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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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縣人大常委會2013年度工作要點,縣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對鄉鎮人大的地位、作用、工作規範、存在問題及如何加強建設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調研。開展調研前,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向各鄉鎮傳送了調研通知(宜人常辦〔2013〕20號),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均按檔案要求,分別走訪了本行政區域人大代表和有關人士,對本鄉鎮人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座談、討論和總結,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書面的調研彙報材料,向縣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提供。從6月12日開始,經過近一個月的時間,調研組分南北兩個組,分別深入到16個鄉鎮,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討鄉鎮人大工作情況。7月23日,縣人大常委會將調查走訪座談以及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書面彙報情況進行歸納整理。通過討論分析,現將對鄉鎮人大工作調查研究的情況彙報如下:

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鄉鎮人大的地位、作用日益顯現

本屆鄉鎮人大於2012年初依法換屆,經各鄉鎮人大代表大會選舉,全縣16個鄉鎮共選舉產生人大主席16名、副主席16名。16名人大主席全由鄉鎮黨委書記兼任,11名副主席全部為專職,5名為兼職,各鄉鎮共選出鄉鎮人大代表1062名。這樣的配備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目前,各鄉鎮的人大工作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鄉鎮黨委加強領導,加快了鄉鎮人大自身建設步伐。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有力領導,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是重視的,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彙報,支援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1、工作機構得到加強。按照縣委的統一安排,全縣各鄉鎮均依法設定了人大主席團,並由鄉鎮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另行配備人大專職副主席,而且專職副主席全部進入鄉鎮黨委班子。鄉鎮黨委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聽取或研究鄉鎮人大工作。鄉鎮政府對鄉鎮人大行使職權所需的各項經費一般都採用報賬制實銷實報,部分鄉鎮為人大主席團配備了電腦等裝置,為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全縣16個鄉鎮均成立了代表小組活動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接待選民,瞭解選民的意見和呼聲,架起溝通的橋樑。

2、工作程式不斷規範。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按期召開,充分履行法定職權。在規範鄉鎮人代會工作方面,有的制定了主席團籌備和主持召開人代會的工作職責,在履行職責中做到了“五落實”(大會安排落實、工作報告材料落實、代表清理與補選及視察工作落實、宣傳任務落實、會議經費落實);有的鄉鎮提前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活動、列席鄉鎮經濟工作會議,讓代表充分了解政府的相關工作;有的提前召開代表組長會議,佈置代表會前做好聯絡選民工作,為開好人代會提供了可靠的保證,人代會的審議質量也逐年有所提高。

3、鄉鎮人大與代表、選民的聯絡日益密切。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利用接近基層、接近群眾的特點,定期、不定期地走訪、看望代表,傾聽代表心聲,瞭解群眾願望。不少鄉鎮人大主席團建立了每月一天的代表及選民來信來訪接待日製度,及時化解了一些矛盾。有的鄉鎮人大主席團還在節日期間進行慰問代表活動,幫助代表解決生活上的困難,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積極主動,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各鄉鎮人大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認真履職,積極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職能力得到加強。

1、視察工作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視察工作是鄉鎮人大工作的薄弱環節,為了及時彌補好這一短板,各鄉鎮在今年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香鹿山鎮人大主席團今年的視察工作牢牢把握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這個大局,先後組織了三次代表視察工作,例如該鎮人大主席團在瞭解本鎮村民因房屋拆遷與工作人員產生糾紛時,及時組織轄區內的人大代表到現場開展視察工作,在視察工作取得進展後,責成一名分管副鎮長限時辦結,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據統計,我縣今年上半年16個鄉鎮共開展了27次代表視察工作,參加視察的人大代表達320餘人次,為今後我縣總結推廣代表視察工作積累了大量經驗。

2、加大力度,督辦好代表意見。代表對政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是代表履行職責、促進政府工作的一條重要途徑,也是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的一種很好的形式。本屆以來,各鄉鎮人大共收到代表書面意見395件,內容主要涉及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鄉鎮建設和管理、道路交通和水利設施建設等方面。調研中我們瞭解到各鄉鎮政府都把辦理代表書面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有的召開鄉鎮長辦公會議或承辦部門負責人會議,明確任務、責任和要求;有的分管鄉鎮長親自辦理,親自答覆代表。大多數代表對書面意見辦理結果表示滿意和基本滿意。對於代表不滿意的書面意見,有關鄉鎮人大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或者要求重新辦理,或者協助做好解釋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張塢鎮人大還對歷年未辦結的代表書面意見跟蹤督辦,一抓到底,得到了代表和群眾的一致好評。

(三)代表認真履職,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礎。各鄉鎮人大把加強代表培訓、提高代表素質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常抓不懈。

1、圍繞重點,認真開展幫扶活動。一是動員和組織人大代表在帶頭致富的同時,帶領本村本組的群眾共同致富,讓各級人大代表投身到經濟發展的最前沿,努力發揮人大代表的模範帶動作用。高村姚宗餘成立的河南華裕黑色作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常年種植黑色作物2000多畝,年銷售額1500多萬元,同時還帶動了本村及鄰近村的1000多戶農戶發展黑色作物種植,增加了農民收入。二是組織人大代表積極投身本地公益事業建設,帶領群眾改善居住環境。趙保鄉人大代表田佔年先後投入資金20多萬元,為村裡修建道路、建設垃圾池,並資助家境貧困的學生。三是動員各級人大代表積極參與維護當地社會穩定工作,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2、強化培訓,努力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各鄉鎮人大積極創造條件,採取多種形式,結合有關活動,組織代表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學習老代表的履職經驗。今年以來,全縣16個鄉鎮人大主席團共開展各類培訓21次,接受培訓的代表達900多人次,培訓的主要內容有《代表法》、《監督法》、《選舉法》等法律法規。這些培訓讓代表對本職工作有了初步認識。

二、鄉鎮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調研中我們感到,雖然鄉鎮人大在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對鄉鎮人大地位、作用的認識不到位。目前,各級各部門對人大工作的認識千差萬別,個別黨委書記沒有把人大工作放到應有高度抓好落實,部分重大事項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人大工作安排經常打擦邊球,個別鄉鎮長接受監督的意識淡薄,一年一度政府的工作報告也是開會時才發給代表,在人代會上讀一遍就結束,幾乎沒有問過代表提的意見建議,更不要說一般的部門工作報告或者主席團會議。部分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開展人大工作時有顧慮,怕做多了打擾政府工作,影響班子辦結。部分人大代表沒有人大意識,在其心目中就是“開一天會、發一次言、劃一個圈、吃一頓飯、照一張像”,就算完成了人大代表的使命。

(二)鄉鎮人大幹部配備不科學、不到位。由於機構改革和上級黨委關於鄉鎮領導職數的硬性規定,雖然縣委在換屆時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進行了調配,但從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備和鄉鎮反映的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沒有專職人大主席,有的甚至沒有專職人大副主席。這種配備從本意上看是為了減少領導職數,但由於黨委書記要抓要管的事很多,沒有過多的精力從事人大工作,給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帶來很大困難。這次調研,有的黨委書記在分析本鄉鎮人大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時,十分坦誠,認為人大工作沒做好,與人大主席有直接關係,但身為黨委書記,事務繁多,加之擔任人大主席時間不長,人大業務知識還比較陌生,所以對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確實顯得力不從心。二是絕大多數專職副主席都直接分管有政府工作甚至是帶有“一票否決”性質的工作,從而導致人大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開展,更不可能自己監督自己。

(三)上級人大對鄉鎮人大業務培訓不夠,指導不力。在調研中,各鄉鎮普遍反映,其它各項工作,包括組織、宣傳、紀檢等工作每三到五個月都有上級主管部門到鄉鎮督導檢查工作,而縣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因為沒有定期檢查指導鄉鎮人大工作的制度,客觀上也導致了鄉鎮領導對人大工作的認識偏差,一些鄉鎮領導在調研時也談出了自己的苦衷,鄉鎮工作千頭萬緒,有時就是想抓一下人大工作也不知道從何抓起,因為大家都不熟悉人大工作。

(四)代表履職能力不強、履職積極性不高。我縣鄉鎮人大代表的履職情況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一是由於都是兼職代表,導致執行職務的時間和精力難以保證,多數代表除出席人代會外,較少參加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平時也很少聯絡人民群眾,很少向政府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二是一些人大代表業務知識差、法律意識低,少數人大代表不認真學習人大業務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對人大代表的權利、義務、職責認識不深入,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自己沒有理清,到處亂髮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職務,提出議案、建議和批評意見的質量不高。

(五)鄉鎮人大日常工作經費及代表有閉會期間活動經費難以保障。《代表法》等法律法規雖然對鄉鎮人大日常工作經費及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經費作了由同級財政解決的規定,但從實際情況看,各鄉鎮對人代會期間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經費由財政據實報銷,但對鄉鎮人大日常工作經費和代表在閉會期間活動經費都沒有列入財政預算,無固定經費來源,從而影響鄉鎮人大日常工作及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各種活動的正常開展。

(六)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不夠,履職程式不規範。一是部分鄉鎮人 大沒有辦公室。二是各鄉鎮雖然都建立了代表活動小組室,制定了代表小組活動計劃,但代表小組活動計劃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個別鄉鎮幾乎沒有開展代表小組活動,即使有個別鄉鎮代表小組開展活動也是流於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部分鄉鎮人代會質量不高,突出表現在:會議議題選擇不合理、不科學,有些應當提交人大代表大會審議決定的事項沒有提交;鄉鎮人代會會期很短,一般都是一天,一些重大問題根本來不及審議,沒有充分保障代表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的民主權力;有的鄉鎮把人代會開成了黨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攬子會議。

三、進一步加強鄉鎮人大建設的幾點建議和思考

(一)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強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建議鄉鎮黨委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定期聽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鄉鎮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做到有職、有責、有權。

(二)納入統一考核,進一步提高鄉鎮人大的地位。為了進一步提高鄉鎮人大的地位,發揮鄉鎮人大的作用,建議縣委對鄉鎮黨委的考核將鄉鎮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強黨委對人大工作領導的責任心、人大接受黨委領導的自覺性以及人大主動開展工作的積極性。此外,鄉鎮人大主席的年終考核,應和鄉鎮黨、政正職一樣,由縣委統一組織考核,在考核鄉鎮人大主席時,應聽取上級人大的意見。

(三)健全鄉鎮人大工作的保障機制。在政治、經濟、制度等方面給鄉鎮人大開展工作予以保障,對此,《洛陽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也作了規定,但執行起來還有一個過程。縣財政部門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對鄉鎮人大的日常工作經費和鄉鎮人大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專戶管理,專項使用,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強宣傳工作,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的人大意識。  建議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識教育作為全縣幹部,特別是科級領導幹部學法活動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培訓的必要課程,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國家意識、民主意識。縣委宣傳部門要把宣傳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設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等內容列入宣傳計劃,並認真抓緊抓好。縣廣電等新聞媒體要把鄉鎮人大活動納入報道內容,確保每週有一至二條人大工作報道,改變會議期間集中報道,會後無聲無像的現象。

(五)加大指導支援力度,進一步提高鄉鎮人大依法履職的能力。縣人大常委會要加強與鄉鎮人大的聯絡和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幫助鄉鎮人大幹部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水平;幫助鄉鎮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斷規範鄉鎮人大的工作。通過培訓、工作例會、參加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發揮鄉鎮人大及其主席團的作用。同時要在人員配備、工作條件、經費、待遇等方面協調解決一些實際問題,落實有關政策,從而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開展。

(六)加強對鄉鎮人大幹部和縣、鄉代表的培訓工作。縣人大要負責編印適合本縣實際的人大工作培訓教材,並負責對鄉鎮人大專職幹部和部分代表小組長進行人大業務和法律法規的培訓,鄉鎮人大要負責對代表開展代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對代表的培訓要從實際出發,拓展培訓形式,研究培訓內容,注重培訓實效,如:開展“人代會期間如何審議政府工作”、“閉會期間如何開展代表工作”等“應知應會”的內容的培訓,不斷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能力,努力提高鄉鎮人大幹部的業務水平和縣鄉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促進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