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運政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範文

才智咖 人氣:1.8W

一、行政執法現狀

關於交通運政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範文

(一)行政執法機構現狀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其前身是“市交通運輸管理所”,1993年7月經市編委批准的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科級參公管理單位,2013年12月更名為“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核定編制人數為71人(包括運政稽查中隊12人),領導職數一正三副,運政稽查中隊領導職數一正一副,現在編61人。除運政稽查中隊外,內設人祕科、出租汽車管理辦公室、違章處理室、運管科、維管科、財務科、行政審批科、安全信訪科及4個片區交管站和公司駐站辦、89隊駐站辦。

(二)行政執法隊伍現狀

目前,我局現有正式執法人員60名(含運政稽查中隊),其中畢業分配及公開考錄2人,其他部門調入8人,軍轉安置4人,其他46人,大專及以上學歷佔98%,中專及以下學歷佔2%;交通運輸專業佔30%,法律專業佔30%,其他專業佔40%;執法人員中35歲及以下佔13.3%,35-50歲佔82.7%,50歲以上佔4%。

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方面的做法及存在的問題

(一)進人用人機制方面。我局自2006年至今一直未新進人員,而2006年以前進入的人員少量是軍轉安置人員,大部分是解決政府安置物件和內部子女,導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年齡普遍偏大。自2010年被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進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公開招考,現有執法人員的評價、考核、獎懲、選拔工作都是嚴格按照公務員、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的有關規定進行的。但是由於運政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工作複雜,強度、難度大,我局自2006年以後就一直未新進人員,現有的執法人員數量已不能滿足複雜的運政執法工作,特別是專業性較強的崗位人員比較缺乏。同時面對即將進行的事業單位的改革,我所目前參公管理人員幹部身份20人,工勤人員41人,中層幹部中,85%以上為工勤身份,而且是我所的中堅力量,一聽到改革,職工思想不夠穩定。

(二)運政隊伍資訊化建設方面。我局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都已經實現了資訊化管理,在道路運輸行政處罰案卷的資訊化管理方面還未完全到位,由於應用軟體程式的問題和實際辦案人員在路上現場執法時沒有相應配套的設施裝置來完善處罰案卷的資訊化錄入,而導致該項工作的不全面。

(三)工作經費短缺嚴重影響執法工作。我局目前的執法裝備(包括執法車輛、攝像機等)都是多年前購買的,功能落後,效能退化,致使在執法工作中調查難,取證難,執法難。同時由於經費不足而影響了運政執法人員的知識更新和繼續教育,運政執法人員的累計培訓時間達不到應培訓的要求,知識更新慢,跟不上行業發展的需要,無法實現行業管理與社會發展同步。

(四)運政執法責任大而風險更大,不利工作開展。運政機構除了加強行業的規劃、發展和監管外,還要肩負城市管理、打擊非法營運的使命。由於非法營運車主受利潤的誘惑,非法營執行為屢禁不止,按照《道路運輸條例》和自由裁量權的規定,對其罰款過重,難免會造成過激行為,但不嚴格處罰就是違法,就是瀆職。這兩方面的情況無論發生哪一種,運管部門都要承擔責任,這無形給運政執法設定了障礙,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五)運政隊伍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執法整體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是運政執法隊伍文化水平參差不齊,執法人員持證、亮證執法不到位,執法用語不規範,造成管理物件容易出現牴觸行為和不滿情緒,粗暴執法導致爭吵甚至引發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二是部分執法人員工作主動性和創新工作能力不足,業務開展和管理能力也相對不高,有的執法人員所做筆錄不夠規範、完整,不能反映出違法行為的真實情況,降低了筆錄的可信度。三是工作人員沒有合理流動,造成在工作中沒有危機感,動力不足。個別執法人員缺乏敬業精神和進取意識,工作積極性不高,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

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建議

(一)充實執法力量,解決工作經費,優化執法環境。一是建議通過公開招考、考調等方式,充實執法力量。二是更新執法裝備(包括執法車輛、攝像機等),優化執法環境。三是建議通過過渡對現有工勤人員(運政考試領取了執法證的)轉為參公管理人員,讓他們無後顧之憂。

(二)狠抓學習教育培訓,全面提升綜合素質。一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研究制定中、長期教育培訓規劃,科學制定培訓方案,保證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二是強化隊伍學歷教育。積極鼓勵和引導執法人員參加經濟、法律等各類學歷教育,全面提升學歷檔次,不斷豐富知識結構。三是加大教育培訓的力度。要注重實際應用型人才的培育,實現從知識型的培訓向能力型的轉變,堅持把領導人才、業務骨幹、專業技術人才作為培訓的重點;堅持經常性的全員培訓,培訓的內容要全面、系統;培訓學習的形式要靈活多樣。既要注重理論的培訓,又要注重實踐的培訓,既要請進來學,又要走出去學,既要善於總結經驗,又要積極虛心借鑑;要舉辦高層次高水平的學習講座,通過學習要達到思想境界和工作理念的'提高,真正達到教育培訓的目的。四是堅持在實踐中培養人才。通過輪崗鍛鍊、崗位競賽等方式培訓業務能手和崗位標兵,不斷提高基層運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的能力,切實解決基礎執法人員不會罰、不敢罰的現實問題,全面提升運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執法行為。運政隊伍建設很關鍵的一點就是加強制度建設,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保障隊伍建設各專案標的順利實現。所以,在隊伍建設過程中我們要狠抓制度建設,用鐵的制度鐵的紀律來規範和約束大家的行為。一是要制定和完善執法人員退出機制。實行嚴格的末位淘汰制和競聘上崗制,對不能勝任現有工作崗位的採取分流的形式調離執法崗位。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考評體系。開展執法效能評估,制定詳細的績效考評細則和相應的獎懲制度,嚴格做到獎勤罰懶。三是要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明確目標責任,增強工作壓力,促進盡職盡責。四是要善執法監督機制,提升制度執行力。要明確監督職責,狠抓督查力度,確保監督成果。凡在督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一經查證屬實,一律嚴肅處理到位,決不姑息遷就,確保各項制度貫徹落實到位。五是實行績效考核,充分調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主動性,激發工作熱情,讓他們在工作中主動作為,不斷與時俱進,奮力創新,用全新的理念,實實在在的舉措,用心謀事,用心幹事,強力推進運政管理工作再躍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