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幫助中國企業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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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在美國高特兄弟律師事務所宣佈解體後,陶景洲加盟了DLAPiper律師事務所,成為其中國部執行合夥人。過去的10多年裡,這位曾留學法國的律師不僅成功地將一批跨國公司引入中國市場,而且在幫助中國企業應對反傾銷訴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現在他又多了一個新的目標,那就是把更多具備國際競爭力的中國企業引入國際市場。

創業幫助中國企業走向世界

1977年中國恢復大學聯考,我考入了北京大學政治法律系。1982年畢業時,我面臨兩個選擇,一是繼續讀研究生,二是考出國預備留學生。已經體驗了4年離家生活的我憧憬著再次遠行去體驗異鄉生活,便參加了出國預備留學生考試。很幸運,我成為出國學習比較法的三個人選之一。

1982年,我到巴黎第一大學學習法律,期間我關注的不僅僅是課本上的東西。如果在國外僅侷限於看完老師給你的參考書,侷限於把語言學會,可能意義不大,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在這種移民政策開放國家,要學會怎麼和當地人打交道,瞭解這個國家的文化,融入當地社會,這才是真正地學習。

但兩年以後我沒有馬上回來,因為我覺得自己還什麼都沒學會。在沒有了獎學金之後,我需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我就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我當時留學法國主要是學習比較法和行政法,因為法國的行政法據說在世界上是具有特色的,學習目的是回來進入各部委當官。所以進入事務所的時候我就表示,就在這裡實習6個月,賺夠了錢我就繼續學我的行政法走仕途。沒想到幹了幾個月之後,我發現這可能是真正對國家有用的方面,隨後我開始在這家律師事務所工作。

雖然已經在法國獲得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和優厚的報酬,但我一直希望在自己學業有成的時候能夠回國,實現"法律實務報國"的夢想。1986年起,我開始代理與中國有關的業務,頻繁往返於中法兩國之間,替客戶談判、簽約。到1990年代,有越來越多的海外投資者看好中國市場,他們迫切需要在中國找到合適的'律師。而與歐美國家相比,律師在中國人群中所佔的比例非常小,中國迫切需要法律方面的人才,我開始尋覓回國的機會。1991年,我被美國高特律師事務所選中幫助其在華設立代表處。

回國這些年,我認為做的最有價值的事情就是代表很多中國企業應對歐盟對他們提起的反傾銷訴訟,因為既然要和外國做生意,就要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而且真正要用這個國家的法律作為武器為自己的利益服務;

其次是向外國企業解釋中國法律。伴隨著外國公司落腳中國,在中國發展,我代表國外公司完成了大量合資、合作和獨資專案,代表他們與地方政府交流。外國公司看準了中國市場,但也希望能夠最大地減少他們的風險,靠我們解釋其他公司在中國的經驗和教訓;

再次是在國際仲裁方面做了一些事情。我前幾天剛從印度回來,主要是關於中國公司的合作仲裁問題。就像有結婚就有離婚一樣,這麼多公司來中國投資做貿易肯定有出問題的,需要我們來提供這方面的服務。

最近三四年,包括未來的十幾年,我做的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幫助中國企業真正走向世界。中國企業走出去也說了十幾年了,但真正走出去必須等我們的經濟實力達到一定水平。我感到中國經濟實力已經達到這個地步,現在走出去的主要集中在能源方面,未來肯定要牽扯到其他領域,不動產、銷售網路、工業專案都可以到國外去做收購兼併的活動,這也就是為什麼過去5年來我一直希望我原來的事務所能夠建立起強大的美國網路和歐洲基地,以便我能夠向中國公司提供這種服務,但高特沒有建起來。

對我來說,現在又是一個新的開始,來到DLAPiper律師事務所後,我感到帶領中國企業走出去的目標更加明朗化。這個事務所有很強的歐美網路,在美國有20多個辦事處,歐洲也有20多個辦事處,真正能夠給我們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我認為,現在的留學生要向專業化發展,因為中國的法律慢慢健全了,各個領域隔行如隔山,專業分工越來越明晰,真正需要的是專門人才。新一代留學生主要面臨的問題就是他們各方面都懂一點,而實際上各方面都掌握得不夠精深,他們對中國的現實和中國的社會都不甚瞭解,所以我建議他們應該先在中國工作幾年然後再出去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