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職工福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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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全國總工會出臺原則性規定之後,湖南省總工會下發了《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對全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出具體的操作辦法。

2015年湖南職工福利標準

全國總工會曾下發通知,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向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而關於“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如今,省總工會的《意見》明確,在春節、元旦節、清明節、五一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這7個法定假日,可用工會經費發放符合節日習慣的物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物品等,全年發放總金額應控制在基層工會當年收入總額的30%以內,年人均發放金額標準不超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的5%。

除此之外,《意見》還明確,在工會會員生日當月,可發放不超過200元的生日慰問品。通過培訓學習或自學提高了學歷層次或職業技能的,可按規定給予獎勵,獎金標準不超過1500元/人次,對同一個獲獎者只獎勵一次。

用工會經費舉辦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的,可按不超過參與人數的30%給予適當獎勵,每個獎項的獎金標準最高不超過400元/人次。工會組織可每季度組織一次看電影等集體活動。組織春遊、秋遊活動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當日往返。確需在外用餐的,可按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差旅費中伙食補助標準安排工作餐或發放誤餐費。

“我們已經將該《意見》轉發至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市總工會主席李建軍表示,《意見》針對的不僅僅是政府行政機關工會,也包括企事業單位等所有工會組織,“雖然職工福利費並不是硬性規定,但職工的正常福利應該要保證。”

《意見》全文如下:

各市州總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產業工會,省直屬基層工會工作委員會,各縣(市、區)總工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省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九條規定精神,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規範工會經費收支活動,使工會經費更好地服務職工、服務基層、服務大局。現就我省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和《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工財發〔2014〕69號)(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基本原則

全國總工會根據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精神制定了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一系列規定,這是推動各級工會組織切實改進作風、正風肅紀、清除“四風”、強化服務的重要檔案。貫徹落實好《通知》的精神,一要以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關於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的一系列檔案精神為總原則;二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的方針,突出工會工作服務廣大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的正確方向,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三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嚴格執行《通知》中明確的“八不準”規定,嚴格預算管理,使工會經費收支活動更加規範、有效,真正惠及廣大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不斷增強基層工會組織的凝聚力。四要督促單位行政依法保障職工的正當福利,保障職工福利費真正用於職工福利方面。

二、工會經費支出範圍和標準

(一)職工教育相關經費的開支。根據《通知》關於“工會組織用工會經費給予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的規定,通過培訓學習或自學提高了學歷層次到本科及以上、獲得或提高了職業技能技術等級等次、取得了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優秀學員,可以按通知規定給予獎勵,獎金標準不超過1500元/人次,對同一個獲獎者只獎勵一次。

(二)職工文體活動相關經費的開支。根據《通知》關於“工會組織用工會經費舉辦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的規定,本級工會組織文娛、體育比賽,可按不超過參與人數30%給予適當獎勵,每個獎項的獎金標準最高不超過400元/人次。參加縣以上地方工會或產業工會組織的文體比賽,如上級工會要求統一服裝的,可購買參賽服裝,人均費用不超過500元。

(三)組織會員觀看電影及開展春遊秋遊等工會集體活動相關費用的開支。根據《通知》關於“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規定,可每季度組織一次會員觀看電影等集體活動。組織會員春遊秋遊活動的,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當日往返。組織集體活動確需在外用餐的,可按照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差旅費中伙食補助標準安排工作餐或發放誤餐費(早中晚按20:40:40比例分配)。當會費不足時,可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

(四)逢年過節或會員生日時向會員發放少量的慰問品的經費開支。根據《通知》關於“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於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指春節、元旦節、清明節、五一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可以用工會經費發放符合節日習慣的物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物品等,全年發放總金額應控制在基層工會當年收入總額的30%以內,年人均發放金額標準不超過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的5%。根據《通知》關於“基層工會組織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慰問”的規定,在會員生日當月,可發放不超過200元的生日慰問品。

三、相關要求

各級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基層工會應單獨設立銀行賬戶,依法籌集、使用工會經費,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編制工會年度收支預算,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工會舉辦活動專案要有具體方案和通知;購物發票要寫明具體品名、數量、單價及購物清單,並附上參與人員名單,獎勵物品、慰問品發放要有籤領單,用餐要有用餐人員名單。舉辦文體比賽競賽活動時不可普發獎金;不可超範圍超標準支出;行政對工會的補助款項列支渠道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可將應在行政列支的費用轉到工會賬戶支出。

縣以上各級工會要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收支檢查,對違反規定和要求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紀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

  2015年2月11日