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失業人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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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有哪些呢?具體內容是什麼?

2017年失業人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對於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從滿5年起,每多一年,失業金增加1個月,滿16年及以上的,失業金最多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滿1年不滿5年的,每月800元;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870元;滿10年及以上的,每月930元。從發放失業保險金的第13個月起,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7年的一律按每月800元計發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年限滿17年及以上按每月930元計發失業保險金。

2.參加免費的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可每年自願參加一次經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提供免費培訓服務的機構給予培訓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每人每課時5元至8元,補貼金額最高為每人2200元;創業培訓補貼最高為每人1200元。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3.鼓勵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政策。企業新招用我省化解過剩產能“6643”工程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4.就業困難的失業人員可享受就業援助政策。失業人員中符合大齡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因失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人員、殘疾失業人員、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單親家庭人員、曾榮獲市級以上(含市級)勞模榮譽稱號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烈士直系親屬中的一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國有集體失業人員等10類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可享受以下就業援助政策。

(1)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及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崗位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餘期限不超過3年。

(2)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崗位補貼標準按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崗位補貼,在此基礎上,用人單位招用5—10名就業困難人員的,每人每月增加崗位補貼50元;招用10名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崗位補貼100元。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餘期限不超過3年。

(3)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額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餘期限不超過3年。

5.鼓勵失業人員創業政策。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進城創業農村勞動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轉移創業的農民,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且為微利專案)、網路創業或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請額度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不超過40萬元確定貸款規模。對通過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實現成功創業、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歸還,貸款使用效益好、專案規模進一步擴大且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個體經營專案,可給予二次貸款。款期期間,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給予貼息。貸款和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展期和逾期不貼息。

對不具備財務可行性的專案,以及借貸人可自行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不予提供擔保,也不予貼息。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以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應沒有商業銀行的其他貸款歷史記錄。

(2)場地租金補貼。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於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3)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對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專案,以及入駐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創業園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可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補貼和一定數額的水電費補貼。補貼標準是:房租按每年每平方米20元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元;物業、水、電費按每年實際繳納的數額給予補貼,三項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因化解過剩產能和治理大氣汙染涉及企業失業人員,初次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可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5)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農村勞動力、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等)的,自其取得營業執照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明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6)自主創業稅收優惠。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上述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