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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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扶持政策包括哪些內容?創業扶持政策,你瞭解多少呢?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創業扶持政策,一起來看看吧!

創業扶持政策

1微型企業的定義

微型企業是一種企業僱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產品服務種類單一、經營規模微小的企業組織,具有創業成本低、就業彈性空間大、成果見效快等特點。我市扶持發展的微型企業主要是指僱工(含投資者)20人以下、創業者投資金額1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

2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物件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物件為國家政策聚集幫扶的 “九類人群”,具體包括:

(一)大中專畢業生。指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中專、高職、大專、本科、研究生等學歷層次的畢業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職教生(含本市集體戶口)。

(二)下崗失業人員。指持有“下崗證”或“職工失業證”的本市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等三類人員;持有“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和“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的已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的本市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三)返鄉農民工。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在戶籍所在地之外從事務工經商1年以上,並持有相關外出務工經商證明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

(四)“農轉非”人員。指因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依法徵收(用)進行了城鎮居民身份登記的本市居民。徵地時已作就業安置、戶籍關係已遷出本市的人員除外。

(五)三峽庫區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區劃內安置的長江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水淹移民和佔地移民。

(六)殘疾人。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並具備創業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鄉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區劃內,所有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退役士官和義務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創意人員。指從事文化藝術、動漫遊戲、教育培訓、諮詢策劃及產品、廣告、時裝設計等的本市居民。

(九)資訊科技人員。指從事網際網路服務、軟體開發、資訊科技服務外包服務的本市居民。

3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需具備的條件

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創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

(二)屬於 “九類人群”;

(三)具有創業能力;

(四)無在辦企業;

(五)屬於 “九類人群”的申請人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額的50%;

(六)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4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創業者,應當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戶口簿;

(四)居住證明;

(五)屬於“九類人群”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與身份證明或戶口簿載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請人可不提交居住證明。

5申請人是否必須進行創業培訓

各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收到工商所報送的申請審批資料後,應當對申請人組織開展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已經接受創業培訓或具有相關創業知識的申請人可不參加。申請人有創業培訓經歷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提交人力社保部門培訓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6創業培訓的主要內容

微型企業創業培訓是政府提供的免費培訓。微型企業創業培訓以提高申請人創業能力為目的,開展政策解讀、專案選擇、擔保貸款、企業管理、市場行銷、合同簽訂及風險的規避、員工聘用與社會保障、工商稅務知識、創業例項分析、創業投資計劃書製作及答辯等培訓內容。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將出具結業鑑定意見。

7創業稽核的.流程及時限

創業稽核按照盡職審查和集中會審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申請人向擬創業所在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提交創業投資計劃書後,微企辦稽核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將初審意見提交由工商、財政、稅務、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貸銀行、擔保機構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稽核小組集中會審。稽核小組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會審1次,並審定財政資本金補助比例。

8通過稽核後,微型企業註冊登記的流程

(一)申請人通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後,應在擬創業所在地的重慶農村商業銀行、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等銀行中選擇一家開戶銀行以預先核准的企名稱開設帳戶,並將投資資金存入該帳戶。

(二)申請人通過創業稽核,且投資資金到位後,由區縣(自治縣)微企辦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本金補助。財政部門按照微企辦審定的補助比例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本金補助資金轉入申請人開設的帳戶。

(三)創業者投資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應當按照企業登記的相關規定,將相關資料轉到企業註冊登記辦理機構,5個工作日內辦完營業執照。

9對微型企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財政扶持政策。市級財政部門每年根據市微企辦確定的各區縣(自治縣)微型企業發展計劃,安排扶持微型企業發展資金預算,將補助資金切塊下達給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對市級財政資金、區縣(自治縣)配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籌安排,並向申請人撥付資本金補助資金,補助比例控制在註冊資本金的50%以內。

(二)稅收扶持政策。從微型企業成立次年起,財政部門按企業上年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計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以微型企業獲得的資本金補助資金等額為限。微型企業憑納稅證明和營業執照,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享受稅收扶持政策。

(三)融資擔保扶持政策。微型企業可在開戶銀行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購置,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的5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利率基準利率執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並按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扶持貸款,可由三峽擔保公司或各區縣(自治縣)政府指定的當地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四)行政規費減免政策。微型企業辦理證照、年檢、年審等手續,三年內免收行政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