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部分城市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珠海出境定居提取公積金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條件
申請人在國(境)外定居,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注:職工出國工作、進修、學習等非定居行為不符合本項規定。
辦理材料
1、原籍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
2、已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或聯名卡;
3、出國(境)定居的護照簽證(公證翻譯);
4、原籍派出所的戶口現狀證明或定居國外事館(辦)的定居證明(公證翻譯)。
注:職工本人不能前來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的,委託其他人員代辦住房公積金銷戶業務,還需提供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辦理流程
1、辦齊相關材料
2、前往承辦的'銀行指定網點視窗提交材料
3、填寫相關資料
4、銀行職員辦理提取手續(有需核查事項,需等待稽核)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辦即結(需核查事項的,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承辦的銀行指定網點視窗
諮詢電話:12345、12329(移動使用者撥打:12345)
常見問答:職工出國工作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答:不可以,本項提取原因要求職工戶口遷出珠海市,如果職工只是出國進修、學習等而非定居,都不符合本項規定,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