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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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是國家的一項基本經濟社會制度,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穩定石”和“調節器”。建立健全統一、規範、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體現,也是實現海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推動全島開放開發的支撐。為了加強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助推平潭“後大橋時期”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根據政協工作安排,縣政協組成專題調研組,對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基本情況
(一)以維持最低生存為目標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一是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初步建立。我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規範化、制度化,“應保盡保”的工作目標基本實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斷深入。我縣低保制度從開始全面啟動,至4月底止,工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戶數有7489戶、16622人,全額低保的物件(五保戶)1958戶、2541人。月發放低保金111.105萬元,人均月補差51.56元,全額補助物件人月均100元。城鎮低保從1998年試行以來,低保物件已擴充套件到611戶、1831人,低保標準單人戶為155元,多人戶為145元。月發放低保金12.998萬元,人均月補差70.99元。二是各種救助制度全面實施。我縣高度重視困難群體的幫扶工作,建立實施了多項救助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卓有成效,不斷提高農村低保家庭醫療救助標準,將農村低保戶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標準提高到50%,五保戶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標準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社會救助不斷推進,落實了農村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經濟適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積極籌建之中。
(二)以維持溫飽水平為目標的社會保險逐步完善。截止4月,全縣養老保險參保單位852家,在職繳費職工9999人,退休職工5432人,養老基金收入944萬元,支出1681萬元;工傷保險參保單位190個,參保職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萬元,基金支出26.47萬元,歷年滾存節餘161.93萬元;生育保險參保單位190個,參保職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萬元,歷年滾存節餘208.2萬元。醫療保險參保職工19273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500.87萬元,支出274.78萬元,居民醫保參保人員28638人,累計節餘540.78萬元。機關社保共有投保單位290個,在職參保人員7262人、離退休人員3235人,實現基金收入312809萬元,歷年滾存節餘4594.61萬元。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面覆蓋,新農合工作執行平穩。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為目標的社會福利穩步推進。一是切實落實五保供養。將全縣2541名五保供養物件經費全部納入縣財政預算。切實加強老齡工作,進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環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業發展。進一步強化了慈善援助網路建設,積極推進光彩事業,逐步規範捐贈行為,積極做好兒童援助中心、養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實優撫撫卹新機制。建立了優撫物件撫卹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對重點優撫物件實行了“一免三減”的優惠政策。
二、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是社會保險擴面尚有空間,統籌基金徵收不足。由於進城務工、自由職業人員不斷變化,宣傳工作不夠到位,導致部分企業和群眾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參保意識不強,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保險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行政事業單位工資逐年增加,而我縣醫保基金仍按幾年前的最低標準徵收,造成醫保基金徵收不足,面臨較大的赤字壓力。
二是參保單位漏報、瞞報、少報工資金額現象仍然存在。由於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單位普遍存在牴觸情緒,稽查工作難以到位。
三是養老金倒掛現象較為嚴重。以我縣參保的差額撥補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為例,共有該類單位85個,倒掛30個,倒掛面達35%。
四是勞動關係不穩定現象依然存在。近年來,隨著我縣經濟的快速發展,由於勞動關係、工傷認定、拖欠工資等引起的勞動糾紛呈上升趨勢,給社會穩定造成一定的隱患。
五是城鄉低儲存在一些突出問題。1、低保物件家庭收入核實難,動態管理難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實工作非常困難,尤其是隱性收入的核實更是難以入手。在入戶調查中,有相當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實提供實際、隱性收入情況,給審批工作和補差標準的確定帶來困難。2、低保金髮放時間持續較長。個別鄉鎮的低保金財政部門一般在次月才能撥入民政部門的帳戶,民政部門撥到各鄉鎮約需一週時間,各鄉鎮將保障金全部發放到低保戶手中也需要一定時間,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六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員編制過少。從我縣勞動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專職從事社會保障工作的人員普遍偏少,多數依託於村委會和社群,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社會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定編3至5人,在編人員只有1人,抽調人員1人,卻要負責對全縣近千戶企業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疲於應付。鄉鎮沒有固定從事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和質量。
七是工作經費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裝備。近年來,社會保障工作日顯重要,工作任務異常繁重,相關工作經費卻嚴重不足,裝備較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快我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明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制定切合實際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規劃。
第一,要堅持“立足長遠,分步實施”的原則。當前的重點,在於積極擴大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覆蓋面,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研究建立徵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著力解決不同層次的社會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和轉移接續問題。第二,要堅持“低門檻進入,分標準享受”的原則。根據我縣的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以及城鄉居民的繳費能力,對於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既要考慮“政府出得起、集體補得起、個人交得起”,也要考慮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運轉,做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第三,要堅持“廣覆蓋,多層次”的原則。在制度設計中,破除城鄉戶籍限制和職工身份限制,根據城鄉居民不同的社會保障需求和經濟承受能力,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城鄉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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