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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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關係到許多家庭的切身利息。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北京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的額度是多少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的的是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取材料、提取流程等資訊的整合,供您參考。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提取前提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分為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兩種。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蓄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支付房租的;

4、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離婚後原夫妻雙方分割住房公積金的;

7、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專案業主負擔部分改造資金的;

8、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全部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同時登出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另外,職工還可以約定提取。即職工在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後者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週期可以選擇,分為:月、季、半年、一年。

約定提取適用物件,為僅有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

二、提取條件

當職工滿足了第一條中的基本大前提之後,不同狀況有更細化的條件要求。這裡著重說明購房提取和租房提取兩種情況下的條件要求。

購房提取要求條件: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3、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

租房提取要求條件:

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2、條件放寬後,職工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租房的,如租住商品住房,無須再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租費發票,只需提供無房產證明,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不超1500元;如職工無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費發票或收據,按實際房租發生額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

三、提取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如希望辦理約定提取,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

2、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影印件,及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參見上文銀行卡的要求。如果是租房提取,必須使用公積金聯名卡申請。

3、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依據情況不同變化,如下分別列出。

購買商品房等自住住房: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影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影印件。

購買二手房:

(1)房產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購買公有住宅樓房: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影印件。

支付房租: 如果是首次辦理,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準備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費發票或收據;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準備《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授權書》,表明職工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請房產管理部門進行資訊核查,核實職工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無自住住房,列印《查詢結果告知單》。因此,無房產證明並不用員工去市建委奔波開具,只需簽署授權書即可。

另外,如果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若為買房提取,需再準備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影印件。

四、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持職工本人簽字、單位加蓋預留印鑑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及提取的相關材料到開戶管理部辦理約定提取登記。

首次辦理提取手續,並同時辦理約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業務和約定提取業務的相關材料(《住房公積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管理部前臺應先稽核提取材料並錄入提取記錄單,辦理部分提取後,再辦理約定提取登記。

非首次辦理提取手續,且累計提取金額未達到《提取記錄單》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臺核實系統中的提取記錄單後,直接進行約定提取登記。

2、管理部接櫃人員稽核材料及預留印鑑後,將約定提取登記的相關資訊錄入系統,原則上以系統計算出的首次約定提取日做為首次劃款的日期。

3、業務確認後,管理部列印《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一式兩份,加蓋管理部業務章,由單位經辦人簽字確認後,一份由單位經辦人轉交職工個人,一份由管理部與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一併留存(其中首次辦理提取手續,並同時辦理約定提取的,辦理部分提取後,管理部需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

注: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資訊。

五、到賬時間

提取款項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持本人證明可通過管理部進行查詢。

首次約定提取的到賬時間是自《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中明確的“首次約定提取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以後每次約定提取的到賬時間均為依據約定提取週期計算出的約定提取日(遇節假日順延)起的三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