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創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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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留學人員優秀創業專案將獲專項資金扶持,申報工作已啟動。近日獲悉,作為貫徹落實《泉州市“海納百川”高階人才聚集計劃(2013-2017年)》的配套檔案,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聯合出臺《泉州市留學人員優秀創業專案申報與評審暫行規定》,並確定每年由市人才專項資金安排100萬元對“泉州市留學人員優秀創業專案”進行扶持。

留學人員創業政策

優先考慮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專案

優秀創業專案申報物件,僅限在國(境)外學習(進修)且來泉工作時間均超過1年的留學人員和歸國創業人員。該暫行規定同時適用於到香港、澳門、臺灣學習和工作的'同等條件人員。

申報專案須具備以下條件:在泉州市落地且屬於行業領先的技術或服務,同等條件優先考慮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核心技術的專案;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具備實行規模生產、實現產業化的條件;符合泉州產業發展方向,優先考慮海洋高新產業、資訊科技、生物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案以及物流、諮詢、金融、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專案。

專案扶持實行分檔管理,A級專案扶持金額為20萬元,B級專案扶持金額為10萬元,C級專案扶持金額為5萬元。

扶持資金 須專款專用

申報物件可登入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下載相關表格進行申報。根據規定,專案扶持資金主要用於專案研發所必需的裝置購置費、樣本費、試驗外協費、資料印刷費、差旅費、專利申請費、外部專家聘請費及與專案研發直接有關的其他費用,必須專款專用。對於違反規定使用或挪用資金的,經查實後,撤銷專案扶持資格,停止撥付後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