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工資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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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工齡工資調整方案

總體精神:通過近幾年較大幅度的普調工資,集團職工的工資水平已經具備了較好的競爭力。2015年,為更好體現“多勞多得,幹好多得”的分配原則,適度減小了普調比例;每位職工要想獲得更高的收入,就需要自己努力去“掙”,比如努力爭取職級晉升或獲得更高的獎金評價。同時,結合近幾年薪酬制度的運用效果,對薪酬結構及相關評價機制進行了更加合理的系統改善。

一、員工級(一層)

1、固定工資:由1,700元上調為1,800元,人均普調100元。

2、加班費:按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與政府公佈的執行日期同步調整。

3、職級評定與調整:適度放寬職級調整條件,將公司倡導和鼓勵的行為儘可能列入調整評價條款,加大職級工資享受人數比例。(詳見《員工職級評價標準》)

4、保底工資由2,800元調為3,000元。

二、組長級(二層)

1、月薪總額上調:人均普調100元。

2、加班費:按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與政府公佈的執行日期同步調整。

3、保底工資由2,800元調為3,000元。

三、職員級(三層~五層)

1、實施新的“職級工資制”:

三~五層崗位取消同層的工資級別差異,將“五檔工資制”統一變更為20級“職級工資制”。

2、工資構成及變更說明:

工資構成 = 固定工資+職級工資+新技能工資+年功津貼+語言津貼+加班工資+獎金。

(1)固定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生活津貼、住房津貼、保密津貼等不變,同層級固定工資相同。

(2)職級工資:將現行技能工資,績效工資,特別津貼進行整合,主要結合崗位專業技能、工作量、工作表現及工作成果等,由部門每年4月進行一次評價。

(3)新技能工資:為新增專案,針對各崗位公共基本技能要求,由人事部統籌考核評價,未達到崗位所規定技能標準的不享受。相關評價細則全新啟動,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享受。

(4)獎金:三~五層每月統一按標準額度撥付到本部,由部門按本部規定定期評價發放。獎金標準依公司每年經營業績確定。

(5)薪酬下限(起薪):三~五層最低起薪分別上調為3,300、4,200和5,200元,現行固定工資水平(不含年功和語言津貼)低於此下限標準者,本次將直接調增。

3、其他相關變更說明

(1)全勤獎勵:所有崗位全年全勤者(帶薪假除外),年終進行單獨獎勵。

(2)外招人員:調高見習總工資,明確為固定工資+加班費(滿足加班要求)。

(3)晉升見習期間仍享受原層級待遇,待正式轉正後再一次性調整工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