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公積金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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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2015上海公積金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上海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附件十六);

(2)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購買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4)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辦理流程:1、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購買其他房屋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購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購房申請提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幾名無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關係的個人共同參與購房,僅允許其中的一人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經適房的上海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辦理場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2)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辦理流程: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1、2、3--經濟適用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注: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職工經濟適用房申購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均可辦理)--指定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1、2--經濟適用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注: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職工經濟適用房申購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均可辦理)--指定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3、自願繳存者提供要件材料1、2、--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稽核--指定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上海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建造、翻建、大修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房地產權證或鄉鎮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區縣主管部門的批覆,提取人與原產權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關係證明;

(2)大修的提供原房地產權證或鄉鎮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區縣主管部門的證明(城鎮地區私房可憑危房督修通知)、大修工程費用的收據或發票、提取人與原產權人或土地使用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離退休的上海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離退休或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個人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離退休的提供養老金髮放證明(養老金核定表或養老金髮放卡或領取養老金的存摺);

(2)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戶口遷出本市的上海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戶口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戶口遷出本市的證明或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由市或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個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係遷出的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非滬籍職工勞動關係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提前還清貸款的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主貸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貸款銀行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衝還貸實時處理系統列印的《個人貸款提前結清憑證單》(三個月內有效)、借款合同、提取人與主貸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租房住房公積金提取

申請範圍: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辦理要件: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能夠證明相互之間關係的證明資料。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區(縣)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認定的配租審批件、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相關單位租賃補貼證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付款憑證、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辦理流程: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1、2、3、——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指定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1、2、——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指定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