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市農村扶貧工作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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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扶貧工作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環節。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精神,深入實施我市“創業富民、創新強市”的決定,加快推進“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十萬農民異地轉移工程”等系列扶貧工作的深入開展,市政協把農村扶貧工作列為今年重點調研課題,併成立調研組,於今年2-6月份開展了調研。調研採取市、縣聯動的方式進行,慶元、雲和縣同時開展。調研組在認真聽取市農辦等10個部門有關農村扶貧工作開展情況通報的基礎上,先後赴遂昌、青田等6個縣及鄉鎮村,全面瞭解了各縣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近年來開展農村扶貧工作的主要措施、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困難及建議,廣泛聽取了基層幹部、群眾對農村扶貧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調研組還於5月26日召開了委員約談會,徵求部分委員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我市農村扶貧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扶貧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堅持“真扶貧、扶真貧”,以實施“三大工程”為載體,不斷推進扶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領導重視,政策支援,不斷推進扶貧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扶貧工作。2005年市第二次黨代表會明確提出,要把人均純收入1500元以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奔小康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推進貧困戶脫貧致富奔小康程序。2006年9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12月,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又提出了具體措施到村、到戶、到人的明確要求。從2004年至2008年連續5年,市委1號檔案都是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尤其是2007、2008年分別出臺了市委1號檔案《關於實施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加快農民異地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紮實推進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和農民異地轉移工程,有力地推動了我市農村扶貧工作。同時,市政府還出臺了《麗水市發展來料加工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促進農家樂休閒旅遊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市人行、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下發了《關於推廣小額貸款支援低收入農戶增收的意見》。這一系列檔案的出臺,明確了全市扶貧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奮鬥目標、扶持政策、工作舉措,對指導我市扶貧工作,確保扶貧實現預期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二)因地制宜,狠抓“三大工程”,不斷深化扶貧工作

全市各級組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實際,以欠發達鄉鎮奔小康、低收入農戶增收和農民異地轉移等“三大工程”為抓手,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群眾居住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通過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到2007年底,全市欠發達鄉鎮通鄉公路硬化率達到100%,等級公路通村率達到81.9%,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達到72.2%;20戶以上自然村廣播電視通村率達到76.6%;安全衛生飲用水普及率達到58.74%;實現貧困家庭學生九年義務教育免費入學和高中段免收學費、代管費;積極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勵和引導低收入農戶“走出去”、“輸出去”、“考出去”,拓展創業空間。通過實施農民異地轉移工程,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集聚,從2000-2007年底,全市已累計建立下山移民小區166個、點189個,安置下山遷移農民3.78萬戶、14.28萬人。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實施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到2007年底,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500元的人口從2005年底的18.1萬人減少到8.5萬人,淨減9.6萬人,加上4萬低保人口,全市低收入農戶脫貧或達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為75%。2007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373元,比上年增長13%,增加504元,處於歷史最好水平。

(三)部門協作,結對幫扶,不斷促進扶貧工作

部門各盡其職,深化專案引導,增加農民收入。5年來,全市欠發達鄉鎮實施開發農業和產業化扶貧專案2580個,投入開發資金5.57億元,各級財政扶持資金7269.8萬元。新建農業基地56.9萬畝,培育農業龍頭企業91家,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224家,覆蓋行政村1441個,帶動農戶11.7萬戶。全面實施“一戶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計一部門”幫扶機制,通過單位結對村、幹部結對戶的辦法,把幫扶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人。2007年,全市31421名幹部結對33761戶低收入農戶,資助資金1217.4萬元,幫扶專案10590個,專案資金2032萬元。同時,不斷深化“六個雙百”活動,充分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合力共建新農村、合力扶助低收入農戶。2007年,百家民營企業扶百村結對幫扶115個村,落實幫扶資金1369萬元。1055家文明單位與940個村結對,落實幫扶資金533萬元。55名僑胞、27個僑團結對幫扶76個村,共捐資761萬元。青田縣還開展“百個僑團助百村”、“千名華僑扶千戶”活動,共有327名華僑以各種方式參與農村低收入農戶結對幫扶,共落實幫扶資金81.2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幾年來不懈的努力,全市農村扶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我們不能不看到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重視和關注。

(一)制約低收入農戶增收的外在因素還較多。主要表現在:一是農村立地條件差、生產性基礎設施投入不足。我市耕地量少、塊小、分散,而且生產性基礎設施落後,不少己年久失修,制約了我市農業發展和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二是特色產業扶貧水平較低。全市農業龍頭企業總量少、規模小、裝置差,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能力不強,帶動農民增收的能力弱。三是農民組織化程度低。全市農民合作組織規模小,資金實力弱,再加上技術、人才等方面因素制約,專業合作社組織從事種養業的比例高,粗放經營的多,從事農產品深加工的少,產生的經濟效益低,帶動作用不明顯。四是低收入農戶增收渠道單一。城鎮產業規模小,二、三產業發展慢,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能力不足,難以讓低收入農戶從第二、第三產業獲得更多的收入。五是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相對滯後。農業資訊服務體系向下延伸不夠,低收入農戶對市場資訊和市場行情缺乏瞭解,對農業結構調整方向不明確,致使農業生產難以與市場對接,加之部分農村文化陣地萎縮,公共文化體系缺失,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不強,影響了低收入農戶自我發展能力的提高。六是一些村級組織自我發展能力較弱,缺乏戰鬥力、凝聚力和創造力,無法帶領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

(二)制約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的自身因素也不少。扶貧工作要靠“內治外幫”, 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最終要靠自身的努力,只有把他們的潛力挖掘出來,才能抓住扶貧工作的“牛鼻子”。目前影響他們脫貧致富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三個: 一是一些低收入農戶滿足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給自足的傳統生產模式,離開土地的脫貧致富能力較弱,有的仍未擺脫“養豬為過年,養牛為犁田,養雞養鴨為了找點油鹽錢”的自然經濟狀態,他們的商品意識、科技意識和市場開拓能力都很低。二是由於受科技文化素質等因素影響,一些低收入農戶生產仍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和傳統的自然習慣,部分農民接受科技知識和適應市場經濟能力較差。三是部分低收入農戶“等、靠、要”思想較為嚴重,具有強烈的依賴性。過去長期實施“送錢、送糧、送衣”的扶貧方式,致使一些地方的低收入農戶產生了靠政府靠社會救濟度日的依賴心理,失去了改變貧困的信心,存在著一種比物質貧困更嚴重、更難治癒的“志氣”貧困。

(三)扶貧的方式方法還需改進。一是強調經濟的多,重視人的精神、文化因素的少。有些地方往往強調的是增加“物”的因素,而忽視“人”的因素,一談到扶貧就強調加大資金投入、發展專案等等,對於樹立自強自立、艱苦奮鬥的精神宣傳不夠。二是缺乏對症下藥、分類指導。有些扶貧資金、專案,採用平均分配辦法,直接影響了扶貧的效益和效果;機關幹部在幫扶中,下去的人多,但幫助分析貧困原因、指導脫貧辦法的少;在幫扶措施上,有些地方對不同型別貧困戶缺乏有針對性的幫扶,採用的辦法不多、措施單一。三是有些地方基礎工作不夠紮實。主要反映在一些基礎資料上,包括低收入農戶、低保物件的確定,有些就由於人為因素造成不夠準確、真實、可靠。比如有些貧困戶是由於家庭成員不承擔或少承擔贍養和扶養義務造成的,但這類情況在一些地方仍把他們列入扶貧物件,以致造成不良影響。

(四)一些政策、措施還不盡科學合理。一是資金投入不足,誘發新的債務。如下山脫貧中,生活在偏遠山區的部分農民由於自然條件差,致富門路缺,原始積累少,而異地轉移成本較高,農民除了政府補助的部分之外,自己還要支付一筆不小的費用,特別是低收入農戶難以承擔,導致部分下山移民負債。又如康莊工程對村級配套資金要求較高,我市地處高山的村級經濟一般都較薄弱,有的村由於實施康莊工程導致村集體背上了債務,甚至有些村還存在因築路而返貧的。二是資金渠道多頭分散、門檻高,受益難。據瞭解,近年來中央、省、市各級財政投入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援資金也不少,但這些資金各有各的主管部門,各有各的投向,各有各的管理方式,造成專案規劃、實施、驗收不好統籌協調,增加鄉鎮村的.操作成本、農戶的生產成本。其中很多扶貧專案資金都是以“以獎代補”的形式下發或申請條件要求較高,而低收入農戶由於無資金、無能力進行啟動實施,根本無法爭取專案資金,所以扶貧效果收效不大。再是有些規劃專案不尊重群眾意願和不切合實際,有的地方農民想做的專案,相關部門沒有規劃,就不能申請扶持資金,而部門規劃的專案不一定適合在當地實施,但為爭取資金又必須申報,最終效益不好。三是低保擴面工作有待於進一步完善。低保“提標擴面”將能更有效解決農村最低貧困群體的生活問題。但“提標擴面”下達比例指標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一是低保物件難確定。由於分配到鄉鎮、村的指標是固定的,造成部分農村出現“粥少僧多”或者“粥多僧少”,引發農村一些新的不穩定因素。二是部分鄉鎮因財政困難,配套資金難落實,對這項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出現落實不到位情況。

(五)扶貧的機構、力量有待加強。一是扶貧的主管機構不健全。目前市本級和大部分縣(市、區)扶貧辦沒有獨立(青田、雲和除外),大多與農辦或農業局合署辦公,而且辦公室沒有專職工作人員(或很少),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市農村扶貧工作的開展和深入。二是扶貧的資源、力量有待整合。扶貧工作要求多部門協作,但當前的協調主要在資源動員上比較有效,在資金和專案的管理上部門間的協作明顯不足,形成職能部門單打獨鬥的局面,沒有很好地將部門的資源、資金整合運用,形不成合力,造成各方面都在抓,而各個方面又都出現資金缺口、專案效益不明顯的問題。而且多數縣(市、區)缺乏統籌兼顧、有效整合的機制,降低了扶貧的效率。

三、對策與建議

做好農村扶貧工作任重道遠,我市必須在認真總結過去扶貧工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實,完善工作機制,紮實有效推進扶貧工作,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理清思路,加強扶貧工作的針對性

各級黨委、政府要在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認真貫徹實施市委[2008]1號檔案的同時,進一步理清扶貧工作思路,把扶貧開發看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前提和基礎,抓住扶貧關鍵環節,用統籌的眼光看扶貧,綜合的手段抓扶貧,真正把扶貧開發作為一個系統工程,納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整體框架之中。

一是加大生產性基礎設施投入。根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生態農業、高效特色農業的需要,統籌規劃,加大對生產性基礎設施的投入,努力改善農林生產條件,為可持續發展打實基礎。

二是狠抓農民異地轉移工程。認真貫徹執行市委生態移民的決定,把高山遠山立地條件太差的農戶“請”下山。充分考慮就近就業、就醫就學等各方面因素,選準移民點(如工業區附近、中心鎮等),做到“搬得下”、“穩得住”、“富得起”。要提高低收入農戶特別是特困農戶搬遷的補助標準,以及搬遷後的幫扶工作和後續管理工作,降低移民戶的搬遷費用。

三是進一步規範扶貧物件的審定。扶貧物件的確定必須堅持標準,規範程式,規避人情因素,確保準確、真實、可靠,把真正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農戶納入建檔立卡物件,扶貧專案與低收入農戶對接到位。

四是加強扶貧分類指導工作。要繼續向開發性扶貧、救濟性扶貧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管齊下的方式轉變。要積極開展資訊幫助、產業扶持等開發性扶貧。目前我市貧困物件中近三分之一是老、病、殘等幾乎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不適宜“造血式”的扶貧,對這部分人員應納入政府低保救濟。要進一步做好低保“提標擴面”工作,儘量減輕鄉鎮的負擔,對欠發達鄉鎮要給予特別的照顧,以更好地調動鄉鎮幹部的積極性。

(二)明確責任,提高扶貧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完善扶貧工作組織。市本級、各縣(市、區)要儘快建立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扶貧工作機構,加強對扶貧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市、縣、鄉、村及相關部門的扶貧責任,明確目標任務,貫徹好“以人為本”開發式扶貧的工作方針,幫助有發展能力的貧困人口走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自我提高的路子。落實“一把手”負責制,統籌抓好扶貧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扶貧工作紮實推進,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立足本地、本部門實際,做足“農”字文章,加大引導、指導、幫扶的力度。

二是加強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兩委班子扶貧工作力度。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兩委是基層扶貧工作的生力軍,要強化鄉村兩級領導班子的責任。鄉鎮扶貧工作要有專門組織、專人負責,協助村領導想辦法、抓落實,發揮好基層扶貧的主體作用。同時,進一步加強縣主管部門和幫扶部門的責任,紮紮實實協助鄉鎮黨委政府搞好扶貧工作。

三是建立扶貧工作考核管理體系。建立科學嚴謹的扶貧工作考核管理體系,準確評價扶貧工作的成效,努力避免以表面的數字統計成果取代實際增收效果,用考核促使“真扶貧、扶真貧”落到實處。

(三)政策扶持,拓寬低收入農戶增收的渠道

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拓寬融資渠道,大力促進信貸扶貧,增加低收入農戶增收實力。一是積極爭取上級扶貧政策。在用足用活現行上級扶貧政策的同時,繼續努力向省委、政府爭取扶貧政策和補助資金,對一些不盡科學合理的扶貧政策,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加以修改。二是進一步降低專案門檻。為加快各類扶貧專案的實施,充分發揮專案的帶動作用,應進一步降低專案門檻,引導農民產業發展方向,推動農民增收致富。特別是對低收入農戶應給予特別優惠政策。三是全面推廣農戶聯保貸款。大力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形成林農小額迴圈貸款、林權直接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等貸款方式優勢互補的格局。積極探索農村房屋抵押貸款和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新模式,擴大貸款範圍,開展農村社群資金互助組織的試點。鼓勵龍頭企業、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個人為低收入農戶提供小額貸款擔保。

(四)提高素質,增強低收入農戶增收的能力

扶貧先要“扶志”和“扶智”,才能增強低收入農戶增收能力。首先要典型引導,增強脫貧致富的主動性。要從扶貧開發工作的成功典型中,發現規律,汲取經驗,不斷豐富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要大力弘揚基層群眾艱苦創業、自強不息的進取精神,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和社會環境,建立奮發圖強、勤勞致富的激勵機制,增強廣大低收入農戶勤勞致富的光榮感。其次,堅定不移地提高農民素質,實施科教扶貧。要緊緊抓住提高貧困農民素質和產業科技含量,深化科教扶貧。要引導低收入農戶積極參與勞動力素質培訓,提高勞動技能,增強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創新培訓方式,在利用培訓基地集中培訓的同時,積極採用流動式培訓、鄉村培訓等靈活多樣方式,儘量方便群眾參與。以科研院校為依託,引進人才和技術,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的辦法,引進新技術,培養新人才,定期邀請專家、技術人員為低收入農戶講課、傳經送寶。要認真組織好農民職業實用技術培訓,本著“實地、實用、實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加強科普知識和農業實用技術的培訓,努力使每個有能力脫貧的貧困農民至少掌握1-2門實用技術。要充實縣鄉農技推廣隊伍,完善技術服務手段,普及推廣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加強對低收入農戶使用農業先進實用技術的輔導。

(五)科學幫扶,完善扶貧工作長效機制

一是大力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要從願意為村裡作貢獻的致富能手、務工經商能人中培養村幹部,配齊配強村級班子,對他們加強政策、法規、技術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養,增強其工作能力;逐步提高村幹部待遇,重獎優秀村級幹部,激勵他們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同時,要充分發揮農村工作指導員的作用,對工作成效顯著的,要予以表彰獎勵,提拔重用。

二是積極推進互惠式產業扶貧。制定優惠政策引導業主、龍頭企業在農村建立基地,大搞農業綜合開發,調優農業產業結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帶動農民增收。在方式上,多扶持與扶貧專案相關的龍頭企業,龍頭企業與低收入農戶簽訂生產合作合同,專案主管部門與龍頭企業簽定產業扶貧合同,專案風險由企業承擔。當企業保證了低收入農戶的利益、實現了預期的增收目標時,專案主管部門及時給企業兌現專案資金,使低收入農戶利益得到充分保證。

三是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要把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衛生事業作為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職業技術教育,提高教育質量。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繼續落實農村低保、“五保”集中供養、貧困家庭學生教育救助、殘疾人扶貧等救助政策,確保特困群眾的困難救助落到實處。要建立貧困群眾法律援助機制,及時為貧困群眾排憂解難。

四是不斷改善結對幫扶機制。要根據“真扶貧、扶真貧”的要求,做實、做細結對幫扶工作,切實構建有效的“一戶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計一部門”的幫扶機制。要提倡和鼓勵送專案造血的長效辦法。真抓實幹,通過領導聯絡、單位結對、企業幫扶,突出到村到戶,注重分類指導,真正促進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