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及其關係

才智咖 人氣:1.64W

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西方學者是最先意識到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差異的,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恩格斯和馬克思自然觀的論文範文,歡迎閱讀檢視

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及其關係

在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比較上,中外學者有著不同的理解。概括來看,學界對此問題主要持三種觀點:一致論、對立論、異同論。究竟如何看待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及其關係?這個問題關係到對馬克思主義自然觀的整體性理解,更為深刻地影響到我們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繼承和發展。

一、國內外學界論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關係

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西方學者是最先意識到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差異的。西方馬克思主義的奠基人盧卡奇曾在《歷史和階級意識》中闡明瞭恩格斯同馬克思的自然觀有以下兩點不同:其一,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脫離人的實踐去討論自然的運動,其理解的自然不過是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尤其是謝林、黑格爾的自然哲學的殘餘,而馬克思理解的自然是以人的實踐為中介的社會範疇,只存在社會歷史辯證法,不存在自然辯證法;其二,恩格斯將實驗和工業歸為實踐,而馬克思將實踐作為無產階級的革命行動。馬爾庫塞在《理性與革命》中將盧卡奇的觀點進一步發展,認為馬克思的辯證法是一種歷史的方法而並未作為一般的方法論加以發展,恩格斯卻朝此方向邁出了第一步並形成了自然辯證法。

梅洛-龐蒂在《辯證法的歷險》一書中論述了以盧卡奇為代表的西方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內容,肯定了盧卡奇的觀點,認為馬克思的自然概念與人的實踐是不可分離的,自然辯證法只能存在人的實踐中,而恩格斯把辯證法放進自然、把人的存在方式運進自然,是自然主義的辯證法,將馬克思從黑格爾那裡解救出來的辯證法變得呆板、僵化。讓·薩特在《辯證理性批判》和《科學和辯證法》中同樣認為,馬克思所講的自然是在社會中被我們認識的實踐的物件,辯證的關係根源於實踐,只存在於人對自然的認識中而不存在於自然本身之中;而恩格斯卻將辯證法推廣到自然界,堅持自然辯證法的客觀實在性,導致自然的歷史化和歷史的自然化,既把自然看成如同歷史一樣是有規律的發展過程,又把歷史看成是脫離人及其實踐的、自然發生的必然過程。無獨有偶,阿爾弗雷德·施密特在《馬克思的自然概念》中指出,辯證法是主客體的相互作用,馬克思理解的自然總是存在於人的實踐之中,人與自然是以社會勞動為中介的相互作用關係;而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則忽略人及其實踐對自然的反作用,把以社會為中介的自然概念和獨斷的、形而上學的自然概念毫無聯絡地並存著,導致了自然---主體的泛神論---物活論概念,拋棄了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的立場,使其倒退到素樸的實在論。路易·阿爾都塞認為,恩格斯的辯證法是對黑格爾的辯證法的註釋,而馬克思的辯證法則同黑格爾的辯證法相對立的,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辯證法上根本不同。新實證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盧西奧·科萊蒂認為,恩格斯根本不理解馬克思在批判黑格爾的辯證法時所講的“合理核心”,誤解了唯物主義,形成了不自覺的唯心主義形而上學。概言之,西方馬克思主義大致從實踐觀點、自然概念、自然辯證法三個方面論述了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不同。

20世紀50年代出現的西方“馬克思學”學派,提出以純學術的方式解讀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觀,並由此提出了對其新的理解。儘管西方“馬克思學”學派對辯證唯物主義有固定獨特的看法,但因其深受西方馬克思主義特別是法蘭克福學派的影響,也就沿襲了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對立的觀點,並將“對立論”進一步作了闡釋。喬治·李希特海姆認為,“馬克思在探討自然時沒有離開過人,對於早期馬克思來說---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成熟的馬克思而言的---自然和人是複雜的實體,他們之間的相互作用在社會上得到研究。這與恩格斯習慣於從自然的作用去推斷歷史的法則恰恰相反,自然被他看作是外在於人的獨立實體”①,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對自然採取了形而上學的錯誤理解,與馬克思從人的實踐出發的自然觀是根本對立的②.Z.約旦認為,馬克思把社會和自然視作統一的不可分割的人的生存統一體,自然是人化的而不是作為原始的基質的本體,恩格斯將自然視作具有超人的形而上學意義的原始的基質,把自然辯證法變為適用於任何地方的絕對的方法論體系③.

伊·費徹爾認為,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概念的理解上是對立的,馬克思的“自然”是與人密不可分的、人化的、為人存在的自然,人類史就是自然被不斷人化的歷史;而恩格斯的“自然”與社會模糊不清,自然和社會的聯絡及社會的發展史被歸結為一個自然進化的過程。悉尼·胡克基於實用主義觀點認為,恩格斯以“神祕的自然哲學”同馬克思的哲學相對立,馬克思從來不關心自然界是否存在辯證法,而恩格斯把辯證法運用於自然界,背叛了馬克思的社會歷史性質的觀點,將辯證法變成一種披著科學外衣的神話。諾曼·萊文明確提出並論述了恩格斯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對立,指出馬克思的自然觀以人的實踐為核心來理解自然以及人與自然的有機聯絡;恩格斯則把自然當作獨立於人的、具有決定世間萬物包括人類社會的最終力量。卡爾·巴列斯特雷姆在《比較百科全書: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與西方社會》中,將西方學者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對立觀點概括為:其一,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論述了一種辯證的自然哲學;而馬克思從來都是基於人考慮自然的,將自然看作人類的異化勞動的物件。其二,恩格斯通過辯證的自然哲學促成了一種綜合意識形態的形成,而馬克思恰恰反對任何以意識形態為表現形式的先驗的、抽象的和教條的形式④.概括看來,西方“馬克思學”學派主要從兩個方面來論證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對立:其一,恩格斯在對自然的理解上與馬克思相對立,馬克思從人與自然的實踐關係中把握自然,而對自然本身並不感興趣;恩格斯卻把自然提升至上帝的位置,賦予它超自然的神祕力量。其二,恩格斯在對自然辯證法的確立和使用上同馬克思相對立,馬克思只承認社會歷史辯證法,恩格斯卻建立了自然辯證法並用它解釋人類社會歷史。

面對西方馬克思主義和西方“馬克思學”學派的“對立論”觀點,還有一些西方學者持批判態度並認為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雖有差別但並不對立。約翰·斯坦利和恩斯特·齊默曼概括了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差異點,認為主要集中在:馬克思反對把辯證法當成獨立於人的思想的實體,拒絕提出任何無限的、超驗的社會規律或自然規律;而恩格斯則把人看成是自然界進化的被動產物,強調人的進化過程受唯心主義性質的超驗規律的支配。但事實上,恩格斯的自然觀是馬克思的哲學思想的補充和必要的佐證,馬克思對科學具有濃厚的興趣,充分肯定了恩格斯的《反杜林論》並認為自然辯證法對他自己的統一科學理論來說是至關重要的①.在約翰·斯坦利和恩斯特·齊默曼看來,馬克思和恩格斯之間確實存在差異,這些差異反映了馬克思主義的內在矛盾性。J.D.亨勒概括了喬治·李希特海姆、諾曼·萊文等人的觀點,認為馬克思在《資本論》裡表達了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關於自然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觀點,指出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在所有問題上都完全一致但在根本問題上是一致的②.

實際上,西方學者對馬克思恩格斯在自然觀關係的研究,一方面使得人們對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差異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另一方面也使這一問題更復雜化。

國內學界對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差異有所認識始於20世紀80年代西方馬克思主義的引進和介紹。在此之前,在蘇聯教科書體系的影響下,國內學界不自覺地流行著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一致性的觀點,甚至認為恩格斯的自然觀就是馬克思的自然觀而不對兩者進行區分。自“真理標準問題大討論”以來,國內哲學界基於蘇聯教科書掀起了批判的“反思哲學”的浪潮,學者們結合對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對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關係發表各種看法並進行了爭論,對立論、一致論、異同論輪番登場並相互“廝殺”.實際上,國內的大多數學者認為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是根本一致的。少數學者如叢大川和朱寶信從自然的概念、辯證法的使用角度認為恩格斯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是對立的。還有部分學者認為恩格斯同馬克思的自然觀有差異。如朱傳啟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是一致基礎上的差異;張奎良認為,恩格斯和馬克思的個性和分工不同,恩格斯出色完成了自然觀,使其成為馬克思的哲學思想的補充;吳家華認為,馬克思與恩格斯受生平、個性差異的影響和分工合作關係的制約,在自然觀上有一定的差異;但這種差異在根本上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內部基於時代變化、實踐發展和理論創新的不同。俞吾金指出,恩格斯雖然沒有像馬克思那樣全面地探討過人與自然的關係,但是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同馬克思的人化自然概念是一致的,恩格斯沒有脫離人、人的活動和社會歷史來談論自然,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以人的活動為基礎和媒介與馬克思的人化自然的辯證法是一致的③,二者有如下差異:其一,馬克思的哲學研究從實踐出發,而恩格斯則從自然界出發;其二,馬克思的實踐概念是本體論的,而恩格斯的實踐概念則是認識論的;其三,馬克思把人作為核心,而恩格斯則把純粹的思想作為核心④.何中華認為,把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完全看成是一回事是不切實際的,但誇大恩格斯和馬克思的差異也是很難經得起推敲的,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在重大誤解上進行合作⑤.在何中華看來,恩格斯的自然觀同馬克思的自然觀在視野、實現人與自然的解放、自然與意識的關係上有較大的區別,並不能用“分工說”和“情景說”來說明⑥.對於俞吾金和何中華的觀點,學界有反對意見,如孫亮強調馬、恩的本質一致性,批判俞吾金運用“差異分析法”塑造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辯證法問題上的迥異,有將二者對立起來的傾向⑦;趙家祥強調馬、恩的本質一致性,認為俞吾金把“差異分析法”當作與“本質認同法”相反的路向,實質上是“對立分析法”①;楊楹、周世興批評何中華的馬、恩差異論是“異質性差距論”,是變相的西方“馬克思學”學派所主張的“馬恩對立論”,認為何中華提出的所謂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辯證法、在物質和自然概念、在實踐觀點上的異質性差異是沒有文字依據的②.任暟認為,恩格斯同馬克思的自然觀是一致與互補的關係,二者在從本體論、價值論和歷史觀研究人與自然的多重關係上是一致的,二者在研究思路和研究重心上有差異③.持對立論或異同論的學者認為,馬、恩的差異主要集中在:其一,馬克思從實踐出發理解自然、人與自然的關係,而恩格斯則忽視實踐,強調自然的本體論意義,不關注人對自然的反作用;其二,馬克思的自然觀是脫離舊唯物主義的人化自然觀,而恩格斯的自然觀依然停留在舊唯物主義的水平,是本體論的自然哲學;其三,馬克思的辯證法是對黑格爾的批判繼承,而恩格斯則沒有達到馬克思的水平。

自20世紀20年代“西方馬克思主義”興起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首次發表以來,馬克思與恩格斯在自然觀上的差異問題被作為專門問題受到學者的關注和研究;20世紀60年代的“西方馬克思學的很多理論家特別喜歡用馬克思哲學來反對由恩格斯和列寧光大的馬克思主義哲學”④,直接導致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觀的關係問題成為理論研究熱點與爭論焦點;20世紀90年代以後,“馬克思恩格斯自然觀的存在差異”的觀點在學術上佔據了上風。但馬克思與恩格斯之間究竟是毫無一致性的差異還是差異基礎上的一致,學術界尚未形成共識。西方學者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差異的研究在突破單一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模式、反對機械論的自然觀方面提出了富有啟示的新見,值得重視。國內大多數學者堅持馬恩一致論,但一致中有不同,馬克思和恩格斯作為兩個有不同生活背景、經歷的個體,不可能在所有問題上完全一致。我們認為,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在從人的實踐活動理解自然的辯證發展、人與自然的辯證統一關係上是一致的,在研究的側重點和思路上是互補的。

二、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的自然觀的一致

國內外學界對於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關係的理解尚存有分歧。分歧的焦點不在於二者在自然觀上是否有相同點和不同點,而在於二者的自然觀是否根本一致。對此我們可以從實踐觀點、自然概念及人與自然的關係三個方面進行討論。

(一)恩格斯和馬克思在實踐觀點上的一致

實踐觀點是馬克思主義自然觀的基礎和根本,是馬克思主義自然觀實現革命變革的關鍵。實踐在馬克思主義自然觀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此重要,成為比較恩格斯和馬克思自然觀的焦點。諾曼·萊文就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對自然界的解釋的主要區別,是關於實踐的概念。”⑤基於實踐闡明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一致性對於批判“對立論”是十分必要的。

馬克思批評黑格爾把實踐觀念化,指出人是“通過實踐創造物件世界,改造無機界”⑥,“周圍的感性世界決不是某種開天闢地以來就直接存在的、始終如一的東西,而是工業和社會狀況的產物,是歷史的產物,是世世代代活動的結果”⑦,即“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⑧馬克思強調實踐雖然是整個現存感性世界的深刻的基礎但依然受到外部自然的限制,“人並沒有創造物質本身。甚至人創造物質的這種或那種生產能力,也只是在物質本身預先存在的條件下才能進行。”

①在馬克思看來,實踐是受制於自然的主動性、創造性活動,實踐只有在外部自然提供的生產資料基礎上才能成為創造的源泉,自然界是實踐的不言而喻的前提,“人在生產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樣發揮作用,就是說,只能改變物質的形式。不僅如此,他在這種改變形態的勞動本身中還要經常依靠自然力的幫助。因此,勞動並不是它所生產的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

②在人的實踐與自然的關係上,實踐的實質是對預先存在的物質本身的改變,不能因為實踐對自然的改變而忘記“先於人類歷史而存在的自然界”.“這表明,馬克思並不像某些西方馬克思主義者所說的那樣,似乎把人看作是高於一切的存在的基礎,而是把人的實踐活動,以至人的生產能力牢牢地置放在物質本身預先存在的基礎之上,他看到了人的實踐活動和客觀物質基礎二者的結合---而不單單是人的活動本身---才能成為創造的源泉。”

③恩格斯也認為,實踐活動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作用,是將客觀自然改變為人化自然的'重要途徑,因此,歷史並不是神的啟示,“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

④基於19世紀自然科學的新發現,恩格斯指出人是自然界長期進化的產物,但造成人和動物最後的本質區別的是人的物質生產實踐。人作為生命性的存在,需要自然為其提供生存資料,但自然作為先於人的存在,其本身並不完全合乎人的目的和需要,這就需要通過實踐改造自然來為人創造新的生存條件。物質生產實踐只有和自然界結合在一起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成為“整個人類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恩格斯將實踐看成人在一定物質的、不受他們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條件下的能動活動,既把實踐當成人與自然之間相互作用的客觀的活動,又把實踐當成人改造自然並使其符合人的需要的創造性活動。在恩格斯看來,實踐在人與自然的共存和互相滲透中發揮作用,體現在人對歷史的創造和對自然的改造上。

實踐是一種否定自然的原初物質形態的活動,溝通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否定性物質關係,構成人的基本存在方式。恩格斯承認自然和實踐的雙向互動並不是否認實踐的能動性,而是對實踐的作用和意義的充分認識。由此可見,恩格斯和馬克思都重視實踐在人與自然關係中的重要性,都給實踐以基礎性的地位。這也充分表明,在對人與自然的關係的理解上,馬克思和恩格斯都認識到了實踐的重要性,而基於實踐的對自然的理解必然是一致的。

(二)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概念上的一致

自然概念是馬克思主義自然觀的一個基礎概念,不僅構成人與自然的關係的基礎和框架,而且是全面理解自然史和人類史的關係的重要環節,能為理解自然辯證法、歷史辯證法及其統一提供前提與依據。柯林伍德在《自然的觀念》一書中,通過釐清自然概念的變化揭示了西方自然觀的演進過程,並指出自然概念、自然觀的發展會延伸至歷史領域中。阿爾弗雷德·施密特在《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書中,指出“把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從一開始同其他種種自然觀區別開來的東西,是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會---歷史性質。”

⑤由此對馬克思主義作出了新的闡釋和理解。但在我們看來,施密特並沒有真正看到馬克思與恩格斯在自然觀念上的一致性。

馬克思曾使用“人化自然”、“人類學的自然”、“歷史的自然”來表述“自然”.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以研究自然闡明自己對社會的理解,認為如果沒有對自然的深入理解就不可能真正瞭解人和社會。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說:“不僅五官感覺,而且所謂精神感覺、實踐感覺(意志、愛等等),一句話,人的感覺、感覺的人性,都只是由於它的物件的存在,由於人化的自然界,才產生出來的。五官感覺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歷史的產物。”

①通過論述人的感覺的形成及其豐富性,馬克思指出,人化自然是人的感覺、認識和實踐活動的物件,是被人的實踐活動打上了印記的自然界。一方面,人類的實踐活動使自然界處在不斷地被人化的過程中;另一方面,隨著人化自然的不斷髮展,人的實踐活動也變得越來越豐富多樣。與“人化自然”概念一樣,“人類學的自然”也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出現過。馬克思認為,“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質力量的確證,通過人的本質力量開啟的書本---工業為媒介形成的自然就是人類學的自然,“在人類歷史中即在人類社會的形成過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現實的自然界;因此,通過工業---儘管以異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學的自然界。”

②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批判那種把自然與歷史對立起來的觀點,用“歷史的自然”說明自然和歷史之間的不可分離性。在馬克思看來,人周圍的自然界是人世世代代活動的物件和結果,是歷史的產物。儘管馬克思使用了不同的詞來表述自然的概念,但這些概念都基於人的實踐強調自然的物件化和人化,並不矛盾而有相同的涵義。在馬克思那裡,自然作為人的實踐的物件,並不意味著人可以隨意改變自然、創造自然,“正如游泳者不是在發明水和重力的本性和規律一樣。”

③馬克思認為,人並不能創造自然本身,任何商品、勞動過程都是自然和人的實踐的綜合,自然的客觀獨立性不因其是否存在於物質生產領域或社會領域而改變,“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藉以實現的形式。”

④這表明馬克思所思考的自然實則是獨立存在且具有自然的社會---歷史性質的自然。恩格斯同樣強調自然的獨立存在性,但也從沒有忽視人的實踐對自然的能動作用。從青年時期開始恩格斯就有強烈的變革現實的意識,高度評價人對自然的能動性,指出“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

⑤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恩格斯和馬克思共同闡明瞭對自然的看法,強調人周圍的感性世界都是工業和社會狀況的產物。恩格斯基於對實踐的理解在研究自然辯證法時指出:“人在怎樣的程度上學會改變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樣的程度上發展起來”⑥.恩格斯強調人的思維和觀念的一切抽象活動都是實踐的產物並被實踐所檢驗。恩格斯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中把實踐當作人從自然界分化獨立出來的根本力量,認為實踐是人的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的基礎,“勞動是整個人類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而且達到這樣的程度,以致我們在某種意義上不得不說:勞動創造了人本身。”

⑦在恩格斯看來,人的實踐活動不僅將人從自然界中分化出來,成為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而且改變了地球的表面、植物、動物以及氣候,使其適應人的生存和發展,實現了人對自然的統治、支配,“日耳曼人移入時期的德意志的自然界',現在剩下的已經微乎其微了。地球的表面、氣候、植物界、動物界以及人本身都發生了無限的變化,並且這一切都是由於人的活動,而德意志的自然界在這一期間未經人的干預而發生的變化,簡直微小得無法計算。”

⑧顯然,恩格斯承認自然的獨立存在和規律性,但並沒有忽視人及其實踐對自然的能動作用,而是始終以人的實踐作為基礎來探討自然,闡明人與自然之間的辯證關係。由此可見,恩格斯對自然的理解和馬克思可謂異曲同工,二者都尊重自然客觀獨立存在,但都認為正是基於自然的人的實踐活動改變了自然、創造了人本身和人類的歷史。

(三)恩格斯和馬克思在人與自然關係上的一致

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是一切自然觀的共同主題。長期以來,人們往往把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視為恩格斯的自然觀,並認為恩格斯在自然觀上與馬克思截然對立,以至於造成這樣一種印象:“在馬克思主義當中,好像只有恩格斯,而不是馬克思,對唯物主義自然觀的存在負責。”①在我們看來,恩格斯和馬克思在人與自然關係上並不是對立而是一致的,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恩格斯同馬克思都認為人雖然靠自然提供生產資源來生產、生活,但人能通過實踐改造自然、在自然界打下印記、影響自然界的發展。恩格斯指出,人為了得到多倍的收穫把土地騰出來播種五穀或者種植樹木和葡萄,把有用植物和家畜從一個地區遷移到另一個地區,改變了各大洲的動植物分佈和種系,使得這些經過人工培養後的動植物不再具有本來的樣子,“人們曾去尋找演化為穀類的野生植物,但至今仍是徒勞。我們的各種各樣的狗,或者種類繁多的馬,究竟是從哪一種野生動物演化而來,這始終是一個爭論的問題”②.恩格斯認為,人通過實踐在自然界打下了的印記只能隨著地球的普遍滅亡而消失。馬克思指出,人與自然的關係首先是人以實踐為中介,調整和控制自身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自然作為人的無機身體為人提供自然資源,成為人世世代代的實踐的結果和歷史的產物。

第二,恩格斯和馬克思都反對人無視自然規律、無休止地索取自然資源,強調人對自然的實踐活動應遵循自然規律,否則會遭受自然的懲罰。馬克思在1868年3月25日給恩格斯的信中說:“弗臘斯的《各個時代的氣候和植物界,二者的歷史》(1847年)一書十分有趣,這本書證明,氣候和植物在有史時期是有變化的。他是達爾文以前的達爾文主義者,他認為物種甚至產生於有史時期。但是他同時是農學家。他斷定,農民非常喜歡的溼度隨著耕作的發展(並且與耕作的發展程度相適應)逐漸消失(因此,植物也從南方移到北方),最後形成了草原。耕作的最初影響是有益的,但是,由於砍伐樹木等等,最後會使土地荒蕪。這個人既是化學家、農學家等等,又是知識淵博的語言學家(他曾經用希臘文著書).結論是:耕作---如果自發地進行,而不是有意識地加以控制(他作為資產者當然想不到這一點)---會導致土地荒蕪,像波斯、美索不達米亞等地以及希臘那樣。”③恩格斯也指出,人類認識、改造自然一定要遵循自然規律;如果只從自身需要而無休止地索取自然資源、無視自然界的發展規律、破壞自然的生態平衡,必定受到自然的懲罰。恩格斯用弗臘斯這本書舉例說明人類遭受“自然報復”的情況,如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小亞細亞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為了獲得耕地不惜毀壞森林,致使這些地方成為不毛之地;阿爾卑斯山的義大利人為了獲得樹木而將山南坡的樅樹林砍伐殆盡,致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內枯竭,卻在雨季引發水土流失、洪水氾濫毀掉了畜牧業和耕作業;人們在歐洲傳播栽種馬鈴薯時將瘰癧症也傳播進來了。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在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上恩格斯與馬克思的想法一致。

第三,恩格斯和馬克思都反對把人類和自然對立起來,主張人與自然、社會與自然、人類史與自然史的統一。恩格斯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中批判了把精神和物質、靈魂和肉體、人類和自然對立起來的觀點,認為人們日益學會正確認識和利用自然規律、控制人的生產行為對自然界的長遠或較近的影響,越會認識到人與自然的一體性和人與自然對立的觀點的荒謬性、反自然性。恩格斯和馬克思在其合著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歷史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批判了將人與自然的關係看作脫離人類史的觀點,“人對自然的關係這一重要問題(或者如布魯諾在第110頁上所說的自然和歷史的對立,好像這是兩種互不相干的事物,好像人們面前始終不會有歷史的自然和自然的歷史),就是一個例子,這是一個產生了關於實體和自我意識的一切神祕莫測的崇高功業的問題。”④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人的物質生產實踐是人類歷史的現實基礎,人在物質生產實踐中形成的人與自然的關係成為人類歷史的前提,自然是歷史的前提、歷史是在自然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自然史實則就是人類歷史的延伸。

三、關於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觀上的互補

其實,肯定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實踐觀點、自然概念及人與自然的關係上的一致並不意味著否定他們各自的思想特點。正如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恩格斯和馬克思作為具有不同經歷、個性的思想家,其對自然的理解也必然有一些差異,但這種差異是互補而非對立的。

首先,恩格斯和馬克思在實踐觀點上是互補的。在恩格斯那裡,一方面,實踐具有社會歷史的含義,實踐構成人類生存的基礎性條件;另一方面,實踐較多地被強調為人類認識世界的基礎,因此主要從屬於認識論。與恩格斯側重於從認識論層面論述實踐不同,馬克思認為實踐是人的感性的物件化活動,是一個社會歷史範疇。在馬克思的著作中,人的勞動、生產、感性活動和工業都是實踐的表述形式,實踐被認為是人與自然關係的基礎、前提和中介,成為馬克思的社會歷史辯證法的核心。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論述了實踐在人和自然的關係中的橋樑作用,指出“工業是自然界對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學對人的現實的歷史關係。因此,如果把工業看成人的本質力量的公開的展示,那麼自然界的人的本質,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質,也就可以理解了”①.馬克思認為,實踐既產生了社會的人及其本質又改造自然界使其符合人的需要,人和自然通過實踐聯絡在了一起。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進一步發展了實踐觀點,批判費爾巴哈“對物件、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做感性的人的活動,當做實踐去理解”②.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進一步豐富了從社會歷史角度論述實踐的觀點,並將其作為基本的方法論原則來分析和批判以資本為主要特質的資本主義社會,從而為人類的解放指明瞭道路。由此也使其哲學不再是思辨的唯心主義哲學,而變革為倡導實踐優先性的唯物主義哲學。由此可見,馬克思和恩格斯基於不同的側重點論述的實踐觀點是相互交織、補充的,併成為完整的馬克思主義自然觀的有機組成部分。

其次,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自然概念上是互補的。在恩格斯的自然觀中,自然是人類產生和發展的物質前提和基礎,具有先在性和優先性。在馬克思的自然觀中,自然是被納入人類實踐範圍的社會範疇,是在社會性和歷史性的層面上加以探討的。更進一步說,在馬克思那裡,更為重視的不是客觀的自然,而是“人類化的自然”即人類社會。《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在從人及其物質生產實踐和自然界的關係角度來理解自然,認為在人類社會的產生過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現實的自然界,“從理論領域來說,植物、動物、石頭、空氣、光等等,一方面作為自然科學的物件,一方面作為藝術的物件,都是人的意識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無機界,是人必須事先進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糧;同樣,從實踐領域來說,這些東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動的一部分。”③在馬克思看來,自然的優先性適用於從事實踐活動改造和佔有自然界的社會的人,而不適用於原始的、通過自然發生的途徑產生的人。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概念並不對立,而是基於不同的側重點相互補充。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批判了那種主張“脫離人的自然”和“脫離自然的人”的錯誤觀點;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基於人和自然的統一關係強調了人對自然的實踐關係,認為工業和商業作為人的連續不斷的感性勞動是人周圍整個現存的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礎。顯然,馬克思和恩格斯明確地肯定了外部自然界的優先地位,指出自然界的優先地位主要不是指自然界在時間上的優先存在,而是指自然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具有優先地位。

最後,恩格斯和馬克思在辯證法的理解、運用上是互補的。從研究側重點看,恩格斯側重於自然辯證法,馬克思側重於社會歷史辯證法。從研究物件看,恩格斯主要把辯證法作為研究自然界發展和自然科學發展的方法,考察自然界及其運動發展,著重說明自然界的普遍聯絡和變化發展、自然界由無機物---有機物---生命形態---人的產生的發展過程;馬克思則主要把辯證法作為研究社會歷史尤其是資本主義歷史階段的方法,考察社會、從事生產勞動活動的人的歷史發展,通過分析資本主義社會來揭示人類社會的內在結構及其發展機制。從理論內容上看,恩格斯依託自然論述辯證法,希望在研究自然界的發展和自然科學成果的基礎上建立一種既適合於自然和人的認識、思維,又適用於人類社會的普遍的辯證法形態;馬克思則把自然、人的認識、實踐等要素統一在社會歷史領域中,以揭示社會發展及其結構、機制,強調從事生產勞動的人是認識、改造自然和社會的主體。在辯證法的運用上,恩格斯把馬克思的辯證法的存在根基與適用範圍擴充套件至自然界,但並未把自然作為辯證法的唯一存在根基而與馬克思對立,“從馬克思主義運動的需要出發,一種自然辯證法是必須的,馬克思也希望恩格斯能完成這項任務。”①此外,不管是恩格斯還是馬克思都承認:自然界是依照自身所固有的客觀規律運動發展的、先於人的客觀存在;人能通過實踐認識、把握自然的發展規律;人對自然的實踐不能違背自然規律,否則會受到自然的報復。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並不能被認定為同馬克思的歷史辯證法完全無關甚至對立,而是對馬克思的社會歷史辯證法的補充。

綜上所述,恩格斯和馬克思儘管在實踐觀點、自然概念和辯證法上有所差異,但這種差異在馬克思主義自然觀內部是互為補充的,只是同一問題的不同方面,因而也就是根本一致基礎上的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