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存在與感恩──馬克思人觀與基督宗教人觀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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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要:論文由六個部分組成:1)引言;2)從必然到自由的翱翔;3)存在的感恩;4)救贖與自我解放;5)馬克思人觀與基督宗教精神之姻親──解放神學;6)結語。論文基於馬克思人觀與基督宗教感恩人觀之間內在的親和力對其進行比較,結論是:兩者之間的不同不在於思想理念層面,而在於切入人類實際問題的實踐方式。這兩種生活可能性之間的選擇,既不是的也不是的,而是宗教的。

自由的存在與感恩──馬克思人觀與基督宗教人觀之比較

關鍵詞:異化、自由存在、感恩

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固有的東西,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關係的總和。

--卡爾·馬克思

真正基督宗教之人文主義……植根於這樣一個關於人的全新的概念──上帝與人性在基督身上合二為一的神祕。

--托馬斯·默頓;

一、引言

儘管只有很少自稱還忠誠於信仰的學者承認馬克思主義與基督宗教有某種聯絡1,但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在馬克思理論、特別是早期關於人的理論與基督宗教人文精神之間,確實存在明顯帶有根本性的內在相似性。上世紀基督教偉大的神學家梯利希(Paul;Tillich,1886-1965)用他卓有成效的研究著述,向我們充分展示了馬克思主義與基督宗教之間的親和力。2今天我們有理由相信,基督徒和馬克思主義者要共同生活,彼此之間的合作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基督教信仰和馬克思主義是今日兩個主要的思想力量,它們之間基於相互理解的合作,可以大大消除人類社會的不幸。換言之,如果站在馬克思主義和基督宗教不同立場上的學者能夠用自己真誠的良心去追求社會的正義和個體的自由精神,那么,不論馬克思主義與基督宗教精神在切入現實生活的途徑有多么大的不同,進而說,不管眼前人類彼此交往的情形有多么複雜,我們的學者們也可以基於一種徹底全新的人文精神來審度時世,為進一步消除社會政治集團與教會彼此之間的歷史成見,為爭取一個真正、自由、平等、開放社會的實現而攜手合作。馬克思主義與基督宗教的對話已經開始,是一個大課題。我試圖選取馬克思的歷史人觀與基督宗教的蒙恩人觀進行比較研究,為對話敲敲邊鼓,這對中國今天基督宗教學術研究來說或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其中蘊涵的現實意義也是不應忽視的。

二、從必然到自由的翱翔

我把馬克思建立歷史人觀的工作大概分為三個階段:從1835年到1843年的形成期;從1843年到1845年的完善期;從1845年到1859年的成熟期。形成期中最重要的著述有:《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1835)、《給父親的信》(1837)、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與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1839-1841)、《萊茵報》時期的論文(1842-1843),其中尤為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和《摩塞爾記者的辯護》兩篇。完善期重要的著作有:《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1843)、《-哲學手稿》(1844)、《德意志意識形態》(1845)、《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1845)。成熟期重要的著作有:《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1857-1858)。馬克思的所有這些著述都表明,他一方面是在社會關係會考察人及其本質,另一方面又把這種社會關係放在歷史中來考察,從而揭示出人類由生存的自然狀態經過異化的社會狀態,最終走向身心全面自由的烏托邦理想狀態之歷史。換言之,馬克思的人觀體現了人在歷史現實性與精神超越性互動統一中的生成、展開和走向永恆之境。我試著簡略地把這個提示出來。

青年馬克思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明確認為人的生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被給予的:「我們並不總是能選擇我們自認為合適的那種職業;我們在社會中的關係,還早在我們能夠對它起一定影響以前就多少已經開始確定了。」3隨後,馬克思有過崇拜康德、費希特自我哲學的短暫時期。不過,他的興趣很快就轉向了黑格爾的客觀辯證法,用客觀的社會關係而不是個人的意志來說明人的共同體──國家:「在研究國家生活現象時,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視各種關係的客觀本性,而用當事人的意志來解釋一切。」4什么是在解釋國家生活現象時不能忽視的客觀關係?《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給我們提供了答案:「──私有財產的關係潛在地包含著作為勞動的私有財產的關係和作為資本的私有財產的關係,以及二者的相互關係。一方面是作為勞動的人類活動的生產,亦即與自身、與人和自然界,因而也與意識和生命表現毫不相干的活動的生產;是人僅僅作為勞動的人的抽象存在(因此這種勞動的人每天都可能由自己的充實的無淪入絕對的無,淪入自己的社會的因而也是現實的非存在)。另一方面是作為資本的人類活動物件的生產;在這裡物件的一切自然的和社會的規定性都消失了,在這裡私有財產喪失了自己的自然的和社會的性質(因而也喪失了一切政治的和社會的幻象,並且再也不與任何表面看來似乎是人的關係牽扯在一起),在這裡同一個資本在各種不同的自然的和社會的存在中始終是同一的,而完全不管它的現實內容如何。勞動和資本的這種對立一達到極限,就必然成為整個[私有財產]關係的高峰、頂點和滅亡。」5這段話表明,馬克思是從異化了的勞動(生產)來說明人類社會(國家)生活的本質的。在馬克思看來,勞動的利益本應符合社會的利益,本應是一種永續性的、符合社會發展方向的、本質性的力量,但是,勞動的異化卻產生了與其對立的東西──資本。驅使馬克思得出這個結論的,是歐洲社會發展過程中資本對勞動的奴役。這是一個極端異化了的商品社會,結果是人類陷入了無窮的自我疏離:人再也不能作為人而自由地思想、自由地生活。

因此,;馬克思把以自由人為目標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看作是未來社會的基本原則,也是未來社會的基本特徵。自由或自由人這一價值目標是能夠涵蓋所有其它價值的最高的綜合性價值,對這個價值的探討,實際上就是所有其它價值的具體展開。人之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在一定意義上都是自由價值的組成部分,是自由價值在不同方面即不同價值客體中的表現。

自由是人區別於動物的一個本質性特徵。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明確指出,「生命活動的性質包含著一個物種的全部特性、它的類的特性,而自由自覺的活動恰恰就是人的類的特性。」馬克思接著寫道:「動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動直接同一的,它沒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動之間的區別。它就是這種生命活動。人則把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物件。他的生命活動是有意識的。……有意識的生命活動直接把人跟動物的生命活動區別開來。正是僅僅由於這個緣故,人是類的存在物。換言之,正是由於他是類的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識的存在物,也就是說,他本身的生活對他來說才是物件。只是由於這個緣故,他的活動才是自由的活動。」;6這段話清楚地表明,自由是人類意識活動的特性,而依靠意識活動,人才能把自己和自己生命的活動納入思考的物件。人的意識性或精神性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人能夠反思自己和周遭世界的關係。人的意識一方面有一種內在傾向,就是力求擺脫生命活動的外在規定性,由自己來設定活動的目的;人根據這個目的,通過自己的能動活動,使外在的規定服從自己目的的需要。另一方面,超越性也是人的意識的基本特性。就是說,人永遠向著一個無限的、終極的實在(ultimate;reality)開放。這種理想、這種期盼,就是人性中的超越性根源,也是人成為自由人的祕密所在。不錯,人的意識既是歷史之成為歷史的根據,本身又在歷史中展開。所以,人對自由的追求,以及自由的內容和自由的實現程度都會反映著歷史的特性。人類的歷史就是人類主體不斷探索和爭取自由的過程,是人的主體性不斷提高因而自由性也不斷增長的過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