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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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發電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很多對光伏感興趣的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建光伏電站有著比較高的長期投資收益,而從投資收益比上來看,在保證光伏電站的質量上,儘可能降低光伏發電的成本,是取得最大投資收益比有效途徑,目前來看,光伏發電的成本在未來還會繼續下降,而目前國家對光伏發電公司施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了光伏發電的成本。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光伏發電稅收優惠政策,歡迎閱讀。

光伏發電稅收優惠政策

2017年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2016年4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為保障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明確了2016年至2017年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事項。

公告顯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67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按季納稅的試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7月納稅申報時,申報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其他個人採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另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2017年小微企業印花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1]105號)文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而根據印花稅的一般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2017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其他優惠

對依照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免徵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發票工本費。

以往優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10%的優惠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增值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所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徵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光伏電站月收入3萬以下增值稅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