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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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行為,昆明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大家展示。

昆明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昆明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裡面重要的幾條:

第三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範圍:

(一)職工本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離休、退休的;

(四)工作調動、辭職、解聘的(住房公積金需作轉移的,按第七條辦理);

(五)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應徵入伍的;

(八)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5%的;

(九)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的。

第四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以下要求和規定辦理:

(一)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提取證明及有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服務視窗辦理,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手續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1、由配偶代為辦理的,除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提取證明外,還須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證;

2、委託他人辦理的,除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提取證明外,還須提供本人的授權委託書(簽名加手印)、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

(二)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不得超過房價總額。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除外),按份額提取本人賬戶內不超過所佔份額的住房公積金:

1、房屋共有權證中明確產權份額的按份額支取;

2、房屋共有權證中未明確產權份額的,買受人及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按平均份額支取。

(三)職工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共同還款人、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該筆貸款合同中的住房貸款,在該筆貸款未還清前,共同還款人、房屋共同買受人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四)職工購買商住兩用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其可提金額應減去商業用房的價款;購房時發生貸款的,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時也應扣除商業用房的貸款額度,房屋性質不明確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房屋裝修、購買車庫(車位)、雜物間等,不得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六)職工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含共同買受人、共同還款人),在還貸過程中,住房公積金不得提取銷戶,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也只能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七)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的,在申請人未糾正之前,不得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八)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除追回騙、套取的住房公積金外,自追回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