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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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暫未出爐,下面本站小編跟大家分享天津市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部分內容,僅供參考。

天津市2016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二、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男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女年滿65週歲不滿70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女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週歲、女年滿75週歲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補齊到2525元。

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525元。

七、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份調整的養老金隨3月份養老金一併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