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業創業扶持須知

才智咖 人氣:3.14W

一、優惠政策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須知

(一)微型企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後,政府給予3萬元的財政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州(市)、縣(市、區)財政按5:3:2的比例承擔;

(二)有貸款需求的微型企業,經營滿一年後,可向民營辦申請,由民營辦彙總後推薦給承貸銀行、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銀行貸款支援;

(三)按規定免收涉及微型企業的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申請條件

(一)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申辦的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組織形式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公司;

(二)不屬於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本省戶籍人員;

(三) 無在辦企業;

(四)創辦的企業投資規模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

(五)從事行業屬於扶持行業;

(六)帶動5人以上本省戶籍人員就業(含創業者)。

三、重點扶持行業和限制性、禁止性行業標準

(一)重點扶持行業。加工製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體開發、商貿流通、技術諮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行業,以及各縣(市、區)根據當地產業特色增加的重點扶持行業產業;

(二)限制性行業。建築業、房地產、推拿按摩(不含盲人按摩)、網咖、洗浴及娛樂業,以及各縣(市、區)限制發展的行業產業;

(三)禁止性行業。1996年《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明令取締關停的`小造紙、小製革、小染料、土煉焦、土煉硫、土煉砷、土鍊汞、土煉鉛鋅、土煉油、土選金、小農藥、小電鍍、土法生產石棉製品、土法生產放射性製品、小漂染等“十五小”企業,國家限期淘汰和關閉的小水泥、小火電、小煉油、小煤礦、小鋼鐵、小玻璃等“新六小”企業,以及各縣(市、區)禁止發展的其他行業產業。

四、提交材料

(一)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申請書(領取);

(二) 微型企業創業投資計劃書(領取);

(三)帶動就業人員相關證明(身份證影印件);

(四)投資資金證明(主要指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購置裝置和原材料、加盟費、特許經營費等非人工費用經營性支出的有效票據憑證,其中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費用計算時不得超過投資總額的30%);

(五)微型企業貸款申請書;(有貸款需求的企業提供)(領取);

(六)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

(七)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影印件;

(八)其他依照規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請後,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簽署初審意見後移交縣(市、區)民營辦會審。初審材料每個月集中移送一次。

五、稽核程式

(一)創業扶持稽核按照盡職審查和集中會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所在地縣民營辦牽頭,組織工商、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等部門,對申請創辦企業進行實地查驗,在此基礎上召集相關單位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會審委員會進行審查;

(二)縣級民營辦應當及時將會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天;

(三)民營辦、市場監管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對創業稽核中獲知的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密。

六、監督管理

各級民營辦會同工商、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等部門,負責對微型企業的行為進行監督,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情節嚴重的撤銷申請人扶持資格,並按規定追回補助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不按創業投資計劃書使用補助資金的;

(二)虛報實際貨幣投資額的;

(三)投資憑證票據虛報的;

(四)出租、出借扶持資格的;

(五)採用欺騙手段取得扶持資格的;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另外,申請人惡意騙取、套取現金、挪用財政補助資金等違法行為記入市場主體誠信系統,並納入全國企業信用公示平臺公示。相關行政機關、金融機構依據不良信用記錄,在銀行信貸、行政許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對違法當事人採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七、其他

(一)微型企業創業人員可以參加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信、市場監管、財政、教育、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舉辦的創業培訓服務;

(二)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業扶持政策。

聯絡電話:67921255

地址:嵩明縣黃龍大街行政辦公區市場監管局大廳

嵩明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