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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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不斷提高生鮮乳質量安全水平,根據農業部《關於印發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4〕8號)檔案精神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2014年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以生鮮乳生產、收購、貯藏、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為工作重點,不斷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建設和奶站監管,加強監督監測,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確保生鮮乳質量安全,逐步構建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做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以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為重點,從嚴重新稽核生鮮乳生產經營許可證,建檔立案,重點監管。

(二)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新增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生鮮乳收購站檢查率達到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到100%,生鮮乳中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β-內醯胺酶、鹼類物質、硫氰酸鈉檢測合格率達到100%。

(三)重點治理非法收購生鮮乳、倒買倒賣不合格生鮮乳、惡意奶源的行為,嚴厲打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

三、整治重點

重點單位: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基地為重點,兼顧其他奶牛養殖重點區域。

重點區域:以慶陽、甘南、蘭州、白銀、張掖、武威、臨夏、定西、酒泉、天水10個主產市州奶牛養殖大縣。

重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奶販子收散奶、非法收購和倒賣不合格生鮮乳、違法違規新增、惡意爭搶奶源等行為,嚴打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對惡意哄抬奶價、散佈謠言、奶販子倒賣倒買等嚴重擾亂奶源市場行為的堅決進行打擊,切實維護奶源市場秩序。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執法。組織實施2014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方案已下發),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監測覆蓋所有生鮮乳收購站,檢測指標覆蓋衛生部公佈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鹼類物質、β-內醯胺酶和硫氰酸納等5項違禁新增物。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基地質量安全監測樣品檢測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β-內醯胺酶、鹼類物質、硫氰酸鈉、黃麴黴毒素 M1、鉛、汞。開展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現場檢查和達標評判,嚴厲打擊生鮮乳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嚴格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監管。各地要落實奶畜養殖者、奶站開辦者和運輸車經營者首負責任,明確經營主體責任和各級行政監管責任。繼續開展生鮮乳收購站清理整頓,提高一批,建設一批,淘汰一批。對審查中發現生鮮乳製冷貯存無保障、生產條件差、設施裝置落後、進貨無臺賬、生產收購銷售和檢測無記錄的奶站實行停產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的堅決予以取締。對責令關停的站點,要採取封存、拆除設施裝置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購。

三是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檢查和培訓。督促落實奶畜養殖與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監督抽檢、異地抽檢、進貨查驗、從重處罰、收購站“黑名單”等五項制度,強化和完善體制建設。加強對不合格生鮮乳監督檢查,督促乳品企業、奶站和奶農做好報告工作,對檢測確認不合格的生鮮乳,要在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銷燬或者採取其他無害化處理措施,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倒賣和非法收購。結合有關專案,對奶牛養殖場、奶站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奶牛養殖、生鮮乳生產、收購站標準化管理及制度規範等培訓工作,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和科學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省農牧廳負責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各市州畜牧獸醫部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明確整治目標,細化任務分工,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環節和具體人員,同時積極配合國家和省級生鮮乳抽檢工作及相關配合工作。省、市、縣要層層簽訂“生鮮乳質量安全責任狀”,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

(二)精心組織,紮實開展

各市(州)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生鮮乳專項整治方案,加大執行力度,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績效評估,要結合本方案生鮮乳抽檢計劃,做好生鮮乳抽檢工作,奶牛養殖重點區域,要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彙報生鮮乳整治方面的問題,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援,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保證各項任務按時按質完成。

(三)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要加強與衛生、工商、質監、工業和資訊化、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監測與執法聯動、行政與司法銜接機制,及時、果斷、有效、有序地解決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形成各盡其職、密切協作、相互支援、共同推進的工作局面。

(四)總結經驗,建立機制

各地應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實施效果好的機制、模式、經驗和做法。要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抓緊建立奶站、運輸車資訊化聯網監控系統,逐步使生鮮乳收購、運輸環節可控可視,實現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可追溯到養殖場。建立和完善生鮮乳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妥善處理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努力把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工作安排

(一)1月--3月,部署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工作,印發《2014年甘肅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各市州畜牧獸醫部門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方案。

(二)3月--5月,開展上半年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完成生鮮乳違禁新增物專項監測140批次(生鮮乳收購站80批次,生鮮乳運輸車60批次),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基地質量安全監測25批,農業部異地抽檢65批次。

(三)4月--5月,對慶陽、平涼、天水3市進行生鮮乳質量安全市際交叉互檢。

(四)5月--6月,組織召開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培訓及現場會議。

(五)4月--10月,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生鮮乳生產技術規範培訓計劃,積極開展生鮮乳技術培訓工作。

(六)7月--10月,開展下半年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完成生鮮乳違禁新增物專項監測140批次(生鮮乳收購站80批次,生鮮乳運輸車60批次),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基地質量安全監測25批,,農業部異地抽檢65批次。。

(七)4月--11月,配合農業部對舉報投訴的重點地區生鮮乳質量安全進行飛行抽檢。

(八)12月,全面總結2014年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