結構先於個體而歷史地存在。這樣,結構就被賦予了超出能動性的優先地位和突出地位。然而,這一思想卻有可能誘導人們走入一種誤區:即結構無論怎樣,都能約束個體活動並能有充足的理由去解釋它,自然地,這就將重點放到了結構是如何限制個體上了。與巴斯卡相反的是,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對歷史時間未做適當處理。他談道:“人類社會並不是一個‘預先給定的’客體世界,而是一個由主體的積極行為所構造或創造的世界。在吉登斯看來,結構和行為是同一過程行為的兩個方面,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結構與行為不僅是對稱構成的而且還是聯合的,它們通過實踐而連結,結構內在於行為者。很明顯,吉登斯的理論拒絕把結構從行動中解放出來,沒能認識到結構和主體是在不同時間間隔上發揮作用的。社會理論家瑪格麗特·阿徹批判吉登斯的理論是一種中間合併,即將結構和行動僅僅合併到實踐活動這一單一層次中,把結構和行為混為一談,無法清晰確切瞭解結構與行動是在什麼樣的脈絡下互動。再者,吉登斯過分誇大了主體的能動性,以至於貶低了物質在人類社會中的重要地位,最終使結構化理論帶有了鮮明的唯意志論色彩。儘管在處理結構與能動性關係問題上,兩位學者的理論都稍有缺口,但是,我們認為,巴斯卡理論比吉登斯理論更加貼近社會現實。即結構與能動性的關係是一個歷時的動態因果轉換程序。社會結構可以被改變,但初始狀態卻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這就打破了結構和能動性是對稱的觀念,同時也向時間和歷史打開了大門,使得我們能夠掌握社會動態發展的全過程。結構與能動性是緊密相關的,非對稱的,並且處於不斷的變遷之中,結構條件——社會互動——結構變化——結構調整——新的結構連續不斷地迴圈。

三、走向人類的解放

廣泛地看,人的自由與解放一直是馬克思等一些社會科學家為之努力的目標。啟蒙時期,人們努力擺脫了宗教的束縛;資本主義社會,人們又逐漸意識到應從“人為物役”的狀態中解放出來。對於這一歷久彌新的課題,巴斯卡和吉登斯也分別進行了探討,他們都致力於尋求人類解放的方案,他們相信通過人的解放有可能創造社會的美好未來。

巴斯卡批判實在論的核心精神便是解放。巴斯卡認為,解放是某種在性質上特別自由的狀態,這種自由必須建立在行為者從一種他不需要也不願意的因果決定環節中,轉化於我解放到一種需要與願意的環節中,但是此種轉化必須依靠實踐行為才能實現。解放是通過解釋性批判來完成的,即解釋、批判與揭露社會中各種導致錯誤觀念產生的機制、結構和趨勢,揭露表象與實在的不一致,進而“為某些批判性的價值判斷提供客觀依據,並據此提出社會變革的可能性”。所以,巴斯卡所談到的解放,就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批判並且揭露那些引發錯覺與苦難的機制,來幫助人們在實踐上努力用其他的結構來取代這些結構,以給社會各階層提供更大的和更平等的發揮創造潛力的機會。

巴斯卡指出,解放的過程是由個人的解放達致社會的解放。實踐上,具體可以分為三個步驟。首先,是對陳舊社會制度的揭露。我們要對社會世界進行層化分析與研究,探究潛伏於表面現象之下的結構、趨勢和機制,通過反思與批判,揭露社會中所產生的一些虛假觀念。其次,是要獲得個人的解放與自由。先從個人的啟蒙開始,丟棄虛假觀念,除去非良知,不斷完善自我達到個人的解放。最後,再將個人的解放狀態開始向外擴張,延伸到社會層次。藉助個人解放的實踐行動並團結起大家,促成社會經濟結構、機制和趨勢發生改變、逆轉或變革,最終將人類從那些壓迫與限制人們的外在結構和機制中解放出來,達到了全社會的解放與自由。從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巴斯卡的人類解放的社會現實意義:它蘊含有團結、解放和社會改革的精神,代表著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的趨向。

同樣,吉登斯也積極倡導人類的解放。吉登斯是從現代性這個語境下來談論人類解放的。在他看來,現代性造成了理性主義以及人們對一些事物的恐慌、焦慮,人們應該從現代性壓制的思維框架中解放出來。他指出,現實生活中的人們要想擺脫現代性思路的束縛,要想真正的實現自由與平等,應該走一條解放政治與生活政治相結合的路線。從解放政治來看,其定義為“一種力圖將個體和群體從對其生活機遇有不良影響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的一種觀點。解放政治的主要作用是:一是要力圖打破過去陳舊制度的束縛,建立一種新的未來的態度;二是要力圖克服社會中的某些個人或群體支配另一些個人或群體的非法性統治。前者主要針對的是束縛人類的傳統思想及教條;後者主要針對的是社會等級差異及特權階層。解放政治表達了,只有在辨識了傳統思想及人類群體的社會等級差異之後,才能夠通過運作平等、正義和參與使人們脫離諸如壓迫、剝削和不平等的生活機遇。簡言之,吉登斯的解放政治就是要把人類從舊有的封建體制、倫理秩序中解脫出來,消滅那些不平等、不自由的體制,創造一個人人平等的理想社會。解放政治的具體途徑是區別人群,如把人們劃分為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富人和窮人、有權者和無權者等等,之後,再把無特權的群體從舊有觀點、制度中解放出來。

如果說,吉登斯的解放政治是一種生活機會的政治,關注的是階級、權利、制度、國家等巨集觀的外在解放;那麼,吉登斯的生活政治則是一種生活方式的政治,關注的是個體微觀層面的內在解放問題,如生態、身體、性、情感、生命意義和個體自主性等等。生活政治是對解放政治的一種補充,也是對解放政治的一種超越,其定義為:它關涉的是來自於後傳統背景下,在自我實現過程中所引發的政治問題。在那裡全球化的影響深深地侵入到自我的反思性投射中,反過來自我實現的過程又會影響到全球化的策略。可見,生活政治就是把人們的生活問題上升到政治領域,追問“我們該如何生活”。這樣,吉登斯就將他的生活政治理念運用於現代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等眾多領域,分別從超越匱乏型經濟與環境倫理的重建、協商民主的政治以及非暴力化社會等四個方面針對晚期現代性的危機和風險開出了救世方藥,在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開啟了積極的變革,描繪出了社會發展的未來藍圖。實際上,生活政治就是在解放政治之後,人類的一種更高追求—自我發展、自我實現(如生態保護、自我設計與發展、女性解放等等)。吉登斯認為,只有將解放政治與生活政治相互對照、相互結合起來才能解決好現實的社會問題,才能真正使人類走向解放。

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看出,無論是巴斯卡的由個人解放達致社會解放的路徑,還是吉登斯的解放政治與生活政治相結合的路徑,都指向一個共同的目標—人類的解放,這一思想主旨是相通的。他們都是要把人類從舊有的、桎梏我們的傳統思想和制度中解放出來,迴歸到人人平等與公平的境遇中。除此以外,兩位學者所共同主張的解放的哲學計劃,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烏托邦的傾向。比如,巴斯卡的解放的哲學計劃倡導解釋性批判,然而,傳統認知與個人信念之間的關係,其實比巴斯卡所認為的更加牢不可破和密不可分。我們不可能簡單地將傳統視為是一種完全外在的東西,僅僅通過理性與批判性地分析,便能夠對其全然拒絕或接受。我們不免會疑慮它在實際社會中真正的實踐性,其骨子中未免透著一絲烏托邦的色彩回。再來看吉登斯的解放思想。社會問題的層出不窮和生活世界的變化多端,迫使吉登斯對原來的政治模式進行重新思考,並提出解放政治+生活政治的理論建構,努力為生活在現代性背景中的人指出獲得解放的途徑。吉登斯更是直接把他對未來的政治構想稱作為“烏托邦現實主義,。“烏托邦”表達了他虛構出一種完美的理想的社會圖景,或者說他的構想不能在現存制度框架下真正與完全付諸實踐,有著空想成分;“現實主義”則說明了實際上人們是處於不完美的社會圖景中,任何政治策略的實施必須與現實的社會要求相結合。有了烏托邦理想,還要與現實社會的發展趨勢相結合,從而才有實現理想圖畫的可能性。吉登斯的“烏托邦現實主義”,正是力求在“烏托邦主義”與“現實主義”之間尋找平衡。當然,儘管兩位學者關於人類解放的構想都不免有些烏托邦主義,但總的來說,他們二者都相信人類具有能動性的解放能力,通過人類的實踐有創造美好未來的可能。人類所具有的反思與批判能力,雖然不能為未來提供必然的保證,但是至少可以懷有理想,並且有可能付諸於實踐,使得人們能夠看到社會生活的某種現實主義曙光。

綜上所述,通過比較,我們澄清了巴斯卡與吉登斯在重視本體論、調和二元論、走向人類解放這些問題上相似而又不同的理論旨趣,拓展了理論視野。特別是,不同學科理論之間關聯性的討論,有助於開拓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空間,促進學科之間的交叉互動並增進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