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
納稅義務人: 1、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 2、外資企業不交; 3、進口不徵,出口不退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率 (查補三稅的同時補、罰,但計稅依據不包括三稅的`罰款和滯納金) 1、市區 7% 2、縣鎮 5% 3、其他 1% (記) 另: 1、代扣代繳以受託方稅率為準; 2、無固定場所,在經營地繳。 1、免、減三稅的同時也免、減城建稅 2、三稅退庫,同時退庫 3、機關服務中心為內部後勤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暫免徵 4、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免徵(新增) 一、納稅環節:同三稅(限於內資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應納三稅的環節,不包括出口環節和進口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